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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00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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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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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七卷目录

 农部汇考五

  农政全书三玉衡车记 玉衡图说 恒升车图说 水库图说 水法附馀

  凿井法 试水法 北耕兼种北盖种及耨图说

艺术典第七卷

农部汇考五[编辑]

《农政全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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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衡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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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衡车者,井泉挈水之器也。既远江河,必资井养。井 汲之法,多从绠缶,饔飧朝夕,未觉其烦。所见高原之 处,用井灌畦,或加辘轳,或藉桔槔,似为便矣。乃俛仰 尽日,润不终亩。闻三晋最勤汲井灌田,旱熯之岁,八 口之力,昼夜勤动,数亩而止。他方习惰,既见其难,不 复问井灌之法。岁旱之苗,立视其槁,饥馑已后,非殍 则流。吁可悯矣。今为此器,不施绠缶,非藉辘轳,无事 桔槔。一人用之,可当数人。若以灌畦,约省夫力五分 之四。高地植谷,家有一井,纵令大旱,能救一夫之田, 数家共井,亦可无饥饿流亡之患。若资饮食,则童幼 一人,足供百家之聚矣。且不须俛仰,无烦提挈。略如 干运,其捷若抽。故烟火会集之地,一井之上,尚可活 一茕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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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衡四图

玉衡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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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衡三图

玉衡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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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衡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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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衡者,以衡挈柱,其平如衡,一升一降,井水上出,如 趵突焉。”玉衡之物有七:一曰双筒,双筒者,水所由代 入也。二曰双提,双提者,水所由代升也。三曰壶壶者, 水之总也,水所由续而不绝也。四曰中筒,中筒者,壶 水所由上也。五曰盘盘者,中筒之水所由出也。六曰 衡轴,衡轴者,所以挈双提,下上之也。七曰架。架者,所 以居庶物也。七物者备,斯成器矣,更为之机轮焉,巧 者运之不可胜用也。

《注》曰:“趵突泉,水上出也。”

一曰“双筒。”炼铜或锡为双筒,其圜中规,而上下等半 其筒之长,以为之径,下有底、中底,而为之圜孔,以其 底之半径为孔之径,筒之旁齐于底而树之管,管外 出而上迤也。管之容,其圜中规,管之下端抒之,以合 于筒。开筒之下端为撱孔,融锡而合之于管,管之上 端亦抒之。既树之,则与筒之边为平行。三分其底之 径,以其一为管之径。底之圜孔为之舌以掩之。舌者

方版,方版之旁为之枢,底孔之旁为之纽。枢入于纽
考证
如户焉而开阁之。舌之开阁,与管之孔无相背也。纽

居左则管居右,舌其合于底也欲密,管之孔合于筒 之孔,欲利而无罅,枢纽之动也欲不滞。凡水入也,必 从其底之孔也,有舌焉而开阁之,开之则入。阁之则 不出。左开则右阁矣。是左入而右不出也。是恒有一 孔焉。入而终无出也。故曰:“双筒者。水所由代入也。”

注曰:凡径皆言圆孔也,内不与焉,如本篇一图,甲至乙,丙至丁是也。“半长为径” 者,径三寸,则筒长六寸,如丙丁广三寸,则甲丁长六寸也。“半径为孔” 者,径三寸,孔径一寸五分,如丁丙三寸,则辛壬一寸五分也。“上迤” 者,斜迤而上,如戊至己丙至庚也。抒者,斜削之,如戊至丙己至庚是也。撱,长圆也,欲与戊丙之孔合也。融锡合之小焊也。管之上边与筒边平行,将以合于壶之下孔也,己庚是也。三分之一者,底径三寸,则管径一寸,未至申之度也。方板者,丑寅卯午是也。枢者,卯辰午是也。纽者,癸子是也。舌如橐籥之舌,以枢合纽,令丑卯之板,恒加于辛壬孔之上,向内而开阁之也。

二曰“双提。”旋坚木以为砧,其圜中规而上下等。曷知 其中规而上下等也?砧之大入于双筒也,欲其密切 而无滞也,展转之上下之,犹是也,斯之谓中规而上 下等。当砧之心而立之柱,三分其砧之径,以其一为 柱之径。柱之短长无定度,以水之深也,井之高也,斟 酌焉而为之度。柱之上端为之方枘而入于衡。凡水 之入也,入于双筒之孔也。孔有舌焉,砧升则舌开而 水为之入,砧降则舌合而水为之不出。水之入而不 出者舌也,舌之开阁者砧也。砧之上下者柱也。舌阁 矣,水不出矣,砧又下焉,水将安之?则由筒之管而升 于壶,左右相禅也。故曰:“双提者,水所由代升也。”

注曰:砧形如截蔗,本篇一图酉戌亥角是也。其高不言度者,趣其入于筒也,不转侧动摇而已矣。若为鼎足之柱以固之,即无厚可也。三分之一者,砧径三寸则柱径一寸,如酉角三寸则亢氐一寸也。凡双筒入井,近下则水浊,近上则水竭,故柱之短长,宜量水深与井高也。枘,笋也,当房心之上,刻而方之,为尾箕是也。

