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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第06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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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汇编 神异典 第六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六十二卷
博物汇编 神异典 第六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

 第六十二卷目录

 释教部汇考四

  宋二仁宗天圣七则 景祐一则 宝元一则 庆历六则 皇祐三则 至和一则

  嘉祐二则 又一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四则 元丰四则 哲宗元祐四则 绍

  圣一则 元符一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三则 大观一则 政和一则 宣和四

  则 钦宗靖康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十二则 孝宗乾道六则 淳熙九则 光宗

  绍熙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定一则 理宗宝庆一则 淳祐二则 度宗咸淳一则

  金太宗天会一则 海陵贞元一则 正隆一则 世宗大定三则 章宗承安一则 宣

  宗贞祐一则

神异典第六十二卷

释教部汇考四[编辑]

宋二[编辑]

仁宗天圣元年敕内侍降香入天竺灵山为国祈福南海驻辇国进金叶天竺梵经[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天圣元年敕 内侍杨怀古降香入天竺灵山为国祈福。慈云式法 师复以天台教文入藏为请。怀古为奏上知南海驻 辇国遣使进金叶天竺梵经。诏三藏法护译之。 天圣二年诏赐天台教文入藏及赐白金百两饭灵 山千众。西天沙门爱贤、护贤来进贝叶梵经。诏赐紫 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天圣三年。夏竦等进新译《经音义》七十卷。诏不许收 度曾犯真刑及文身者。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天圣三年。翰 林学士夏竦。同三藏惟净等。进新译《经音义》七十卷。 判都省马亮言。“佛道贵重。人天所师。请无得收度曾 犯真刑及文身者。”诏从之。

天圣五年。西域僧献梵书。惟净进《大藏经目录》。赐名 《天圣释教录》。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五年二月丁丑,西域僧法吉 祥等来献梵书。”

按《佛祖统纪》。“五年。三藏惟净进《大藏经目录》二袠。赐 名《天圣释教录》。凡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天圣六年,罢两川岁贡织佛,《御制三宝赞》。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六年春正月己酉,罢两川干 元节岁贡织佛。”

按《佛祖统纪》。天圣六年。御制《三宝赞》。以赐宰辅及译 经院。

天圣七年,敕建慈化寺,为先帝荐福。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天圣七年。敕 于京师大建慈化寺。谓宰臣曰:“此盖为先帝荐福之 举。今后毋得无故擅兴力役。”

天圣九年。敕迎六祖衣钵。奉安大内清净堂。诏僧怀 问往西天建塔。迎开宝寺佛牙置禁中。寻奉还寺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天圣九年。敕 韶州守臣。诣宝林山南华寺。迎六祖衣钵。入京阙供 养。及至奉安大内清净堂。敕兵部侍郎晏殊撰《六祖 衣钵记》。传法院言。沙门怀问尝往天竺。为真宗皇帝 建塔“于佛金刚座之侧,今欲再往为皇太后,今上更 建二塔。乞赐先朝《圣教序》、皇太后《发愿文》,圣上《三宝 赞》刊石塔下,及制袈裟奉释迦像。”诏可。仍令词臣撰 沙门怀问《三往西天记》。初,太祖疑宣律师佛牙非真, 遣使取自洛,烈火锻之,色不变,心敬神异,遂制《发愿 文》。太宗朝复取验以火,制偈赞以申敬,因奉安大相 国寺法华院。真宗尝迎供开宝寺灵感塔下,瞻拜之 夕,神光洞发,遂制偈赞。上以三朝敬事,遂迎置禁中, 以蔷薇水灌之,忽于穴中得舍利一,五色映人,因为 制赞以金。二重藏之。奉以还寺。

景祐元年毁天下无额寺院赐赵元昊佛经诏试童行诵法华经中选者始得度[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闰六月乙亥。毁天下无 额寺院。十二月癸酉。赐西平王赵元昊佛经。”

