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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令 (民国10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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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1 8 日
2011年4月18日
总统令 (民国100年4月19日)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100年4月27日)
总统府公报第6972号第25至27页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1 8 日

  任命李明宪为内政部消防署简任第十职等技正。
  任命凌忠嫄为财政部国库署简任第十三职等署长,汤明辉为财政部国库署简任第十二职等副署长,施恬为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简任第十职等室主任,韩锦花为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简任第十职等秘书,郭明宪为财政部台湾省南区国税局澎湖县分局简任第十职等分局长。
  任命徐世通为教育部政风处简任第十一职等专门委员兼副处长。
  任命刘台生为法务部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何祖舜为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检察官,萧宗宏为法务部矫正署人事室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任命林万成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简任第十职等专利高级审查官,吴佳颖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简任第十职等专利高级审查官兼科长,黄贵麟、陈雍政为经济部水利署简任第十职等正工程司。
  任命郭蔡文为交通部简任第十二职等权理简任第十四职等常务次长,张开国、黄新薰为交通部运输研究所简任第十一职等组长。
  任命杨敏瑞为新北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处长,林祐贤为新北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三职等处长,吴美芍为新北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陈尔嘉为新北市政府劳工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许秀能为新北市政府劳工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吴灿圻为新北市议会会计室简任第十一职等会计主任。
  任命黄晴晓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二职等副秘书长,洪灿煌为台中市政府财政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陈南松为台中市政府卫生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吴存金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蔡雪枝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陈泰淞为台中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施德明为台中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
  任命陈仲杰为台南市政府民政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
  任命陈育仁为嘉义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处长。
  任命王仁甫、郑博元、曾子珍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李建政、沈美伶、王美惠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张馨光、宋雪惠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金盾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怜秀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舒芃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吴丽敏、黄建荣、李永洲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李浚育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士弘为荐任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1 8 日   任命冷家宇、方德胜为警监四阶警察官。
  任命林祈吉、郑仲渊、卓竖特、吴志伟、周木铭、梁东辉、郭文福、江坤吉、潘周文福(Ravaran‧Tjawmai)、郑文泰、刘世平、王干、李铮尧、卢铭城、吴健有、苏启明、翁任锋、施朝庸、黄彦咏、林勇发、王重威、张振益、何明宪、陈凯仲、简宏展、吴光伟、黄景煌、李明智、李国华、黄财煌、邓敬亭、张健成、罗俊才、蓝国庆、陈德旺、范真荣、洪庆源、卓青治、徐浩丰、张咏浚、张泰祥为警正警察官。
  任命赖建富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陈振文、陈宇皇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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