三曰壶。炼铜以为壶。壶之容半加于双筒之容,其形 撱圜,腹广而上下弇之弇之度视广之度杀其十之 二,当其弇而设之盖壶之底为撱圜之长,径设二孔 焉,皆在其径。孔之撱圜,其大小也与管之上端等。融 锡而合之,壶之两孔各为之舌,而弇之舌之制,如筒 中之舌也。壶之内,当两孔之中,而设之纽,两舌之枢 “悉系焉,而开阁之左右相禅也。当盖之中为圜孔焉, 而合于中筒。”盖之合于壶也,欲其无罅也。既成,以铁 为双环,而交缠束之,当其合而锢之锡以备缮治也。 夫水之入于管也,左右禅也,而终无出也。水从管入 者,以提柱之逼之也,则上冲而壶之舌为之开,以入 于壶。水势尽而彼舌开,则此阁矣,是代入于壶也,而 终无出也。其代入也,壶为之恒满而上溢,其终无出 也,而有筒之容,以俟其底之入也。故曰:“壶者,水之总 也,水所由续而不绝也。”

注曰:“半加容” 者如之,又加半焉。如双筒共容四升,则壶容六升也。弇,敛也,腹广而上下弇,如本篇二图甲乙丙丁形是也。盖者,戊己庚辛也,撱圜之长径底图之乙丙是也。二孔者,未申也,酉戌也。皆在其径者,二孔之心在乙丙线之上也。二孔撱圜者,如酉戌短,干亥长,以合于一图之未申己庚也。二舌者,寅卯也,辰午也。纽者,子丑也。以枢合纽,令寅卯之板,恒加于未申孔之上,向丙而开阁之也。辰午加于酉戌亦如之,左右相禅也。盖之圆孔,庚辛是也。盖合于壶者,己戊加于甲丁也。“双环缠束” 者,本篇三图之角、亢氐、房是也。既锢之又束之者,水力大而易渫也。

四曰“中筒。”炼铜或锡以为中筒。中筒之径与长筒旁 管之径等。中筒之下端为敞口,以关于盖上之孔,融 锡而合之,其长无定度。量水之出于井也,斟酌焉而 为之度,或铜锡之中筒,裁数寸,其上以竹木焉续之。 竹木之筒之径,必与下筒之径等,其上出之径,宁缩 也,无赢也。水之入于壶也,代入也,而终无出也,则无 所复之也。必由中筒而上。故曰:“中筒者。壶水所由上 也。”

《注》曰:“中筒” 者,本篇三图之“《坎》《艮》、庚辛” 是也,上出之径,必缩于下,合之径者,所以为出水之势也。

五曰盘。炼铜或锡以为盘,中盘之底而为之孔,以当 中筒之上端,融锡而合之。盘底之旁为之孔而植之 管,管外出而下迤也。盘之容与壶之容等,管之径与 中筒之径等,管之长无定度,其下迤也,及于索水之 处也。中筒之水,其上溢也,盘畜之管泄之。故曰:“盘者, 中筒之水所由出也。”

注曰:“本篇四图之甲乙丙丁盘也,丙丁为孔,以合于中筒之上端,上端者,三图之坎艮也,底旁之孔。”

者,戊己也。“下迤” 者,己庚也。

六曰衡轴。直木为衡,衡之长无过井之径。双提之柱, 其相去也视双筒。双提之上枘入于衡之两端,其相 去也视双提。直木为轴,轴长于衡而无定度。圜其尾, 去首二尺而圜其颈。当颈尾之中而设之凿,当衡之 中而设之枘。衡横也,轴纵也,凿枘而合之,欲其固也。 轴展侧焉,衡低昂焉,提上下焉,左右相禅也。故曰:“衡 轴者。所以挈双提下上之也。”

注曰:“衡之长,本篇四图之,壬辛是也。枘入于衡者,子丑是也。轴之长,卯午是也。卯尾午首辰颈也。衡轴凿枘之合,寅是也。凿,孔也。衡横轴纵,卯辰子丑之交加也。”

七曰“架。”井之两旁为之柱,或石焉,或瓴甋焉,或木焉。 柱之上端为山口,山口者,容轴之圜也,以利转也。轴 之首设之小衡,与衡平行也,长二尺或三尺。小衡之 两端设二木而三合之如句股,以小衡为弦,句股之 交,立之柄,持其柄而摇之,以转轴也。水之中,穿井之 胁而设之,梁横亘焉。梁之上为二陷,以居双筒之底, 欲其固也。中其陷而设之,孔稍大于双筒之底,孔水 所从入也。梁居水中,其木必榆,榆为木也,无味,水不 受之变。梁在其下,柱在其上,车所由孔安而利用也。 故曰:“架者所以居庶物也。”

《注》曰:本篇四图之,卯亥也,辰,干也,柱也,当辰卯为山口者也,容轴之圆也。小衡者,申未也。“三合” 者,未申酉为三角形也,酉戌,柄也。立之柄者,立柄于酉戌酉未为直角也,坎艮,梁也,角亢氐房陷也,心尾陷中孔也。

