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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女妙论/养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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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长短篇 素女妙论
养生篇
四至九到篇 

帝问曰:“养生之道,以何为本乎?”

素女答曰:“养生之道,以气为本。气能运血,血能化[1]精,精能养神,神在则生,神散则死也。气者,神之本也。能炼气者,入火不焦[2],入水不溺。固守其精而不散,故终夜御女而不泄。若不能保守精神,而狂妄任意者,必失神丧气,名之为夺命之斧矣。”

帝问曰:“若人专守养生之道而不行夫妇房帏之礼,则人伦已绝,后继将断。”

素女答曰:“凡人年少之时,血气未充足,戒之在色,不可过欲暴泄。年已及壮,精气满溢,固精厌[3]欲,则生奇病。故不可不泄,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

帝问曰:“时泄而遣其兴,能闭[4]其精而养神乎?”

素女答曰:“不然也。若常泄而偶不漏,反生疮痈;常秘而偶泄,则患暴虚。各害养生之道。”

帝问曰:“男子精血盈满,神气充足,何以知之乎?”

素女答曰:“男子二八天癸至,而血气不足,精神未定,故戒之也。年至二十,血气渐盛,而精聚肠胃,三日而一泄焉。三十而血气壮盛,精在两股,五日一泄焉。年四十,精聚腰脊,七日一泄焉。五十而血气将衰,精聚背膂,半月一泄。年至六十四岁,天癸尽,卦数满,血气衰,精液竭矣。六十已上,能保全馀气,兴壮者尚可泄。至七十,不可妄思欲动情矣。”

帝问曰:“有无知无赖之子,自赖强壮,一日三泄或五泄者,何乎?”

素女答曰:“暴泄者暴虚,后必痿躄。若泄而不休,自招夭亡。”

帝问曰:“人阳气夜间勃然起立,腾然兴发者,何乎?”

素女答曰:“晨昼夜暮,此一日中之四时也。故阳气生子时,于卦为复;至丑时而二阳生下,于卦为临;寅时三阳已全,于卦为泰。若人半夜暴泄,则阳精枯损,年未五十,必发头晕腑[5]痛目昏耳塞。又有五伤:

其一,男女交会,精泄而少者,为气伤;

其二,精出而浡者,为肉[6]伤;

其三,泄而疼者,为筋伤;

其四,精出而涩者,为骨伤;

其五,临门忽痿垂涎者,为血伤。

各泄精过度、精液竭乏所致,何可不谨哉!”

  1. 九大抄本作“运”
  2. 九大抄本作“燋”
  3. 九大抄本作“压”
  4. 九大抄本、《秘戏图考》均作“閟”,同本字
  5. 九大抄本作“腰”
  6. 九大抄本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