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年会试录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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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此洪武四年《会试录》,国家养士三百年所自始者也。不四十年,有逊国之变,忠臣义士趋死如归,其后虽以靖难之参夷,议礼之诛斥,逆奄之摧折,而甲申以还,天下缙绅之士,穷岩草衣,捐身执节以自献于先王者,不可胜数,谓非圣祖养士之报,其能然哉? 是录崇祯时兴化李公为吏科给事,得于垣中。壬子夏,禧谒李公,伏出见示。按考试官四人:詹同、宋濂、原本,其一则前贡士鲍恂也,以元贡士俨然与本朝学士并列考官,而兵部主事许方仅主弥封,翰林院编修唐肃主对读。意当时恂有文名,征授学士不就,故特命同主试事,而不以加于郎官史臣为嫌耶?其题先《五经》,次《四书》疑共二首,为第一场。论、诏、表各一,为第二场。策一,为第三场。是科中式者一百二十人,江西凡二十七人,吉安得十一焉。吉安科名盛于宋,及元,多诫子孙不仕,至明又盛,自此科名甲天下。吾邑有管贞者,亦中一百十名。《易》曰:“圣人作而万物睹。”下里小邑,与有荣幸。而九十七名金涛,则高丽人也。圣祖用人之无方,取士之法并见于此。 禧又按:洪武十七年,始定二年大比之法。前此时举时罢,而三途并用。洪、宣间以荐辟吏员至大官者,尚不乏人,盖不专以科目取士,故得人为盛。中叶以来,至于末造,士非科目不进。科举之文,益迁疏浮滥不足用,伪人并售,祸及国家,此禧捧卷太息,而不胜权兴之感焉。 李公名清,字映碧,古所谓不愧科名者,宜其宝而藏之,历患难播迁,不敢失坠也与?

附评[编辑]

宗子发曰:记述中各带议论,而前段推崇养士之报,末段补论取士之弊,皆极关系文字。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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