若欲为专筒之车,则为专筒专柱而入之中筒如《恒 升》之法而架之,而升降之,其得水也,当玉衡之半,井 狭则为之。

注曰:专一也。架法见“《恒升》篇。”

恒升四图

恒升四图

恒升二图

恒升二图

恒升三图

恒升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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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升车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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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升》车者,井泉挈水之器也,其用与玉衡相似,而更 速焉,更易焉,以之灌畦治田,至为利益矣。若为之复 井,井之底为窦而通之,以大井潴水,以小井为筒而 出之,则无用筒也。若江河泉涧索水之处过高,龙尾 之力有不能至,则用是车焉,挈水以升,架槽而灌之, 或迤而建之,以当龙尾。

《恒升》者,从下入而不出也,从上出而不息也。《恒升》之 物有四:一曰筒,筒者,水所由入也,所以束水而上也二曰提柱,提柱者,水所由恒升也。三曰衡轴,衡轴者, 所以挈提柱上下之也。四曰架,架者,所以居庶物也。 四物者备,斯成器矣,更为之机轮焉,巧者运之不可 胜用也。

一曰筒,刳木以为筒。筒之长无定度,下端所至,居水 之中,已上则易竭,已下则易浊,上端所至,出井之上 度,及于索水之处而止。筒之径无定度,因井之大小, 索水之多寡,斟酌焉而为之度。筒之容,任圜与方,其 圜中规,其方中矩而上下等。筒之周以铁环约之,环 无定数,视筒短长,斟酌焉而为之数。筒之下端为之 “底,欲其密而无漏也。中底而为之孔,孔之方圜反其 筒,若圜筒而方孔七分底之径,以其四为孔之径,若 方筒而圜孔七分底之径,以其五为孔之径。孔之上 象孔之方圜,为之舌而掩之,如玉衡之双筒。”掩之欲 其密而无漏也。开阁之欲其无滞也。筒之上端为之 管,管外出而下迤也,本广而末狭也,水从孔入焉,既 入而提柱之势能以舌掩之,既掩而提之,提之则从 管而出也。故曰“筒者水所由入也,所以束水而上也。”

注曰:“玉衡之双筒与中筒为二,此则合之筒入于井,量井浅深,筒长短而置之,近上趣恒得水而止,近下趣无受浊而止,与玉衡同也。” 圆筒用竹尤简,用木则方筒为易焉。如本篇一图,甲乙丙丁圆筒也;丙丁其底也。戊己底方孔也。庚辛壬癸方筒也;壬癸其底也。子丑底圆孔也。寅方舌也;酉圆舌也。甲卯辛卯管也。“辰午、未申之属,环也。环之多寡疏密,趣不漏而止。” 馀见《玉衡篇》。

二曰“提柱。”炼铜以为砧,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砧之大 入于筒也,欲其密切而无滞也,展转之上下之,犹是 也。当砧之心而设之孔,孔之方、圜,孔之径,皆与筒底 之孔等。孔之上为之舌以掩之,舌之制如筒底之舌 也。直木以为柱,柱有二式,一用长,一用短。用长者为 实取之柱,用短者为虚取之柱,实取之柱。其砧入于 “水而升降焉。其长之度,下及于筒之底,上出于筒之 口。其出于筒之口,无定度,趣及于衡而止。虚取之。柱 无用,长入筒数尺而止,升降于无水之处,以气取之。 欲挈之,先注水于砧之上,高数寸,以闭其罅而噏之。 凡井浅者实取焉,井深者虚取焉。五分其筒之径,以 其一为柱之径。”砧之合于柱也,炼铜或铁为四足隅, 立于方砧之四维,方孔之四旁,而皆上聚之。聚之度 趣,不害于舌之开阖而止,以其聚合于柱之下端,合 之欲其固也。砧之厚,以其枝于隅足也,可无厚。既合 而入于筒,砧降而底之,舌为之掩。砧升则开之,开之 则水入,掩之则水不出。一升一降,是水恒入而不出 也。既入之水而砧降焉,则无复之也,则上冲于舌而 入于砧之孔。砧升而砧之舌为之掩,一升一降,是水 恒入而不出也。两入而不出,则溢于筒,而出常如是, 虚者实者同于是。故曰:“提柱者,水所由恒升也。”

注曰:玉衡之提柱与壶之孔之舌为二,此则合之。又玉衡之水皆实取,此有虚取之法焉。气法也。凡砧之入于筒,求密切而无滞也。求密切之法,成砧而入之,能无漏者,国工也;不能无漏者,稍弱。其砧之径,以毡罽之属,皮革之属,附于砧之四周焉。附之法:若砧厚者,稍剡其周之上下如鼓木,当其剡而刻为陷环,既附而坚束之。砧薄者,则为两重之砧,夹其毡或革,以隅足贯之,而槷之柱,如本篇二图之甲乙是也。四足者,丙丁戊酉也。砧者,己庚辛壬也。砧之孔,癸子也,其舌丑寅也。砧可无厚,无厚则轻。馀见《玉衡篇》。