按《佛祖统纪》:景祐元年,诏试天下童行诵《法华经》,中 选者得度,命参政宋绶、夏竦同监试。有童行诵经,不 过问习业几年,对曰:“十年矣。”二公笑且闵之,约归,各 取经诵。绶十日,竦七日,不遗一字。是岁,天下僧三十 八万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人。

宝元二年僧怀问等自中天竺还召见慰劳赐号及紫衣金币[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宝元二年五

月,三往西天怀问,同沙门得济、永定、得安自中天竺
考证
摩竭陀国还,进佛骨、舍利、贝叶梵经、贝多子菩提树

叶、《无忧树叶》、菩提子念珠、《西天碑》十九本。召见慰劳, 赐号显教大师,紫衣金币。”

庆历元年僧惟净中丞孔辅道请罢译经不许[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庆历元年。三 藏法师惟净言。西土进经新旧万轴。鸿胪之设有费 廪禄。欲乞停罢译经。上曰:“三圣旧谟。焉敢即废。且琛 贡之籍。非鸿胪则不可识。”未几中丞孔辅道上疏。请 罢译经。上出净疏示之。谕以先朝盛典不可辄废。 庆历二年。赐僧本如号。及紫方袍。又赐白莲社额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庆历二年,初 东掖山本如法师结百僧,修法华长忏一年。是年七 月,驸马都尉李遵勗以闻于朝,赐号神照,紫方袍。尝 于山西南见一虎卧,以杖击之曰:“非汝住处也。”虎俛 首而去。后于虎卧处结屋为庵,以是年归闲此中,慕 卢山之风,与郇公、章得象诸贤结白莲社,六七年间 寖成巨刹。主上素闻道风。因赐“白莲”之额。

庆历三年。诏迎佛牙入内殿祷雨。作金殿奉藏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庆历三年六 月。久旱。诏迎相国寺佛牙入内殿躬祷。须臾雨大注。 乃作金殿四门。以象天宫。用以奉藏。复制发愿文以 见归敬。宰相章得象兼译经润文使。

按《学佛考训》。三年诏迎佛牙。于禁中祷雨。以海上蔷 薇水灌之。得舍利一颗。贮琉璃瓶中。七宝严饰。藉以 白㲲。覆以璎珞龙凤衣。供奉逾月。 庆历四年。灵感塔灾。敕取塔基舍利。入内供养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庆历四年六 月。开宝寺灵感塔灾。敕中使取塔基。所藏舍利。多入 内供养。将事再建。谏臣余靖力谏,上不说。

庆历七年,诏封紫服神僧为“慈忍宁济大师”,御制译 《经颂》赐僧法护。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庆历七年春 不雨。遣使往随州大洪山祈雨。使人晨兴叩殿。遇紫 服神僧。以目视之。翌日大雨。诏封慈忍宁济大师。御 制译经颂赐三藏法护。”

庆历八年,诏请僧法华于化成殿斋。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谏臣司马光 屡疏乞立储嗣。上闻开宝寺法华有异行,夜焚香默 祝,翌日请法华大士于化成殿斋。暨旦,上道衣凝伫。 俄内侍奏言,法华自右掖门趋入,将至寝殿,诃不能 止。上笑曰:“朕召之耳。”至则径升御榻,趺坐受斋。上问 储嗣事,索纸连书十三十三字。后英宗继统,乃濮王 第十三子。

皇祐元年诏再建灵感塔敕中使往陈留八关寺迎佛指舍利[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皇祐元年。诏 再建灵感塔。奉藏舍利。敕中使往陈留八关寺迎佛 指舍利。或以为伪。上命试以烈火。击以金椎。了无所 损。俄而舍利流迸。光照西方。上曰“功德欲归阐教乎。” 乃以水晶宝匣盛之。御制《发愿文》。奉迎归寺。初是陈 留邑人。为沙门义津建寺。请额为阐教。俄有梵僧至 曰:“我自天竺携佛指舍利,欲求吉祥处奉安,非师不 能护。”施之而去。既而瑞光屡发,祈祷频应。

