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屠杀马牛驴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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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屠杀马牛驴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7

自古见其生不食其肉,资其力必报其功。马牛驴皆能任重致远,济人使用,先有处分,不令宰杀。如闻比来尚未全断,郡牧之内,此弊尤多。自今以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牛马驴肉。其王公以下,及天下诸州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仍令州县及监牧使诸军长官切加禁断,兼委御史随事纠弹。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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