三曰衡直木以为衡。衡之长无定度,量筒之大小,水 之浅深多寡焉。长则轻,衡之两端皆缀之石以为重。 其两重等,五分其衡,二在前,三在后而设之。凿直木 以为轴,轴之长无定度,圜其两端,中分其长而设之 枘。衡横也,轴纵也,凿枘而合之,欲其固也。轴之两端, 各为山口之木而架之,中分其衡之前而缀之。提柱 缀之,欲其密切而利转也。抑其后重,而提柱为之升, 扬其后重,则前重降而提柱随之也。提柱之降也,实 取者,挹水而升于砧也。其升也,则下入于筒而上出 于筒也。虚取者,降而得气焉,气尽而水继之。故曰:“衡 轴者,所以挈提柱上下之也。”

注曰:“气尽而水继之” 者,天地之间悉无空际,气水二行之交无间也,是谓“气法” ,是谓“水理。” 凡用水之术,率此一语为之本领焉。本篇三图之“甲乙衡也,丙丁两石重也,戊己衡也;子,衡轴之交也;庚辛壬癸,山口之木也;寅提柱也。缀之于丑卯,辰筒上端也;午管也。” 馀见《玉衡》篇。

四曰“架木为井,干以持筒,持之欲其固也。筒之下端 为盘以承之,盘与筒合之,欲其固也。中盘而为之孔, 孔之径稍强于筒底之孔之径,盘之下为鼎足,而置 之井底。”

注曰:“本篇四图之卯未辰午,井干也,加于地平之上,申戌酉亥之间,为正方之空,夹筒而持之丁戊”

井面地平也。己庚井底也。辛壬癸盘也。辛子壬丑癸寅盘足也。

若欲为双升之车,则双筒焉,如《玉衡》之法而架之,而 升降之,此升则彼降,用力一而得水二也,是倍利于 恒升也,尤宜于江河。

注曰:力一水二者,一升一降,各得水一焉,无虚用力也。恒升者,一升一降而得水一也。架法见《玉衡篇》。

水库一图

水库一图

水库二图

水库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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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三图

水库三图

水库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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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五图

水库五图

《水库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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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者,积水之处也。泽国下地,水之所都。平原易野, 厥田中中,引河凿井,斯足用焉。若乃重山复岭,陡涧 迅流,乘水之急,激而自上,废人用器,厥利尤大矣。别 有天府金城,居高乘险,江河溪涧,境绝路殊,凿井百 寻,盈车载绠。时逢亢旱,涓滴如珠。或乃绝徼孤悬,恒 须远汲,长围久困,人马乏绝。若斯之类,世多有之。临 渴为谋,岂有及哉?计莫如恒储雨雪之水,可以御穷。 而人情狃近,未或先虑,及其已至,坐槁而已。亦有依 山掘地,造作塘池,以为旱备,而弥旬不雨,已成龟坼。 徒伤挹注之易穷,不悟渗漏之实多矣。西方诸国,因 山为城者,其人积水,有如积谷。谷防红腐,水防漏渫, 其为计虑,亦略同之。以故作为水库,率令家有三年 之蓄,虽遭大旱,遇强敌,莫我难焉。又上方之水,比于 地中,陈久之水,方于新汲。其蠲烦去疾,益人利物,往 往胜之。彼山城之人,遇江河井泉之水,犹鄙不肯尝 也。今以所闻《造作法》著于篇。

水库者,水池也。曰“库’者,固之其下,使无受渫也。羃之 其上,使无受损也。四行之性,土为至干,甚于火矣。水 居地中,风过损焉,日过损焉。夏之日大旱,金石流,土 山焦,而水独存乎?故固之,故羃之。水库之事有九:一 曰具,具者庀其物也。二曰齐,齐所以为之和也。三曰 凿,凿所以为之容也。四曰筑,筑所以为之地也。五曰 涂,涂所以为之固守也。“六曰盖,盖所以为之羃覆也。 七曰注”,注所以为之积也。“八曰挹”,挹所以受其用也。 “九曰修”,修所以为之弥缝其阙也。

注曰:羃防耗损,亦防不洁。古人井故有“羃” ,《易》曰《井》。

收勿幕齐与剂同

“一曰具水库之物有六,以备筑也、盖也、涂也。筑与盖 之物有三:曰方石,曰瓴甋,曰石卵。涂之物有三:曰石 灰,曰砂,曰瓦屑。”涂之物三合,谓之“三和之灰。”或砂或 瓦,去一焉,谓之“二和之灰。”炼灰之石,或青或白,欲密 理而色润,否者疏而不昵,炼之以薪或石炭焉,火不 绝二日有半而后足。试之法,先取一石权之,杂众石 而炼之,既成而出之权之,损其初三分之一,此石质 美而火齐得也。砂有三种:或取之湖,或取之地,或取 之海。海为上,地次之,湖又次之。砂有三色:赤为上,黑 次之,白又次之。辨砂之法有三,揉之其声楚楚焉,纯 砂也;谛视之,各有廉隅圭角,纯砂也。散之布帛之上, 抖擞之,悉去之,不留尘坌者,纯砂也。否则有土杂焉, 以为齐则不固。瓦之屑以出。陶之毁瓦,瓴甋、铁、石之 杵臼,舂而簁之,无新焉,而用其旧者。水濯之,日暴之, 极干而后舂之而簁之。簁之为三等,细与石灰同体 为细屑,稍大焉与砂同体为中屑,再簁之馀,其大者 如菽为查。