皇祐二年,以宰相文彦博兼译经润文使,诏僧怀琏 等入对化成殿,赐《舜老夫》依旧为僧。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皇祐二年。宰 相文彦博兼译经润文使。彦博在京师。与净严禅师 结僧俗十万人念佛。为往生净土之愿。诏左街净因 禅寺怀琏禅师入对化成殿升座。右街僧录智林等 问话。奏对称旨。赐号大觉。初舜老夫住庐山栖贤。南 康守以私忿民其衣。大觉迎至净因居以正室。上每 召师入内,未尝言之。一日,嘉王至寺,见大觉侍立舜 旁甚恭,怪问左右,知大觉曾入舜室。归以奏上。上召 对便殿,道貌奇伟,敬之曰:“山林之高人也。”即于扇上 书赐晓,舜依旧为僧。再住栖贤寺,赐紫衣银钵。 皇祐五年,西天沙门智吉祥等来朝,进梵经,各赐紫 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至和元年敕赐诸僧号[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至和元年敕 三藏法护“戒德高胜,可特赐六字师号曰普明慈觉 传梵大师。”上梦至景德寺门,见龙蟠地,上惊而寤,遣 使往视之,见一僧卧门外,其名道隆。明日召见,奏对 详敏,赐号明悟禅师。敕曹门外建华严院以居之。

嘉祐元年乾元节敕开宝寺福胜塔院建大斋施僧袈裟[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嘉祐三年,西夏国奏:“国内新建伽蓝,乞赐《大藏经典》。” 诏许之。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年以岁度僧太多始三分减一====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张洞传》:“洞判祠部时,天 下户口日蕃,民去为僧者众,洞奏至和元年,敕增岁 度僧。旧敕诸路三百人度一人,后率百人度一人。又 文武官内臣坟墓得置寺拨放,近岁滋广,若以勋劳 宜假之者,当依古给户守冢,禁勿樵采而已。今祠部 帐至三十馀万,僧失不裁损,后不胜其弊。朝廷用其 言”,始三分减一。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给陕西转运司度僧牒令籴谷赈旱赐天下寺院额[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纪》。治平四年正月。帝即位。冬十月庚 戌。给陕西转运司度僧牒。令籴谷。赈霜旱州县 按《佛祖统纪》。四年。敕天下私造寺院。及三十间者。并 赐“寿圣之额。”

神宗熙宁元年始鬻僧度牒[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熙宁元年七 月。司谏钱公辅言。“祠部遇岁饥河决。乞鬻度牒。以佐 一时之急。自今圣节恩赐。并与裁损。鬻牒自此始。”是 岁天下僧二十二万六百六十人。尼三万四千三十 人。

熙宁三年夏四月丁卯,给两浙转运司“《度僧牒》,募民 入粟。”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熙宁五年。敕钱唐天竺观音院。岁度一僧。以奉香火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熙宁七年八月丁丑,赐环庆安抚司《度僧牒》,以募粟 振汉、蕃饥民。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元丰三年敕设千僧斋改赐译经僧试少卿者为三藏法师[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元丰三年正 月,“敕大内设千僧斋,施袈裟金刚经,为慈圣太后追 福,详定官制朝仪。以自唐至本朝译经僧官皆授试 光禄卿或鸿胪卿,今后改赐译经三藏法师,试少卿 者赐三藏法师。革江州东林律院为禅席,命常总禅 师居之。”

元丰五年,诏僧宗本入对延和殿。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元丰五年,诏 相国寺辟六十四院为八禅二律。以东西序为慧林、 智海二巨刹。诏净慈宗本禅师住慧林,东林常总禅 师住智海。总固辞,许之。本入对延和殿,山呼,即就榻 加趺。侍卫惊顾,师方自若。赐茶,举盏撼荡之。上问受 业,对曰“承天永安。”上大喜,语论久之。既退,上目之曰: “僧中宝也。”侍者问:“主上何语?”曰:“吃茶闲话耳。”

