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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临丧嫁娶及上墓欢乐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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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临丧嫁娶及上墓欢乐诏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2

如闻父母初亡,临丧嫁娶,积习日久,遂以为恒。亦有送葬之时,共为燕饮,递相酬劝,酣醉始归。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点风猷,并宜禁断。仍令州县捉搦,勿使更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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