注曰:方石瓴甋者,以豫为墙为盖,二物皆无定度也。为墙之石,取正方焉。广狭短长、厚薄无定度,墙厚则坚,坚则久。为盖者或穹之穹,以石合之,其圆半规。穹之法有三,详见下《方》也。石卵者,鹅卵之石也,以豫为底也。无之,以小石代之。大者无过一斤,小者任杂焉。凡石卵或小石,欲坚润而密理,否者不固泥黏也。二日有半,三十时足也。陶,窑灶也。瓴甋,砖也。凡瓦之土,胜砖之土,用砖则谨择之。簁俗作筛,罗也。查,滓也。查无用簁择其过大者去之。三和之灰,今匠者多用之。其一则土也,用土不坚,以瓦屑故胜之。以后法为之剂又胜之。西国别有一物,似土非土,似石非石,生于地中,掘取之,大者如弹丸,小者如菽,“色黄黑,孔窍周通,状如蛀窠,俨然石也。而体质甚轻,揉之成粉,舂以代砂,或代瓦屑,灰汁在其空中,委宛相入,坚凝之后,逾于钢铁。近数十年前,有发故水道者,启土之后,锹䦆不入,百计无所施,既而穴其下方,乃坏堕焉。视其甃涂之灰,用是物也,厚半寸许尔。” 此道由来甚久,以历年计之,在汉武之世矣。后此凡用和灰,甚贵是物焉。或作室模,和灰涂之,崇闳窈窕,惟意所为。既成之后,绝胜冶铜铸铁矣。然所在不乏,计秦、晋、陇、蜀诸高阳之地,必多有之。其形大段如浮石而颗细,色赤黄,质脆为异耳。以《本草》质之,殆土殷孽之类也。其生在干燥之处,土作硫黄气者,或产硫黄者,或近温泉者,火石者,火井者,或地中时出燐火者,即有之。求之法,视其处草不蕃盛,茸茸短瘠。又浅草之中,忽有少分如斗许、如席许大,不生寸草者,依此掘地数尺,当可得也。西国名为“《巴初剌》那” ,求得之,大利于土石之工,或并无瓦屑及砂,以青白石末代之,其细大之等,与瓦屑同。

二曰《齐凡》。齐以斗斛概其物,水和之,三分其凡而灰 居一,砂居二,湅之如糜,谓之“甃齐”;三分其甃齐,加水 一焉而调之,谓之“筑齐。”涂之齐有三,湅之皆如糜;四 分其凡而瓦查居二,砂居一,灰居一,谓之初齐;三分 其凡而中屑居二,灰居一,谓之中齐;五分其凡而细 屑居三,灰居二,谓之末齐。凡《湅齐》熟之又熟,无亟于 用,无惜于力,日再湅五日而成为《新齐》。新齐积之,恒 以水润之。下湿之处,窖藏而土封之,久而益良。

注曰:“凡量灰,必出窑之灰;凡量瓦屑,必出臼之屑;凡量砂,必日暴之砂。” 皆言干也。“如糜” 者,今匠人所用甃墙涂墙,挑而概之之剂也。太燥则不附,太湿则不居,加水为筑剂,则如稀糜,沃而灌之之剂也。凡治宫室,筑城垣,造圹域,皆以诸剂斟酌用之。和之水,以泉水、江水、雨水、杂卤与碱,勿用也。雪水之新者,勿用也。凡总数也。

“三曰凿池。有二:曰家池,曰野池。家以共家,野以共野。 共家者,饮馔焉,澡涤焉;共野者,畜牧焉,溉灌焉。为家 池,计众霤而曲聚之,承而锺之,为野池。计冈阜原田 水道之委而聚之,而锺之,为家池。必二以上,代积焉。 代用焉”,为野池,专可也。随积而用之,皆计岁用之数 而为之容积。二年以上者,递倍之,或倍之容,或倍其 “处为家池,平其底、中底而为之坎,坎深二尺,以渟其 垢。三分其底之径,以其一为坎之径。”墙方则称,圜则 固,大者圜之,小者方之,大者圜而小者方,则不畏深 也。墙之周,或壁立,或下侈而上弇之,侈弇之数无定 度,虽为之《土囊》之口可也。若上侈而下弇,则寡容也。 中侈而上下弇,则难为墙也。无所取之,或为之复池, 限之以墙,中墙而为之窦以通之,小者槷之,大者闸 之,互输泻之,可抒清而去浊也,代积而代用也。若山 麓原田陂陁之地,则为壶漏之池,高下相承,互输泻 之,为野池,利浅以群饮,六畜以溉田。方其墙,迤其一 面以为涂,欲为深者,迤其底渐深之,无坎为野池。择 硗确之地,不宜稼而“水辏焉者可也”,是化无用为有用也。

