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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25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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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二百五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五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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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二百五十八卷目录

 饮食部汇考二

  周礼天官

  尔雅释器

  大戴礼记易本命

  素问生气通天论篇论五味一则 六节藏象论 五藏生成篇 藏气发时论篇 宣

  明五气篇

  春秋繁露天地之行篇

  方言杂释

  释名释饮食

  说文食杂释

  齐民要术作酱食 蒸缹法 𦙫腤煎消法 葅绿 素食葱韭粪法 瓠羹 油

  豉 膏煎紫菜 薤白蒸 托人 蜜姜 缹瓜瓠法 又缹汉瓜法 缹菌法 缹茄子

  法

食货典第二百五十八卷

饮食部汇考二[编辑]

《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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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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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

食,饭也。饮,酒浆也。膳,牲肉也。羞,有滋味者。凡养之具,大略有四。

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 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

进物于尊者曰馈。此馈之盛者,王举之馔也。六牲,马、牛、羊、豕、犬、鸡也。羞出于牲及禽兽,以备滋味,谓之“庶羞。”《公食大夫礼》《内则》“下大夫十六,上大夫二十”,其物数备焉。天子诸侯有其数,而物未得尽闻。珍谓淳熬。淳毋,炮豚、炮牂。𢭏珍渍熬肝膋也。酱谓醯醢也。王举,则醢人共醢六十瓮,以五齑、七醢、七菹、三臡实之。《醢人》共齑菹酰物六十瓮。郑司农云:“羞,进也。六谷,稌、黍、稷、粱、麦、菰、菰、雕胡也;六清,水浆、醴。”酏:

“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

杀牲盛馔曰“举。” 王日一举,以朝食也。后与王同庖。鼎十有二,牢鼎九,陪鼎三。物谓牢鼎之实,亦九俎。

以乐侑食,膳夫授祭品尝食,王乃食。

侑犹劝也。祭谓刌肺脊也。《礼》:饮食必祭,示有所先品者,每物皆尝之,道尊者也。

卒食,以乐彻于造。

造,作也。郑司农云:“造谓食之故所居处也。已食彻置故处。”

王齐日三举。

郑司农云:“齐必变食。”

大丧则不举,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 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

大荒、凶年。大札、疫疠也。天灾,日月晦食,地灾,崩动也。大故,寇戎之事。郑司农云:“大故,刑杀也。《春秋传》曰:‘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

王燕食则奉膳。祭。

《燕食》,谓日中与夕食,奉膳、奉朝之馀,所祭者牢肉。

凡王祭祀、宾客食,则彻王之胙俎。

“膳夫亲彻胙俎” ,最尊也。其馀则其属彻之宾客食,而王有胙俎。王与宾客礼食,主人饮食之俎,皆为胙俎,见于此矣。

凡王之稍事,设荐脯醢。

郑司农云:“稍事为非日中、大举时而间食,谓之稍事,膳夫主设荐脯醢。” 元谓稍事有小事而饮酒。

王燕饮酒,则为献主。

郑司农云:“主人当献宾,则膳夫代王为主,君不敌臣也。” 《燕义》曰:“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

掌后及世子之膳羞。

亦主其馔之数,不馈之耳。

凡《肉修》之颁赐皆掌之。

郑司农云:“修,脯也。”

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

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馀肉,归胙于王。郑司农云:“膳夫受之,以给王膳。”

以挚见者,亦如之。

郑司农云:“以羔、雁、雉为挚,见者亦受,以给王膳。”

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世子之膳不会。

不会计多少优尊者。其颁赐诸臣则计之。

《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

六畜,六牲也。始养之曰畜,将用之曰牲。《春秋传》曰:“卜日曰牲。” 郑司农云:“六兽:麋、鹿、熊、麇、野豕、兔。六禽:雁、鹑、鷃、雉、鸠、鸽。” 元谓《兽人》冬献狼,夏献麋。又《内则》无熊,则六兽当有狼,而熊不属。六禽于禽,献及六挚,宜为羔、豚、犊、麛、雉、雁。凡鸟兽未孕曰禽。《司马职》。

考证

曰:“大兽公之,小禽私之。”

凡其死生鱻薧之物,以共王之膳与其荐羞之物,及 后、世子之膳羞。

凡计数之,荐亦进也。备品物曰荐,致滋味乃为羞。王言“荐” 者,味以不亵为尊。郑司农云:“鲜谓生肉,薧谓干肉。”

共祭祀之好羞。

谓四时所为膳食。若荆州之䱹鱼,青州之《蟹胥》,虽非常物,进之孝也。

共丧纪之庶羞,宾客之禽兽。

《丧纪》,丧事之祭。谓虞祔也。禽献,献禽于宾客。献,古文为兽,杜子春云:“当为兽。”

凡令禽献,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

令,令兽人也。禽兽不可久处,宾客至,将献之,庖人乃令兽人取之,必书所当献之数与之。及其来致禽,亦以此书校数之。至于献宾客,又以此书付使者,展而行之。《掌客》乘禽于诸侯,各如其命之数。《聘礼》:“乘禽于客日,如其饔饩之数,士中,日则二双。”

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 犊麛膳膏腥,冬行《鱻羽》膳膏膻。

“用禽。献” ,谓煎和之以献王。郑司农云:“膏香,牛脂也,以牛脂和之。腒干雉,鱐干鱼。膏臊,豕膏也,以豕膏和之。” 杜子春云:“膏臊,犬膏。膏腥,豕膏也。鲜,鱼也。羽,雁也。膏膻,羊脂也。” 元谓:“膏腥,鸡膏也。” 羔、豚,物生而肥,犊与麛物成而充,腒鱐暵热而干,鱼、雁水涸而性定,此八物者,得四时之气尤盛,为人食之弗胜,是以用休废之“脂膏,煎和膳之。牛属司徒,土也。鸡属宗伯,木也。犬属司寇,金也。羊属司马,火也。”