按《可谈》:元丰间,诏僧慈本住慧林禅院,召见赐茶,以 为荣遇。先公侍上,见宣谕慈本,上云:“京师繁盛,细民 逐末,朕要卿来劝人作善。”别无他语。

元丰七年,王安石请以江宁府园庐为僧寺,赐额“报 本禅院。”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按《熙丰日历》:王安石札子奏:“幸遇圣运,超拔等夷,知 奖眷怜,逮兼父子,戴天负地,感涕难胜。顾迫衰残,糜 捐何补,不胜蝼蚁微愿。臣今所居江宁府上元县园 屋,为僧寺一所,永远祝延圣寿。如蒙矜许,特赐名额, 广昭希旷,荣遇一时,仰凭威神,誓报无已。取进止。”奉 圣旨:依所乞,以报本禅寺为名额。

元丰八年,皇太子手写佛书,为帝祈福。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丰八年二月,神宗寝疾,宰相王 珪乞早建储,为宗庙社稷计。又奏请皇太后权同听 政,神宗首肯。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帘于福宁殿,谕 珪等曰:“皇子性庄重,从学颖悟,自皇帝服药,手写佛 书,为帝祈福。”因出以示珪等,所书字极端谨,珪等称 贺,遂奉制立为皇太子。

哲宗元祐元年高丽僧义天来朝[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元祐元年。高 丽王子祐世僧统义天来朝。敕礼部苏轼馆伴有司 供帐甚设。义天四上表乞传华严教。乃敕主客杨杰 送至钱唐。受法于慧因净源法师。复往天竺谒慈辩 谏法师。传天台教。见灵芝照律师。请戒法及《资持记》。 至金山谒佛印元禅师。坐纳其礼。杨杰惊问其故。元 师曰:“义天,异域僧耳,若屈道徇俗,何以示华夏师法?” 朝廷闻之,以师为知大体。义天既还国,乃建刹传教, 奉慈辩为始祖,复寄金书《华严经》新旧三译,于慧因 建阁以藏。

元祐三年,敕内侍赍黄金往东林妆饰神运五殿佛 像。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元祐五年,诏赐僧昇号曰“神智。”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元祐五年,神 智昇法师来居越之兴福。时赵清献公抃为帅,适亢 旱大疫,久祷不应。遂请师迎大士入府治恳祷。一夕 雨如䨙,疫病亦息。抃奏于朝,赐所居曰圆通,锡师号曰‘神智’。”

元祐七年,诏赐“佛陀波利塔院”额。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元祐七年。颍 川守臣苏轼言。“佛陀波利塔院祈祷屡验。乞降敕额。 诏赐光梵之院。”波利在唐仪凤初复回西竺取尊胜 咒经再来译传。后至颍而亡。里人漆其身造塔以严 事之。

绍圣元年召僧于禁中为宣仁作小祥道场[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道山清话》,绍圣改元九 月,禁中为宣仁作小祥道场,宣隆报长老陞座,上设 御幄于旁以听。其僧祝曰:“伏愿皇帝陛下,爱国如身, 视民如子。每念太皇之保佑,常如先帝之忧勤。庶尹 百僚,谨守汉家之法度。四方万里,永为赵氏之封疆。” 既而有僧问话云:“太皇今居何处?”答云:“身居佛法龙 天上,心在儿孙社稷中。”当时传播,人莫不称叹。於戏! 太皇之圣,华夷称为女尧舜。方其垂帘,每有号令,天 下人谓之快活条贯。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诏修嵩高少陵道场[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纪》,元符三年正月,帝即位 按《佛祖 统纪》,元符三年,诏治泰陵。登封令楼异请因馀力修 嵩高少林道场,官民同役,一朝而具,名曰“面壁兰若。” 既而林中产芝草十二本,雨甘露于池上,夜有光,属 于天后山。陈无己为之记。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召僧诣禁中讲经[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可谈,建中靖国元年,召 僧诣禁中讲经,赐十禅师号,及御制僧惟白《续灯录 序》,释徒尢以为盛事。

