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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军官佐任职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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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军官佐任职暂行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废止法律
废止,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

中华民国 23 年 11 月 10 日 制定14条
中华民国 23 年 11 月 10 日公布
中华民国 24 年 4 月 1 日施行
中华民国 33 年 9 月 30 日 修正全文14条
中华民国 34 年 2 月 30 日公布
中华民国 70 年 1 月 6 日 废止14条
中华民国 70 年 1 月 21 日公布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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