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膳禽不会。

膳禽,四时所膳禽,献加,世子可以会之。

《内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体名、 肉物”,辨百品之物。

割肆,解肉也。亨,煮也。煎,和齐,以五味体名,脊、胁、肩、臂、臑之属。肉物,胾燔之属。百品味,庶羞之属。言百,举成数。

“王举,则陈其鼎俎”,以牲体实之。

“取于镬以实鼎,取于鼎以实俎。” 实鼎曰“脀” ,实俎曰“载。”

《选百羞》酱物珍物以俟馈。

先进食之时,恒选择其中御者。

共后及世子之膳羞。

《膳夫》掌之,是乃共之。

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鸣则庮,羊泠毛而毳 膻,犬赤股而躁臊,鸟皫色而沙鸣狸,豕盲视而交睫 腥,马黑脊而般臂蝼。”

腥臊膻香,可食者是别。其不可食者,则所谓者皆臭味也。《泠毛》,毛长总结也。皫,失色不泽美也。沙,澌也。交睫腥腥当为星,声之误也。肉有如米者,似星般臂,臂毛有文。郑司农云:“庮,朽木臭也。蝼,蝼蛄臭也。” 杜子春云:“盲视,当为望视。”

凡宗庙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饮食,亦如之。“《凡掌 共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

掌共,共当为具。羞,庶羞也。修,锻脯也。胖如脯而腥者。郑司农云:“刑膴谓夹脊肉,或曰膺肉也。骨鱐谓骨有肉者。” 元谓刑铏羹也。膴,䐑肉大脔,所以祭者。骨,牲体也。鱐,干鱼。

凡王之好赐《肉修》,则饔人共之。

《好赐》,王所善而赐也。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修、刑膴,陈其鼎俎,实 之牲体鱼腊。凡宾客之飧饔,飨食之事,亦如之。”

飧,客始至之礼。饔,既将币之礼。致礼于客,莫盛于饔。

邦“飨耆老孤子”,则掌其《割亨》之事。飨士庶子,亦如之。

孤子者,死王事者之子也。士庶子,卫王宫者,若今时之飨卫士矣。《王制》曰:“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

《师役》,则掌共其献赐脯肉之事。

献谓酌其长帅

凡小丧纪,陈其鼎俎而实之。

谓“《丧事》之奠祭。”

《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

镬,所以煮肉及鱼腊之器。既孰,乃脀于鼎。齐多少之量。

职外内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

职,主也。爨今之灶,主于其灶煮物。

祭祀,“共大羹、铏羹。宾客,亦如之。”

大羹肉湆。郑司农云:“大羹不致五味也,铏羹加盐菜矣。”

食酱:“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

和调也

凡食齐视春时

饭宜温

羹齐视夏时。

羹宜热

《酱齐》视秋时。

酱宜凉

饮齐视冬时。

饮宜寒

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

各尚其时味。而甘以成之。犹水火金木之载于土。《内则》曰:“枣栗饴蜜以甘之。菫荁枌榆娩槁滫瀡以滑之。”

凡会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 麦,鱼宜菰。

会,成也。谓其味相成。郑司农云:“稌,粳也。”《尔雅》曰:“稌,稻。菰,雕胡也。”疏:释曰:“凡会膳食之宜”者,谓会成膳食相宜之法。言“牛宜稌”者,依《本草素问》牛味甘平,稻味苦而又温,甘苦相成,故云牛宜稌。“羊宜黍”者,羊味甘热,黍味苦温,亦是甘苦相成,故云羊宜黍。“豕宜稷”者,豭猪味酸,牝猪味苦,稷米味甘,亦是甘苦相成,故云豕宜稷。“犬宜粱”者,犬味酸而温,粱米味甘而微寒,亦是气味相成,故云“犬宜粱。”又云“雁宜麦”者,雁味甘平,大麦味酸而温,小麦味甘微寒,亦是气味相成,故云“雁宜麦。”云“鱼宜菰”者,鱼味寒,鱼族甚多,寒热酸苦兼有,而云“宜菰。”或同是水物相宜,故云“鱼宜菰。”郑锷曰:“膳食各有相宜者,又当会而合之,使气味相成。牛,土畜也;稌,稻也。泽中所生,与土畜相宜。羊,火畜也;黍,高”燥所生,与火畜相宜。豕,水畜也。稷,北方之谷,与水畜相宜。犬,金兽也;粱,西方之谷,与金畜相宜。雁,阳物也。麦,秋种而夏熟,得阳气为多,与雁相宜。鱼,水物也;菰者,米之生于水者也,与鱼相宜。凡此皆气味相宜者也。

凡君子之食恒放焉。

“放”,犹依也。凡春“食多酸”以下,至“鱼宜菰”已上,齐和相成之事。虽以王为主,君子大夫已上亦依之,故云“恒放焉。”

《尔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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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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餀谓之餯,食饐谓之餲,搏者谓之糷,米者谓之糪,肉 谓之败,鱼谓之馁。