崇宁二年敕天下建崇宁寺赐诸僧谥[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二年九月癸巳,令天下郡皆 建崇宁寺。”

按《佛祖统纪》二年,赐终南山唐澄照律师道宣谥“法 慧大师”,天竺山慈云大师遵式谥“法宝大师”,南屏梵 臻谥“实相大师”,孤山智圆谥“法海大师。”

崇宁三年。敕迎相国寺佛牙入内供养。赐诸僧谥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崇宁三年。敕 迎相国寺三朝御赞释伽佛牙入内供养。隔水晶匣。 舍利出如雨点。诏谥“白马寺摩腾三藏启道圆通法 师竺法兰。开教总持法师。双林傅大士。等空绍觉大 士。方山李长者。显教妙严长者。”

崇宁五年。诏除佛法。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崇宁五年十 月。徽宗诏曰:“有天下者尊事上帝。敢有弗虔。而释氏 之教乃以天帝置于鬼神之列。渎神逾分。莫此之甚。 有司其除削之。”又敕水陆道场内设三清等位。元丰 降诏止绝。务在检举施行。旧来僧居多设三教像。遂 为院额。殿名释迦居中。老君居左。孔圣居右。非所以 奉“天真与儒教之意。可迎其像归道观学舍,以正其 名。”洛京沙门永道读诏泣曰:“域中孔、老,法天制教,故 不违天;佛出世法,天人所师,故不违佛。自古明王奉 佛以事上帝者,为知此理也。佛法平等,故其垂教,虽 圣凡俱会,而君臣尊卑之分,莫不自殊。祖宗以来,奉 法已定,一旦除削,吾恐毁法之祸,兆于此矣。”闻者为 之怃然。

大观三年禁勋戚指占有额寺院充坟寺功德[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大观三年。敕 “勋臣戚里。应功德坟寺。自造屋置田。止赐名额。蠲免 科敷。从本家请僧住持。不许指占有额寺院。充坟寺 功德。许御史台内侍省弹劾施行。”

大观四年春正月辛酉,诏“士庶拜僧者,论以《大不恭》。” 二月庚午朔,禁然顶、炼臂、刺血、断指。五月壬寅,停僧 牒三年。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四年取验陈留八关寺佛指[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政和四年。方 士言“陈留八关寺佛指。乃海狗指耳。有诏取验。火焚 铁捶。十馀日色不变。敕加礼还之。”

宣和元年诏毁佛法[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正月乙卯,诏佛改号大 觉金仙,馀为仙人大士,僧为德士,易服饰,称姓氏,寺 为宫,院为观,尼为女德。”

按《佛祖统纪》:元年正月诏曰:“自先王之泽竭,而胡教 始行于中国。虽其言不同,要其归与道为一。教虽不 可废,而犹为中国礼义害,故不可不革。其以佛为大 觉,金仙服天尊服,菩萨为大士,僧为德士,尼为女德 士服巾冠,执木笏。寺为宫,院为观,住持为知宫观事。 禁毋得留铜钹塔像。”初,释氏之废,外廷莫有承向者, 开封尹盛章为奸人激以利害,始为之从,乃以上旨 谕蔡京,京曰:“国家安平日久,英雄无所用,多隐于此 徒,一旦毁其居而夺之衣食,是将安所归乎?必大启 怨咨,聚而为变,诸君他日将使谁任其咎?”上闻之,怒 曰:“是辈欲惧我耳!”京家人劝之曰:“上怒矣。”京曰:“吾以身当之,以报佛。”会僧徒将投牒于京,求辨论,盛章廉 得之,捕其首高僧日华严明觉二律师凡七十,杖杀 之。左街宝觉大师永道上书曰:“自古佛法未尝不与 国运同为盛衰。魏太武崔浩灭佛法,未三四年,浩竟 赤族;文成大兴之周武卫元嵩灭佛法,不五六年,元 嵩贬死;隋文帝大兴之唐武宗赵归真、李德裕灭佛 法,不一年,归真诛,德裕窜死,宣宗大兴之。我国家太 祖太宗,列圣相承,译经试僧,大兴佛法,成宪具在,虽 万世可守也。陛下何忍一旦用奸人之言,为惊世之 举?陛下不思太武见弑于阉人之手乎?周武为铁狱 之囚乎?唐武受夺寿去位之报乎?此皆前监可观者。 陛下何蹈恶君之祸,而违祖宗之法乎?”书奏,上大怒, 敕流道州。上以京执不肯行,遂罢辅相之议,专决于 左右。盛章逼僧录洪炳上表奉旨,于是尽改僧为德 士,悉从冠服,否则毁之。京数恳列于上前曰:“天下佛 像,非诸僧自为之,皆子为其父,臣为其君,以祈福报 恩耳。今大毁之,适足以动人心念,非社稷之利也。”上 意为之少回。

