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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奉先县租役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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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奉先县租役敕
作者:李湛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8

奉先一县,独奉八陵,供办支持,实为繁并,眷言物力,须议优矜。宜委京兆府减一半租,并杂色役等。令诸县均出。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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