此别物臭恶之异名也。糷,饭、淖、麋相著也。饭半腥半熟,名糪。

肉曰《脱之》,鱼曰《斮之》。

《脱》,剥其皮也。今江东呼麋鹿之属通为《肉斮》,谓削鳞也。此论辨治择鱼肉之名也。李巡云:“肉去其骨曰脱。”皇侃云:“治肉,除其筋膜,取好者。”郭氏以与鱼曰“斮之丈连斮”,为斩削其鳞则脱,是脱剥其皮也。嫌羊豕有不剥其皮者,故又云:“今江东呼麋鹿之属通为肉。”按《礼记内则》及李巡《尔雅》本皆云:“鱼曰作之。”皇侃曰:“作谓摇动也。凡取鱼摇动之,视其鲜馁馁者不食。”李巡云:“作之鱼骨小无所去。”今本作斮。郭云:“谓削鳞也。”

冰,脂也。

《庄子》云:“肌肤若冰雪。”冰雪,脂膏也。引《庄子》证冰为脂也。《内则》注云。“脂肥凝者。”释者曰:“膏,散文。”则脂膏皆总名也。

肉谓之羹,鱼谓之鮨,肉谓之醢,有骨者谓之臡。

此辨鱼肉所作食味之名也。肉之所作臛名羹;鱼所作鲊名鮨,以肉作酱名醢。有骨相杂者名臡。

康谓之蛊,淀谓之垽。

康,米皮也,一名蛊。《左传》曰“谷之飞亦名蛊”是也。淀,滓泥也,一名垽。今江东呼垽。

《大戴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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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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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水者善走而寒,食土者无心而不息,食木者多力 而拂,食草者善走而愚,食桑者有丝而蛾,食肉者勇 敢而悍,食谷者智惠而巧,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 不死而神。

《素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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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通天论篇论五味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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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

神气,生于阴精,五藏之精,生于五味,是以首论气而末论味焉。《藏气论》曰:“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本神篇》曰:“五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以谨和五味,长有天命。” 盖精神气血,皆由五味之所资生而资养者也。五宫五藏,神之所舍也。伤在五味者,味有所偏胜也。莫仲超曰:“酸生肝,苦生心,甘生脾,辛生肺,咸生肾,是阴之所生,本在五味也。”

是故“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

酸味入肝,若过于酸,则肝多津液。溢于肝,则脾气

乃绝其转输矣

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

大骨腰高之骨,肾之府也。过食咸则伤肾,故骨气劳伤。水邪盛则侮土,故肌肉短缩。水上凌心,故心气抑郁也。

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

味过于甘,则土气实矣。土实则心气不能传之于子,故喘满也。肾主水,其色黑,土亢则伤肾,故色黑而肾气不平。

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

阳明络属心,子母之气相通也。五味入胃,苦先入心,味过于苦,则母气盛而胃气强,胃强则与脾阴相绝矣。脾不为胃转输其津液,而脾气不濡矣。脾不转输,故胃气乃厚。

味过于辛,筋脉沮㢮,精神乃央。

沮,遏抑也。㢮,懈㢮也。金气偏盛,则肝气受伤,故筋脉㢮懈也。“央” ,“殃” 同。辛,甚则燥,津液不能相成,而精神乃受其殃也。

是故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 则骨气以精,谨道如法,长有天命。

肾主藏精而主骨。肝主藏血而主筋。夫风客。气,则邪伤肝而精乃亡,谨和五味,则骨正筋柔而腠理以密,是阳气生于阴精,而为阴之外卫,故曰“阴者藏精而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知阴阳外内之道,无烦劳以伤其阳,节五味以养其阴,谨能调养如法,则阴阳和平,而长有天命矣。

《六节藏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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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生五色”,五色之变,不可胜视;草生五味,五味之美, 不可胜极。

草者,五谷五菜,概及果木而言也。盖天三生木,故先言草木而及于昆虫万物也。“草生五色者,其色为苍,其化为荣,其色为赤,其化为茂,其色为黄,其化为盈,其色为白,其化为敛,其色为黑,其化为肃” ,物极而象变,不可胜视也。草生五味者,其味为酸,其味为苦,其味为甘,其味为辛,其味为咸。以草生之五味,而及于五菜、五谷、五果、五畜之美。不可胜极也。

“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言人之嗜欲不同,而五味各归所喜,如苦先入心,酸先入肝,五气入鼻,藏于心肝,五味入口,以养五气,故“各有所通也。”

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

“五气” ,臊焦香腥腐也。在天为气,故食人以五气。在地为化,化生五味。故食人以五味也。

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

天位居高,而包乎地之外,故五气从外窍而内入于心肺,心肺居上为阳也,心荣色而华于面,故使五色修明,肺主声,故“音声能彰也。”

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 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地位居下而处乎天之内,故五味藏于肠胃,以养五藏之气,气得味养,则阴阳和而相生矣。水谷皆入于口,其味有五,津液各走其道,气和津成,而五藏之神乃自生矣。济公曰:神气为阳,故曰生;津液为阴,故曰成。

《五藏生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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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

心主血脉,故合于脉。《经》云:“脉出于气口,色见于明堂。” 心之华在面,故其荣在色。

其主肾也。

“五藏合五行,各有相生相制,制则生化。” 心主火而受制于肾水,是肾乃心藏生化之主,故其主肾也。

肺之合皮也,其荣毛也,其主心也。

肺主气,气主表,故合于皮。《伤寒论》曰:“寸口脉缓而迟” ,缓则阳气长,其声商,毛发长,毛附于皮,气长则毛荣。

肝之合筋也,其荣爪也,其主肺也。

髓生肝,肝生筋,故所合在筋。爪乃筋之馀,故其荣在爪。

脾之合肉也,其荣唇也,其主肝也。

脾主中央土。乃仓廪之官。主运化水谷之精。以生养肌肉。故合肉。脾开窍于口。故荣在唇。

肾之合骨也,其荣发也,其主脾也。

“肾藏精而主髓,故所合在骨;发乃精血之馀,故其荣在发。” 《五运行论》曰:“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肾生骨髓,骨髓生肝,肝生筋,筋生心,心生血,血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肾。此天乙生水,而五藏之相生也。” 《六微旨论》云:“帝曰: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岐伯曰:相火之下,水气治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之下,风气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

