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刑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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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刑诏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7

久愆时雨,深疚予心,虽遍虔祈,犹未溥足。宜广推恩之道,更敷恤物之怀。贵获感通,必彰灵应。宜令诸道州府,各委长吏,亲问刑狱,省察冤滥。应见禁囚徒,除死罪外,馀尽及时疏放。除省司主持回图败阙军将,及诸色人等见别指挥三司商量,或有情可矜悯,或非欺罔积年,致有逋悬,各具分析,续行敕命。并公私债负,放至秋熟填纳。今年取者,不在此限。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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