宣和二年,诏复释氏名称。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二年六月“丁亥,复寺院额。九 月乙巳,复德士为僧。”

按《佛祖统纪》。宣和二年八月。下诏曰:“向缘奸人建议。 改释氏之名称。深为未允。”前旨改德士女。德士者。依 旧称为僧尼。九月。诏大复天下僧尼。

宣和七年六月,道州永道得旨放回,敕住昭先禅院, 赐名“法道”,以旌护法。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宣和八年,敕禁毁辱僧尼。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宣和八年七 月。吴国公主敬重空门。敕品官庶民。如有毁辱僧尼。 骂称“秃字者。照祥符三年指挥治罪。”

钦宗靖康二年高宗即位召僧克勤诣行在说法命僧法道为宣教郎总管司参谋军事[编辑]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靖康二年五 月,康王即位于宋州。“十月,上幸扬州,遣使八辈召金 山克勤禅师诣行在所,演说禅法,赐号圆悟。东京留 守宗泽承制命法道法师住左街天清寺,补宣教郎、 总管司参谋军事,为国行法,护佑军旅。师往淮颍劝 化豪右出粮助国,军赖以济。”

高宗建炎四年以林灵素故居为资福院诏加僧法道为圆通法济大师[编辑]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建炎四年二 月“乙亥。上次江心寺。有旨以林灵素故居为资福教 院。丞相吕颐浩举圆辨法师道琛主之。三月己未上 发江心,诏法道法师随驾,陪议军国事。上欲加以冠 冕,师力辞。诏加圆通法济大师。四月上驻跸于会稽。 天旱,诏道法师祷于圆通寺,即日雨至,上大说。”

绍兴二年帝于禁中书佛经披读诏建观音殿[编辑]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绍兴二年正 月。上驻跸于钱唐。升为临安府。上每于禁中。书《金刚 圆觉普门品心经》七佛偈。暇日常自披读。以发圣解。 又御书阿育王山舍利塔曰“佛顶光明之塔。”二月诏 再建天竺观音大士殿。

绍兴三年,诏僧居道上。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绍兴三年二 月。庐山道法师申札都省。称“崇观之后道士叨冒资 品。林灵素王冲道辈视两府者甚众。遂令道士冒居 僧上。靖康建炎道士视官已行追毁。而国忌行香。寺 院聚会。犹敢傲然居上。”其蔑视国法有若此者。今欲 复还祖宗旧制。僧史略具载。每当朝集。僧先道后。并 立“殿廷,僧东道西。凡遇郊天,道左僧右。”寻送礼部取 到太常寺状,称因革礼“乾德元年宣德门肆赦故事, 道左僧右。又检照《嘉祐编敕》并《绍兴新书》,并以僧道 立文为次,其政和条内道僧、观僧及道士位在僧上, 并已删去不行。”寻蒙朝旨,依条改正,以僧居上。十一 月,太常寺遍符诸路,应行香立班、诸处“聚会。并依《祖 宗成法》”,以僧居左。