承之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故曰“心之合脉也,肺之合皮也” ,言五藏之相生也,其主肾也,其主心也,言五藏之相成也。朱济公曰:“先心而肺,肺而肝,肝而脾,脾而肾,乃归重于成与?” 曰:“然。”

是故多食咸。则脉凝泣而色变。多食苦。则皮槁而毛 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 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此五味之所伤也。

此承上文而言太过之为害也。夫五行有相生相制,不可偏废者也。如制之太过,则又有克贼之害矣。“是故多食咸,则水味太过而伤心,其脉凝泣而色变矣。多食苦,是火味,太过而伤肺,则皮槁而毛落矣。多食辛,是金味,太过而伤肝,则筋缩急而爪干枯矣。多食酸,是木味,太过而伤脾,则肉胝。”而唇掀揭矣。多食甘。是土味太过而伤肾。则骨痛而发落矣。五味所以养五藏者也。藏有偏胜。则所不胜之藏受伤。此又承制之。不可太过也。

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 所合也。

五味入口。藏于肠胃。以养五藏气。故五味为五藏之所欲。无有偏胜。则津液相成,而神自生矣。

《藏气发时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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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问曰:“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何如而从?何 如而逆?得失之意,愿闻其事。”岐伯对曰:“五行者,金木 水火土也,更贵更贱,以知死生,以决成败,而定五藏 之气,间甚之时,死生之期也。”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 “肝主春。”

肝主春木之气

足厥阴、少阳主治。

足厥阴主乙木,少阳主甲木,二者相为表里,而主治其经气。

其日“甲乙”,

甲为阳木,乙为阴木,在时为春,在日主“甲乙。”

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

肝主春,生怒发之气,故苦于太过之急,宜食甘以缓之。

心主夏,手少阴、太阳主治。

心主夏火之气。手少阴主丁火。太阳主丙火。二者相为表里。而主治其经气。

其日丙丁,

丙为阳火,丁为阴火,在时主夏,在日为丙丁。

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

吴氏曰:“心以长养为令,志喜而缓,缓则心气散逸,自伤其神矣,急宜食酸以收之。”

脾主长夏,足太阴阳明主治。

长夏。六月也。谓火土相生之时。足太阴主己土。阳明主戊土。二经相为表里。而主治其经气。

其日戊己,

戊为阳土,己为阴土,位居中央。

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

脾属阴土。喜燥恶湿,苦乃火味,故宜食苦以燥之。张二中曰:“喜燥者,喜母气以资生;苦湿者,恶所胜之乘侮。”

肺主秋。

主秋金之令

手太阴、阳明主治。

手太阴主辛金,阳明主庚金,二经相为表里,而主治经气。

其日庚辛,

庚为阳金,辛为阴金,在时主秋,在日主“庚辛。”

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肺主收降之令,故苦气上逆,宜食苦以泄下之。

肾主冬。

主冬水之令

足少阴、太阳主治。

足少阴主癸水,太阳主壬水,二经相为表里,而主治经气。

其日壬癸,

壬属阳水,癸属阴水,在时主冬,在日为“壬癸。”

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肾者水藏,喜润而恶燥,宜食辛以润之,谓辛能开腠理,使津液行而能通气,故润。以上论五藏之本气,而合于四时五行五味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肝气受邪,则木郁而欲散,故急食辛以散之。

用辛补之。酸写之。

“按岁运厥阴之胜,以酸写之;少阴之胜,以甘写之;太阴之胜,以苦写之。” 又曰:“木位之主,其写以酸,其补以辛;火位之主,其写以甘,其补以咸;土位之主,其写以苦,其补以甘;金位之主,其写以辛,其补以酸;水位之主,其写以咸,其补以苦。” 五味阴阳之用,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

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耎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其平也。夫肝病者,厥阴之胜也,邪盛则正虚,故以辛之发散,以散其木郁;以辛之润,以补其肝气;以酸之泄,以写其有馀。所谓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其平也。馀藏准此。

心欲耎。急食咸以耎之。

心为火藏,心病则刚燥矣,故宜食“咸” 以耎之。

用咸补之。甘写之。

咸味下泄上涌,而从水化,能泄心气以下交,涌水气以上济。水火既济,则心气自益。火欲炎散,以甘之发散而写之。

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

土德和厚,故欲缓病则失其中和之气矣。故宜甘食以缓之。

用苦写之。甘补之。

脾病则土郁矣,故用苦味之涌泄以写夺之,以甘之缓补之。《金匮要略》曰:“五藏病各有所得者愈” ,五藏病各有所恶,随其所不喜者为病,是以顺其所之味为补也。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

肺主秋收之令,病则反其常矣,故急食酸以收之。

用酸补之,辛写之。

用酸收以补正,辛散以写邪。

肾欲坚。急食咸以坚之。

“肾体沈石” ,德性坚凝,病则失其常矣。故宜食“咸” 以坚之。

用苦补之。咸写之。

用苦坚以补之。咸泄以写之。以上论五藏之病。而宜于药食者。五味各有所宜。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

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肝色青。则其气苦急。故宜食甘以缓之。盖五味所以养五藏之气者也。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心志喜,喜则气缓,缓则心神懈㢮,故宜食小豆、犬、李之酸,以收养心气。

