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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清单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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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清单有关事项)
公告〔2018〕85 号
2018年7月5日
发布机关: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清单有关事项)

公告〔2018〕85 号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对己使用保税核注清单(或核增核扣表)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手续的,无需向海关提交《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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