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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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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公告〔2018〕26 号
2018年4月9日
发布机关: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公告〔2018〕26 号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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