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

肺色白。其气主秋金之降令。而苦上逆。故宜食羊麦杏薤之苦。以收降其肺气。

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

夫脾土之所以灌溉四藏者,主上渗于心肺,下泄于肝肾。如脾苦湿,则不能上渗矣,土气敦阜,则不能下泄矣。《经》曰:“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渗泄为阴。” 故宜食苦者,取其燥土气以涌泄于上也;宜食咸者,取其行土气以渗泄于下也。

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肾色黑。则其气喜润。辛能开腠理。致津液。盖“从革作辛。” 能通母之化原也。

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耎。

此言发散涌泄之外,而又有或收、或缓、或坚、或耎之性。善用者,随其所利而行之。

毒药攻邪。

启元子曰:“药谓金玉、土石、草木、菜、果、虫鱼鸟兽之类,皆可以祛邪养正者也。然攻邪却病,惟毒乃能,故曰:毒药攻邪。再按《本草》云:上药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 ,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本《下经》。

五谷为养,

谓黍稷稻麦菽,以供养五藏之气。

五果为助。

谓“桃、李、杏、枣栗” ,以助其养。

五畜为益,

谓牛羊犬豕鸡。为补益五藏者也。

五菜为充。

谓葵藿葱韭薤,充实于藏府者也。按《五常政大论》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盖毒药所以攻邪,谷肉果菜,无使过伤,能补精益气,精气充足,则邪病自除。

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

此总结上文而言谷肉果菜,皆有五气五味,宜和合而食之,无使偏胜,以补益精气。如偏食焦苦之气味,则增火化;如偏食咸腐之物,则增寒化。《经》曰: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故宜气味和合而食之。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 急,或坚、或耎,四时五藏病,随五味所宜也。

五者,谓毒药、谷畜、菜果也,言此五者,皆有辛甘之

发散有酸苦咸之。涌泄又有辛散酸收。苦坚咸耎。或随四时之宜散宜收。或随五藏之所苦所欲。各随其所利而行之。此篇论察五藏。以知间甚死生之期。审贵贱以施鍼砭药食之别。盖九候之病。由五藏之所生。

《宣明五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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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所入。

伯高曰:“胃者五藏六府之海也。水谷皆入于胃,五藏六府皆禀气于胃,五味各走其所喜,酸先走肝,苦先走心,甘先走脾,辛先走肺,咸先走肾,谷气津液已行,荣卫大通,乃化糟粕,以次传下。”

酸入肝。

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故味之酸者入肝,以养肝气。

辛入肺。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故味之辛者,入肺以养肺气。

苦入心。

“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 ,故味之苦者入心,以养心气。

《咸》入肾,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故味之咸者,入肾以养肾气。

甘入脾。

中央生湿,湿生土,土生甘,甘生脾,故味之甘者,入脾以养脾气。

是为五入。

五味所禁。

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故禁多食。

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

肺主气,辛入肺,故走气。气病而多食之,反辛散而伤气。

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

心主血,润下作咸。咸走血者,水气上交于心也。血病而多食之,则水反胜火矣。

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

肾主骨,炎上作苦。苦走骨者,火气下交于肾也。骨病而多食之,则火气反胜矣。此与“并于心则喜,并于肾则恐” 之义相同。盖心肾水火之气,时相既济,故所走互更。其馀三藏,是本藏之味,而走本藏所主之筋肉也。

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

脾主肌肉,甘为土味,脾病而多食之,则反伤脾气。

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

肝合筋,酸走肝,筋病而多食之,则反伤其肝气。

是谓五禁,无令多食。

五味所以养五藏之气者也。病则气虚。故无令多食。盖少则补。多则反伤其气。

《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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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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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天地之物,乘以其《泰》而生,厌于其胜而死,四时之 变是也。故冬之水气,东加于春而木生,乘其《泰》也。春 之生西,至金而死,厌于胜也。生于木者,至金而死,生 于金者,至火而死。春之所生而不得过秋,秋之所生 不得过夏,天之数也。饮食臭味,每至一时,亦有所胜 有所不胜之理,不可不察也。四时不同气,气各有所 “宜,宜之所在,其物代美,视代美而代养之,同时美者 杂食之,是皆其所宜也。故荠以冬美而芬以夏成,此 可以见冬夏之所宜服矣。”冬,水气也;荠,甘味也,乘于 水气而美者,甘胜寒也。荠之为言济与济大水也。夏, 火气也;芬,苦味也,乘于火气而成者,苦胜暑也。天无 所言,而意以物,物不与群物同时而先死也,必深察 之,是天所告人也,故荠成告之甘,芬成告之苦也。君 子察物而成告,谨是以至荠不可食之时,而尽远甘 物,至芬成就也。天独所代之成者,君子独代之,是冬 夏之所宜也。春秋杂物其和,而冬夏代服其宜,则当 得天地之美,四时和矣。凡释味之大体,冬其时所之 美,而违天不远矣。

《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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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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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晞,暴也。东齐及秦之西鄙言相暴僇为。燕之 外郊,朝鲜冽水之间,凡暴肉发人之私披牛羊之五 藏,谓之暴,五谷之类,秦晋之间谓之“晒”,东齐北燕 海岱之郊谓之“晞。”

“暴僇”谓相暴磔恶事。音脯

熬。㷅煎。巩,火干也。凡以火而干五谷之类,自山而 东,齐楚以往谓之熬,关西陇冀以往谓之秦晋之 间,或谓之。㷅凡有汁而干,谓之“煎”,东齐谓之“巩。”

巩拱手。

胹,饪,亨,烂。糦,酋,酷,熟也。自关而西秦晋之郊曰胹,徐扬之间曰“饪”,嵩岳以南陈颍之间曰“亨”,自河以北赵 魏之间火熟曰烂,气熟曰糦,久熟曰酋,谷熟曰酷,熟, 其通语也。

