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献鹰犬诏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禁献鹰犬诏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1

弋猎畋游,素非所好,尝谓此志布于远近。而蕃夷有献鹰犬者,虑阻来远之情,时复为受,示以不违其意。其诸州及京官,仍有访求狗马鹰鹘之类来进。深非道理。自今后更有进者,必加罪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