绍兴四年,敕建“水陆大斋”,济度战没之人。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绍兴四年。伪 齐刘豫同金虏入寇。上下诏亲征。九月上亲诣天竺 大士殿。焚香恭祷。早平北虏。既而淮东宣抚使韩世 忠。败金人齐人于承州。世忠献俘行在。因陈战没之 人。乞加赠恤。上蹙然曰:“死于锋镝。诚为可悯。”即敕直 学士院胡松年。具词建水陆大斋。以为济度。是夕也。 有见鬼神来会甚众。有梦战死者。咸忻然相庆。以为 自此得生善趣者。上闻之大说。

绍兴五年,诏“道法师入内祈雨,赐金钵,又赐僧应如 度牒银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绍兴五年弥 月大旱。诏道法师入内祈雨。结坛作法。以四金瓶各 盛鲜鲫噀水默祝遣四急足投诸江。使未回而雨已洽。上大悦特赐金钵。九月上幸天竺大士殿炷香住 山应如奏对如流。上悦,赐万岁香山以供大士及度 牒银币之类。”

绍兴七年。诏有额寺院充坟寺功德者。并令改正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绍兴七年左 司谏陈公辅上疏。乞照祖宗成法。不许执政指射有 额寺院。应臣僚前曾陈乞有额寺院充坟寺功德者。 并令改正。许与无额小院。诏可。初是知院李纲占常 州普利及邵武兴圣。台臣论奏。以两处俱为有额。有 所违碍。诏令别占无额小院,士论为快。又枢密沈与 求奏称,坟寺妙严院虽本家建造,既元有敕额,不当 拨赐。上以为自造之屋,不必改正。时谏臣谓与求能 体祖宗法意,革今日之弊,宜从所请,有旨许之。 绍兴九年,敕天下州郡立报恩光孝禅寺,为徽宗专 建追严之所。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绍兴十二年五月,停给《度僧牒》。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按《佛祖统纪》:十二年,左修职郎詹叔义上《财赋表》,乞 住卖度牒,朝廷从之。时临安府乞度牒修天竺大士 殿,敕给钱五万缗,谓侍臣曰:“朕观古者人主欲除释 老二教,或毁其像,或废其徒,皆不及久,往往愈炽。今 不放度牒,则自可渐销而制胜。”

绍兴十三年。敕建佛寺寿星院僧乞拨度牒。不许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十三年。敕西 湖北山。建天申万寿圆觉寺。再修西湖寿星院。主事 者乞拨度牒。上曰:“言者皆欲卖牒以资国用。然一牒 所得不过二百缗。而一夫不耕矣。若住拨十年。则其 徒自少矣。”

绍兴二十四年。诏以“上天竺为御前道场。”特免科敷 等事。

绍兴三十年十一月。住灵隐道昌禅师上表。乞颁行 度牒。不报。

绍兴三十一年,礼部侍郎吴子才奏“乞颁行度牒。”言 事者以佞佛斥之,罢归田里。

按以上《宋史高宗本纪》俱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出内府玉器。施大士殿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绍兴三十二 年五月。“禅位于太子。十月淫雨不止。上遣内侍祷于 上天竺。燎烟始升。晓日开霁。”上喜。出内府玉器三品。 以施大士殿。寿成太后施七宝冠。

孝宗乾道元年召僧子琳入见敕禁毁辱僧尼[编辑]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乾道元年二 月,召灵山子琳法师入见。问曰:“朕欲读经。以何为要。” 师曰:“金刚圆觉最为要道。”问参禅之法。师曰:“直须自 悟。”上悦,赐号慈受。三月以郑国公主出家。敕品官庶 民有毁辱僧尼、骂称秃字者,依祥符、宣和敕旨。品官 敕停,庶民流千里。仰天下州军遍榜晓谕。仍许僧尼 录“白指挥,与度牒随身,永同公据。应僧尼过犯,官司 不得私理,须奏闻取旨施行。”