餥,飵,食也。陈楚之内相谒而食麦𫗴谓之餥。楚曰飵。 凡陈楚之郊,南楚之外相谒而飧,或曰飵,或曰秦 晋之际,河阴之间曰:此秦语也。

《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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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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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奄也。以口奄而引咽之也。

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

啜,绝也。乍啜而绝于口也。

餐,干也。干入口也。

吮,循也。不绝口稍引滋汋,循咽而下也。

嗽促也。用口急促也。

含,合也。合口停之也。衔亦然也。

咀,藉也。以藉齿牙也。

嚼。削也。稍削也。

《鸟》曰啄,如啄物,上复下也。

《兽》曰“啮。”啮齾也,所临则秃齾也。

《叹汪》也。《汁汪》。郎也。

蒿也。《香气》。蒿蒿也。 汤热。汤汤也。

䤅,投也。味相投成也。

《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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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杂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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饔膳,熟食也。糇,干食也。《籑具》食、饫,中食也。𫗦,日加申 时食也。饛,盛器满貌。餬,寄食也。饫,燕食也。饯,送去食 也。饪,火熟也。

《齐民要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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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酱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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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燥。”法。

羊肉二斤猪肉一斤,合煮令熟,细切之,姜五片橘皮两叶鸡子十一枚生羊肉一斤,豆酱清五合,先取熟肉,甑上蒸令热,和生肉、酱清、姜、橘皮和之。

生:法。

羊肉一斤,猪肉白四两,豆酱清渍之,缕切。生姜、鸡子,春秋用苏蓼著之。

《崔寔》曰:“正月可作诸酱肉、酱清酱。四月立夏后,鲖鱼 酱,五月可为酱上旬。”豆《中庾》煮之,以碎豆作末,都 至六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作鱼酱。

作《鱁鮧法》。

昔汉武帝逐夷,至于海滨,闻有香气而不见物。令人推求,乃是渔父造鱼肠于坑中,以至土覆之法,香气上达,取而食之,以为滋味。逐夷得此物,因名之“置鱼肠酱” 也。

取石首鱼、魦鱼、鰡鱼三种肠肚胞,齐净洗,空著白盐, 令小倍咸,内器中密封,置日中。夏二十日,春秋五十 日,冬百日,乃好。熟时下姜酢等。

《藏蟹法》:“九月内取母蟹。”

母蟹,脐大圆,竟腹下;公蟹,狭而长。

得则置水中,勿令伤损及死者。一宿腹中净。

久则吐黄,吐黄则不好。

先煮薄糖。

糖薄饧

著活蟹于冷糖瓮中一宿,著蓼汤和白盐,特须极咸, 待令瓮盛半汁,取糖中蟹,内著盐蓼汁中,便死。

《蓼》宜少著,多则烂。

泥封二十日出之,举蟹脐著姜末,还复脐如初,内著 坩瓮中,百个各一器,以前盐蓼汁浇之,令没,密封勿 令漏气,便成矣。特忌风里,则坏而不美也。

又法:直煮盐蓼汤,瓮盛诣河所得蟹,则内盐汁里,满 便泥封,虽不及前味亦好。值风如前法。食时下姜末, 调黄盏盛姜酢。

《蒸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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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经》曰:“蒸熊法:取三升肉,熊一头,净治,煮令不。”熊 半熟,以豉清渍之一宿,生秫米二升,勿近水,净拭。以 豉汁浓者二升,渍米令色黄赤,炊作饭。以葱白长二 寸一升,细切,盐、橘皮各二升,盐三合,合和之,著甑中 蒸之,取熟。蒸羊、肫、鹅、鸭,悉如此。《一本》:“用猪膏三升,豉 汁一升,合洒之,用橘皮一升。”

蒸肫法:“好肥肫一头,净洗垢,煮令半熟,以豉汁渍之。 生秫米一升,勿令近水。浓豆汁渍米令黄色,炊作饙。 复以豉汁洒之。细切,姜、橘皮各一升,葱白三寸四升, 橘叶一升。合煮甑中,密覆蒸两三炊久。复以猪膏三 升,合豉汁一升洒,便熟也。蒸熊羊如肫法。鹅亦如此。” 蒸鸡法:“肥鸡一头,净治。猪肉一斤,香豉一斤,盐五合”, 葱白半虎口,苏叶一寸围,豉汁三升,著盐安甑中,蒸 令极熟。

《缹猪肉法》:“净𬊈猪讫,更以热汤遍洗之,毛孔中即有 垢出,以草痛揩,如此三遍,疏洗令净。四破,于大釜煮 之。以杓掠取浮脂,别著瓮中,稍稍添水,数数掠脂,脂尽漉出,破为四方寸脔,易水更煮,下酒二升,以杀腥 臊,青白皆得。若无酒,以酢浆代之。添水掠脂,一如上 法。脂尽无复气,漉出板初于铜铛中缹之,一行肉,一” 行擘,葱浑豉白盐姜椒,如是次第布讫,下水缹之,肉 作琥珀色乃止。恣意饱食,亦不䬼,乃胜燠肉。欲得著 冬瓜甘瓠者,于铜器中布肉时下之,其盆中脂练白 如珂雪,可以供馀用者焉。

《缹豚法》:“肥豚一头,十五斤,水三升,甘酒三升,合煮令 熟,漉出,擘之,用稻米四升炊,先装姜一升,橘皮二叶, 葱白三升,豉汁,涑饙作糁,令周,酱清,调味蒸之。炊一 石米顷下之也。”

缹鹅法:“肥鹅治解脔,切之长二寸,率十五斤肉,秫米 四升为糁。先装如缹肫法。讫,以豉汁、橘皮、葱白、酱清、 生姜蒸之。如炊一石米顷下之。”