注曰:共与供同。霤,檐沟也。容者,通高下广狭,所容受多寡之数也。度池尺寸,计容多寡,用盘量仓窖术,在《九章》算之《粟米》篇。专,独也。递倍者,二年则二倍,三年则三倍也。倍容者,倍其大,倍处者倍其多也。倍大法,亦用立方立圆术,酌量作之,在《九章》算之《少广》篇。“方则称者,或称其室,或称其庭,两方相称也。方墙而大,惧或堕焉。” 圆如井周,相恃为固,上弇不堕,亦此理也。侈广弇敛也。如本篇一图之甲乙丙丁,方池也。辛壬癸子,圆池也。二形之外,或有为长方者,方之属也。有六角八角以上诸角形者,圆之属也。惟所为之,未暇详也。戊己丑寅,底坎也,乙庚辛壬,壁立之墙也,卯辰午未戌房氐亢,上弇之池也,卯未戌角,土囊之口也。复池,两池并也。墙之实,多寡大小高下,任意作之。槷,木杙也。凡闸与槷或旁渫者,附之以暖木之皮而塞之。壶漏之池者,从上而下,位置如刻漏之壶,其开窦输泻,亦若漏水相承也。如本篇二图之甲乙复池也。丙丁限墙也。午未申,窦也。戊己庚辛,壶漏之复池也。壬其窦也。癸子丑寅卯辰,壶漏之三复池也。酉与戌皆其窦也。三以上任意作之,其连接之处,如庚至己,丑至子,浅深高下,亦任意作之。迤之以为涂,令人畜皆逦迤而下,恒及水际也。凡冈阜之下,山陵之麓,其地沥脂,故不宜稼。其势建瓴,水则辏之,牲降于阿,取饮既便,掣以灌田,趋下易达也。

四曰筑。筑有二,下筑底,旁筑墙。筑底者,既作池,平其 底,则以木杵杵之,或以石砧砧之。杵之砧之,欲其坚 也。依池之周而为之墙,或方石焉,或瓴甋焉,甃之以 甃,齐之灰甃,必乘其界墙,量池之小大浅深而为之, 厚不厌厚。若复池,则为共池而中甃其限墙,仍甃为 行水之窦。壶漏之复池,则各为池而穿行水之窦也。 “墙必以鹅卵之石,或小石垫之,其底厚五寸以上,不 厌厚,既垫之,复杵之,或砧之,不厌坚。”无惜其力,亦欲 其平也。既坚既平,以筑齐之灰灌之,又灌之,满焉实 焉,平焉,浮于石而止,复杵之,或砧之。有隙焉,复灌之, 满实平而止。中底之坎,亦杵之,亦墙之,亦垫之,而灌 之,如法作之。凡底与墙之交砧杵或不及焉,则以边 杵筑之。其垫与灌,必谨察之而加功焉。壶漏之窦,居 水之冲,必谨察之而加功焉。“凡墙皆以方长之石为 之缘,若遇大石焉而凿之。池以石为之底,与墙与缘 径涂之。有阙焉而为之缝,亦杵之而墙之,而缘之,而 垫之,而灌之”,如法作之野池,或土或石,皆如之。

注曰:“乘界,俗言骑缝也,缘池面压口也。” 缝,补也。本篇三图之甲乙,丙,木杵也;丁,边杵也;戊,石砧也;己辛己庚,甃墙也;庚辛,石垫也。本篇二图之甲乙,即共池也。以意度之,江海之滨,平原易野,土疏善坏,必以甃墙处于山者,如秦如晋,厥土骍刚,陶复陶穴,壁立不堕。若斯之处,掘地为池,虽无甃墙,而径涂之,不亦可乎?同志者请尝试之。

五曰涂。筑毕,候池之底既干,其十之八扫除之,过干 则水沃之,而后涂之。涂之先,以初齐厚五分,池大者 加二分之一,池之底及周连涂之。连涂之,则周与底 之交无罅也。涂毕,以木击击之,欲其平以实也。次日, 又击之,有罅焉。以铁概概之,干则以水沃而概之,无 罅而止。三日以后皆如之。俟其干十分之六,而涂之 中齐;中齐之厚,减其初二分之一,亦击之概之,次日 以后皆如之,候其干十分之六,而涂之末齐;末齐之 厚,减其次二分之一,亦击之概之,次日以后皆如之, 候其干十分之五,以铁概摩之,有罅焉。以水沃而摩 之,周与底,中坎之周与底,复池之水窦皆同之。凡周 与底之交若窦,必谨察之而加功焉。凡涂瓴甋之墙, 或燥而不眤,以石灰之水遍洒之,作垩色,干而后涂 之,则眤。凡涂石池与土池、野池与家池,皆同法。凡击, 欲其坚如石也;摩,欲其密如脂也,欲其莹如镜也。坚 密以莹,更千万年不渫也。

注曰:本篇四图之,甲,木击也;乙,铁概也。凡三和之灰,无所不可用。欲厚则四涂之,五涂之,任意加之。四涂者,初一、中二、末一;五涂者,初一、中三、末一末涂。以饰宫室之墙,欲令光润者,以鸡子清或桐油和之,如法击摩之。欲设色,以所用色代瓦屑而和之,石色为上,草木为下。

六,曰盖。家池之盖有二:曰平之,曰穹之。平有二:曰石 版,曰木版。皆平而羃之,为之孔以出入水。穹有三:曰 券穹,曰斗穹,曰盖穹。方池皆券穹,正方者或为斗穹。 圜池之属皆盖穹。券穹者,形覆券也,又如截竹析其 半而覆之,两和为之立墙。斗穹者,形覆斗也,方其隅, 而四墙之趋其顶也,皆以方。盖穹者,其形盖也,中高 而旁周皆下垂。凡穹之空皆半规,皆去缘尺而甃之。 甃之法,皆架木以为模,缘而成之。甃以石,则治之以 趋规。若瓴甋,亦以趋规之模造之。无之,则以甃齐加

损而合之。穹之下为之窦,以出入水。在野者或穹之
考证
不则苫之,或露之。

注曰:“平盖出入之孔有二,一居中当底坎之上,以挹其渟污也;一近池之缘,注水入之,挈水出之,大小皆无定度也。” 本篇四图之丙丁戊己,庚券穹也。丁戊戊己,方池两缘也。丁丙戊,和墙也。丙庚,穹背也。辛壬癸子,丑斗穹也。辛壬癸丑,方池缘也。子,穹顶也。依丑辛直线为墙,渐狭而上以趋子。其丑子辛子皆圆线,馀三同之,而结于子也。卯、辰午,盖穹也。卯、辰,圆池缘也。午,穹顶也。旁周趋上皆为圆线,其全空正如立圆之半也。空皆半规者,谓丁丙戊丑子壬未午寅,皆半圜形也。如是则固去缘尺者,池口为道,将跨池以居梁也。趋规之势,今工人谓之《橘房形》也。

“七曰注。凡家池以竹木为承霤,展转达之。其将入于 池也,为之露池,迎辐辏之水暂积焉,以渟其滓,既淀 而后输之。露池之缘为窦焉,以入于池。露池之底为 窦焉,而他渫之,皆以闸,或以槷而节宣之。凡雨之初 零也,必有滓焉。长夏之雨也,必有酷热之气也,则启 其下窦而他渫焉。度可入池者塞之,启其上窦而输 之。若水之来,与地平,不能为下窦者,则淀其滓,以时 出之为新池,候干极而注之,新注之水不食也。既浃 月更注之,而后食之。为二池者,岁食经年之水;为三 池者,岁食三年之水。”是恒得陈水焉。水陈者良。若为 复池者,既注之澄,而后启中墙之窦而输之空池,复 注之,如是更积之,是恒得澄水焉。凡池既盈而闭之, 则畜之金鱼数头,是食水虫,或鲫鱼是食水垢。野池 注之山原之水,遂以畜诸鱼可也。鱼之性有与牛羊 相长者也。

注曰:“淀,下凝也。” 露池,不羃也。如本篇五图之甲乙丙,露池也;丁,上窦也;戊,下窦也。新注:不食灰,气入焉,味恶也。鱼与牛羊相长者,如𩽼食羊豕之恶而肥,鲢食𩽼之恶而肥也。

“八曰挹家池之水深。其挈之,则以龙尾之车更深者 为之。玉衡之车,恒升之车,无立其足,则以大石为坠, 关巨木而置之。无夹其筒,则跨池为梁而置之。既出 而为槽以达之。若挈瓶施繘焉,亦从其梁中底之坎 既淀焉,为噏筒以去其淀。噏筒者,截竹而通其节,或 卷铜锡焉。两端塞之,中底而为之孔,孔之径当底三 分之一,上端之旁为之孔,无过三分一指可揜也。”揜 其上孔而入之,水至于底而启之,则自下孔入者皆 淀也。既盈,揜而出之而倾之,如是数入焉,淀尽而止。 凡施筒亦从其梁。野池之灌畦若田也,亦以三车挈 之,置车亦如之。池大者无跨,其梁则跨之隅。

注曰:足谓龙尾之下枢也,玉衡之双筒,恒升之筒底也。筒者,玉衡之中筒,恒升之筒上端也。繘,汲井绳也。本篇五图之己庚辛石关巨木也。壬癸梁也。子丑噏筒也。寅噏筒之底孔也。卯旁孔也。未申梁跨其隅也。

九曰“修池,无新故,或渫焉。修之,则用细润之石,舂之 簁之,与灰同体,亦与同量。煮水百沸,而投之和之,日 干之,复舂之簁之,煮水投之,如是四焉。舂而簁之,牛 乳汁和之,以涂其隙,或以生漆和而涂之。”