胡炰肉法:“肥白羊肉生始周年者,杀则生。缕切如细 菜,脂亦切,著浑豉盐,擘葱白、姜椒、荜拨胡椒,令调适。 净洗羊肚,翻之,以切肉脂内于肚中,以向满为限,缝 合作浪中坑,火烧使赤脚,灰火内肚著坑中,还以灰 火覆之,于上更燃,炊一石米顷,便熟。香美异常,非煮 炙之例。”

蒸羊法:“缕切羊肉一斤,豉汁和之,葱白一升著上,合 蒸熟,出,可食之。”

蒸猪头法:“取生猪头,去其骨,煮一沸,刀细切,水中治 之。以清酒、盐、肉蒸,皆口调和熟,以干姜、椒著上食之。” 作悬熟法:猪肉十斤,去皮,切脔,葱白一升,生姜五合, 橘皮二叶,秫三升,豉汁五合,调味蒸。若七斗米顷,下 食。次曰熊蒸。大剥大烂,小者去头脚,开腹浑覆,蒸熟 擘之,片大如手。又云:方二寸许。豉汁煮秫米,䪥白寸 断,橘皮、胡芹、小蒜并细切,盐和糁,更蒸,肉一重,间未 尽,令烂熟。方六寸,厚一寸。奠,合糁。又云:“秫米,盐豉、葱、 䪥姜,切,锻为屑,内熊腹中,蒸熟,擘奠,糁在下,肉在上。” 又云:“四破,蒸令小熟。宜肉糁,用饙葱盐豉和之,下更 蒸。蒸熟,擘,糁在下。干姜、椒、橘皮、糁,在下。”

《豚蒸》如蒸熊。鹅蒸去头如豚。

裹蒸生鱼方七寸准又云“五寸准。”豉汁煮秫米如蒸 熊。生姜橘皮胡芹小蒜盐细切熬糁。膏油涂箬,十字 裹之,糁在上,复以糁屈牖。祖咸反之。又云:“盐和糁,上 下与细切生姜、橘皮、葱白、胡芹、小蒜,置土篸箬蒸之。 既奠,开箬櫡边奠上毛。蒸鱼菜、白鱼。”鱼最上净,治 不去鳞一尺已还浑盐豉、胡芹、小蒜,细切著鱼中,与 菜并蒸。又鱼方寸,准亦云五六寸,下盐豉汁中,即出 菜上蒸之。奠亦菜上蒸。又云“竹篮盛鱼菜上。”又云“竹 蒸并奠。”

蒸藕法:“水和稻穰糟,揩令净,研去节,与蜜灌孔里使 满,溲苏面封下头。蒸熟,除面,泻去蜜,削去皮,以刀截 奠之。”又云:“夏生冬熟,双奠亦得。”

《𦙫腤煎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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𦙫鱼鲊法:“先下水、盐、浑豉,擘葱;次下猪、羊、牛三种,内 腤两沸,下鲊,打破鸡子四枚,泻中,如瀹鸡子法。鸡子 浮便熟食之。”

《食经》“𦙫鲊法:破生鸡子、豉汁、鲊,俱煮沸即奠。”又云:“浑 用豉,奠讫,以鸡子豉帖去鲊沸汤中与豉汁、浑葱白, 破鸡子写中奠二升,用鸡子,众物是停也。”

五侯𦙫法:用食板零𢬵杂鲊肉食,水煮如作羹法。 纯蒸鱼法,一名“缹鱼用。”鱼“治腹里去腮不去鳞。以 咸豉、葱白、姜、橘皮、鲊,细切,合煮,沸,乃浑葱白。将熟下 酢。”又云:“切生姜令长,奠时葱在上,大奠一,小奠。若大 鱼成治准此。”

《腤鸡一名缹鸡》,一名鸡。以浑盐、豉、葱白中截干苏, 微火炙,生苏不炙,与成治浑鸡,俱下水中熟煮,出鸡 及葱,漉出汁中苏、豉,澄令清,擘肉广寸馀奠之,以煖 汁沃之。肉若冷,将奠,蒸令煖,满奠。又云:“葱苏盐豉汁 与鸡俱煮,既熟,擘奠与汁。葱苏在上,莫按下,可增葱 白令细也。”

腤白肉,一名“白焦肉。”盐豉煮令向熟,薄切,长二寸半, 广一寸,准甚薄,下新水中,与浑葱白、小蒜、盐豉清。又 䪥叶切,长二寸,与葱姜,不与小蒜。䪥亦可 腤猪法。一名焦猪肉一名猪肉盐豉一如缹白肉之法。 腤鱼法:用鲫鱼,浑用软体鱼,不用鳞。治刀细切葱与 豉、葱俱下。葱长四寸,将熟细切,姜、胡芹、小蒜与之。汁 色欲黑,无醋者,不用椒。若大鱼方寸准得用软体之 鱼,大鱼不好也。

蜜纯煎鱼法:“用鲫鱼,治腹中不鳞,苦酒、蜜中半和,盐 渍鱼。一炊久,漉出,膏油熬之令赤,浑奠焉。”

勒鸭消,细研,熬如饼臛,熬之令小熟。姜、橘、椒、胡芹、小 蒜并细切,熬黍米糁盐、豉汁,下肉中。复熬,令似熟,色 黑平满。奠兔、雉肉次好。凡肉赤鲤皆可用。勒鸭之小 者,大如鸠鸽,色白也。鸭煎法,用新成子鸭极肥者,其 大如雉,去头烂,治却腥翠五藏。又净洗,细锉如笼肉。 细切葱白,下盐豉汁炒令极熟。下姜、椒末食之。

===
《葅绿》
===《食经》曰:“白葅,鹅、鸭、鸡白煮者,鹿骨研为准,长三寸,广

一寸,下杯中,以成清紫菜三四片,加上盐醋和肉汁 沃之。又云:‘亦细切,须加上’。”又云:“准讫,肉汁中更煮亦 啖,少与米糁。凡下醋,下紫菜,满奠焉。”

葅肖法:用猪肉、羊肉、鹿肥者,䪥菜,细切熬之,与盐、豉 汁。细切菜,葅菜细如小虫丝,长至五寸,下肉裹,多与 葅汁,令酢。

蝉脯葅法:“捶之,火炙令熟,细擘,下酢。”又云:“蒸之,细切 香菜置上。”又云:“下沸汤中,即出,擘如上。香菜。”蓼法。 绿肉法:用猪鸡鸭肉方寸准熬之,与盐豉汁煮之。葱、 姜、橘、胡芹、小蒜细切与之。下醋切肉,名曰绿肉。猪鸡 名曰酸。

白瀹:瀹煮也音药肫法:“用乳下肥肫作鱼眼汤,下冷水和 之,擘肫令净罢。若有麤毛,镊子拔去柔毛,则剔之,茅 蒿叶揩洗,刀刮削令极净。净揩釜勿令渝,釜渝则肫 黑绢袋盛肫酢浆水煮之,系小石,勿使浮出,上有浮 沫,数掠去两沸,急出之,及热以冷水沃豚,又以茅蒿 叶揩,令极白净,以少许面和水为面浆。复绢袋盛肫, 系石于面浆”中煮之,掠去浮沫,一如上法。好熟,出著 盆中,以冷水和煮肫面浆使煖煖于盆中浸之。然后 擘食,皮如玉色,滑而且美。

酸肫法:用乳下肫𬊈,治讫,并骨斩脔之,令片别带皮 细切,葱白、豉汁炒之香微。下水烂煮为佳。下粳米为 糁,细擘葱白并豉汁下之。熟下椒、醋,大美。

《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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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次》曰“葱韭粪法。”

下油水中煮。葱韭分切。沸俱下。与胡芹盐豉研。米糁 粒大如粟米。

瓠羹[编辑]

下油水中煮极热。体横切,厚二分,沸而下,与盐豉、胡 芹累奠之。

油豉[编辑]

豉三合,油一斤,酢五升,姜橘皮葱胡芹盐,合和蒸,蒸 熟,便以油五斤,就气上洒之,讫,即合甑覆泻瓮中。

膏煎紫菜[编辑]

以燥菜下油中煎之。可食则止。擘奠如脯。

薤白蒸[编辑]

秫米一石,熟舂。令米毛不淅。以豉三升煮之,淅箕 洒取汁,用沃米,令上谐,可走虾《米释》,漉出,停米豉中。 夏可半日,冬可一日。出米葱薤等,寸切,令得一石许; 胡芹,寸切,令得一升许。油五升,合和蒸之,可分而两 甑,蒸之气馏,以豉汁五升洒之,凡不过三洒,可经一 炊久。三洒豉汁半熟,更以油五升洒之,即不用热食。 若不即食,重蒸取气出,洒油之后,不得停灶上,则漏 去油。重蒸不宜久,久则漏油。奠讫,以椒姜末粉溲之。

托人[编辑]

托二斗。水一石。熬白米三升。令黄黑合托三沸。绢漉 取汁。澄清。以一升。投中。无与油二升。托好一 升次擅托一名、托中价

蜜姜[编辑]

生姜一斤,净洗,刮去皮,笇子切,不患长大,如细漆箸, 以水二升,煮令沸,去沫,与蜜二升煮,复令沸,更去沫, 碗子盛合汁减半奠用箸。二人共无生姜,用干姜,法 如前,惟切欲极细。

缹瓜瓠法[编辑]

冬瓜越瓜瓠用毛未脱者。

毛脱即坚

汉瓜“用极大饶肉者,皆削去皮,作方脔,广一寸,长三 寸”,遍宜猪肉,肥羊肉亦佳。

《肉须》别煮令熟,薄切。

苏油亦好,特宜菘菜。

芜菁、葵、韭等。皆得苏油,宜大用苋菜。

细擘葱白。

葱白欲得多于菜。无葱,薤白代之。

浑豉、白盐、椒末,先布菜于铜铛底,次肉

无肉以苏油代之

次瓜,次瓠,次葱白、盐、豉、椒末,如是次第重布,向满为 限,少下水。

仅令相淹渍

缹令熟。

又缹汉瓜法[编辑]

直以香酱、葱白、麻油缹之。勿下水亦好。

缹菌法[编辑]

菌,一名“池鸡。”口未开,内外全白者佳。其口开里黑者 臭,不堪食。其多取欲经冬者,收取盐汁洗去土,蒸令 气馏,下著屋北阴中之。当时随食者取,即汤煠去腥 气,擘破。先细切葱白和麻油。

苏亦好

熬令香。复多擘葱白浑豆盐椒末与菌俱下缹之。宜 肥羊肉鸡猪肉亦得。肉缹者不须苏油。

肉亦先熟煮,苏切,重重布之,如《缹瓜瓠》法,惟不著。

菜也

缹瓜、瓠菌,虽有肉、素两法,然此物多充素食,故附《素》 条中。

缹茄子法[编辑]

用子未成者。

子成则不好也

以竹刀、《骨刀》四破之。

用铁则渝黑也

汤煠去腥气。细切葱白熬油香。

苏弥好

《香酱清璧》“葱白与茄子供,下缹令熟,下椒姜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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