《注》曰:“同体等细也,同量,等分也。”

《水法附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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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地作井” ,未审泉源所在,其求之法有四:

第一气试

当夜水气恒上腾,日出即止。今欲知此地水脉安在, 宜掘一地窖,于天明辨色。时人入窖,以目切地,望地 面有气如烟腾腾上出者,水气也,气所出处,水脉在 其下。

第二盘试

望气之法,旷野则可。城邑之中,室居之侧,气不可见, 宜掘地深三尺,广长任意,用铜锡盘一具,清油微微 遍擦之。窖底用木高一二寸,以搘盘偃置之,盘上干 草盖之,草上土盖之。越一日开视,盘底有水欲滴者, 其下则泉也。

第三缶试

又法:近陶家之处,取瓶缶坏子一具,如前铜盘法用 之。有水气沁入瓶缶者,其下泉也。无陶之处,以土甓 代之,或用羊绒代之。羊绒者不受湿,得水气必定见 也。

第四火试

又法掘地如前,篝火其底,烟气上升,蜿蜒曲折者,是 水气所滞,其下则泉也,直上者否。

《凿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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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择地

凿井之处,“山麓为上,蒙泉所出,阴阳适宜,园林室屋 所在,向阳之地次之,旷野又次之。山腰者居阳则太 热,居阴则太寒,为下。”凿井者察泉水之有无,斟酌避 就之。

第二量浅深

井与江河地脉通贯,其水浅深,尺度必等。今问凿井

应深几何?宜度天时旱涝,河水所至,酌量加深几何 而为之度去江河远者不论。

第三避震气

地中之脉,条理相通,有气伏行焉,强而密理,中人者 九窍俱塞,迷闷而死。凡山乡高亢之地多有之,泽国 鲜焉。此地震之所由也,故曰“震气。”凡凿井遇此,觉有 气飒飒侵人,急起避之,俟泄尽,更下凿之。欲候知气 尽者,缒灯火下视之,火不灭,是气尽也。

第四察泉脉

凡掘井及泉,视水所从来而辨其土色。若赤埴土,其 水味恶。赤埴,黏土也,中为甓“为瓦”者是。若散沙土,水 味稍淡。若黑坟土,其水良。黑坟者,色黑稍黏也。若沙 中带细石子者,其水最良。

第五澄水

作井底,用木为下,砖次之,石次之,铅为上。既作底,更 加细石子,厚一、二尺,能令水清而味美。若井大者,于 中置金鱼或鲫鱼数头,能令水味美。鱼食水虫及上 垢故。

《试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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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煮试

取清水置净器,煮熟,倾入白磁器中,候澄清,下有沙 土者,此水质恶也。水之良者,无滓。又水之良者,以煮 物则易熟。

第二日试

清水置白磁器中,向日下,令日光正射水,视日光中, 若有尘埃絪缊如游气者,此水质恶也。水之良者,其 澄彻底。

第三味试

水,元行也,元行无味,无味者真水,凡味皆从外合之, 故试水以淡为主,味佳者次之,味恶为下。

第四称试

有各种水,欲辨美恶,以一器更酌而称之,轻者为上。

第五纸帛试

又法:用纸或绢帛之类,色莹白者,以水蘸而干之,无 迹者,为上也。

耨

北盖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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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耕兼种北盖种及耨图说》此按天工开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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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麦与稻,初耕垦土则同,播种以后则耘耔,诸勤苦 皆属稻麦,惟施耨而已。北方厥土坟垆易解释者,种 麦之法,耕具差异,耕即兼种。其服牛起土者,耒不用 耕,并列两铁于横木之上。其具《方语》曰:“镪镪中间盛 一小斗,贮麦种于内。”其斗底空梅花眼,牛行摇动,种 子即从眼中撒下。欲密而多,则鞭牛疾走,子撒必多, 欲稀而少则缓。其牛撒种即少。既撒种后,用驴驾两 小石团,压土埋麦。凡麦种紧压方生。南方地不同北 者,多耕多耙之后,然后以灰拌种,手指拈而种之,种 随以脚根压土使紧,以代北方驴石也。耕种之后,勤 议耨锄。凡耨草用阔面大镈。麦苗生后,耨不厌勤。馀 草生机,尽诛锄下,则竟亩精华,尽聚嘉实矣。功勤易 耨,南与北同也。凡粪麦田,既种以后,粪无可施为,计 在先也。陜洛间忧虫蚀者,或以砒霜拌种子,南方所 用,惟炊烬也。南方稻田,有种肥田麦者,不冀麦实,当 舂小麦大麦青青之时,耕杀田中,蒸罨土性,秋收稻

谷必加倍也。凡麦收空隙,可再种他物,自初夏至季
考证
秋时日亦半载,择土“宜而为之,惟人所取也。南方大

麦有既刈之后乃种迟生粳稻者,勤农作苦,明赐无 不及也。凡荞麦南方必刈稻,北方必刈菽、稷而后种, 其性稍吸肥腴,能使土瘦。然计其获入,业偿半谷有 馀,勤农之家何妨再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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