乾道三年。幸上天竺。授僧若讷“右街僧录。”敕建“内观 堂”于禁中。一遵上竺制度。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乾道三年二 月,驾幸上天竺,礼敬大士,问住山若讷曰:“大士之前 合拜不合拜。”师曰:“不拜则各自称尊,拜则递相恭敬。” 上欣然致拜。又问岁旦修光明忏之意,师曰:“佛为梵 释四王说金光明三昧之道,嘱其护国护人。后世祖 师立为忏仪,于岁旦奉行其法,为国祈福,此盛世之 典也。”上悦,授右街僧录,复赐钱,即道翊法师故居建 十六观堂,命内翰楼钥作记。三月,敕于禁中建内观 堂,一遵上竺制度。

乾道四年。召僧若讷领五十僧。入内观堂修佛事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乾道四年四 月八日。召上竺讷法师。领五十僧入内观堂。行护国 金光明三昧。斋罢说法。上曰:“佛法固妙。安得如许经 卷。”师曰:“有本者如是。”上悦。进授左街僧录慧光法师。 自是岁岁佛生日。赐入内僧帛五十匹。修举佛事。 乾道七年召僧慧远入对“选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乾道七年二 月,灵隐慧远禅师入对选德殿。上曰:“如何免得生死?” 对曰:“不悟大乘,终未能免。”上曰:“如何得悟?”对曰:“本有 之性,磨以岁月,自然得悟。”上曰:“悟后如何?”对曰:“悟后 始知,今日问答皆非。”上曰:“一切处不是后如何?”对曰: “脱体现前,更无可见之相。”上有省,首肯之。

乾道八年,幸天竺寺,召诸僧集内观堂,赐斋。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八年春正月丁酉,幸天竺寺 玉津园。”

按《佛祖统纪》:八年正月,车驾幸灵隐,锡赉有加。八月, 召天竺讷法师、径山印禅师、灵隐远禅师,及三教之 士,集内观堂赐斋。复令远禅师独对东阁,赐坐。问曰: “前日睡中忽闻钟声,不知梦觉是同是别?”对曰:“梦觉无殊,教谁分别?”上曰:“钟声从何处起?”对曰:“从陛下问 处起。”十月,赐灵隐慧远佛海禅师。

乾道九年,幸天竺寺,召讷法师独对《选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九年正月辛酉,幸天竺寺玉 津园。”

按《佛祖统纪》。“九年正月。召上竺讷法师。独对选德殿。 赐坐。问大士历代灵迹。及《法华》经旨。”

淳熙元年诏于上竺建藏殿召僧入对禁中[编辑]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熙元年二 月。赐内帑于上竺建藏殿。及赐大藏经。皇太子为书 殿榜。四月召雁山灵峰中仁禅师入对禁中。五月召 灵隐远禅师入对便殿。”

淳熙二年,诏建“护国金光明道场”,召僧若讷入对,遣 中使迎佛舍利塔。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熙二年三 月驾幸上竺。炷香礼敬大士。诏建护国金光明道场。 赐白云堂印。令天下三教诸宗。并诣白云堂。公举用 印。申明有司。“六月召上竺讷法师独对内观堂。十二 月遣中使至阿育王山。迎佛舍利塔上瞻礼之顷。见 塔上有如月轮。他日复见如水晶者。敕迎往东宫。皇 太”子见相轮上累累。若水晶贯珠。

淳熙三年。迎舍利于碧琳堂。诏以《天台教文》入藏。召 僧德光入对选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熙三年正 月迎舍利于碧琳堂上。见塔角有光若金珠者。敕内 侍奉塔还山。具斋以谢灵贶。又敕福州依天圣二年 已降圣旨天台一宗教部付开元东禅镂版入藏。先 是慈云式法师奏乞天台教文入藏。诏可之。二月诏 台州报恩德光禅师入住灵隐。十一月入对选德殿。 上问曰:“释迦雪山六年,所成者何事?”师曰:“将谓陛下 忘郤。”上说,赐号佛照禅师。

淳熙四年,召光禅师入对内殿。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熙四年,召 灵隐光禅师入对内殿,进宗门直指。上问:“浙东名山 太白玉几之外以何为胜。”师曰:“保国护圣国清万年。” 上悦。当时侍臣咸皆叹赏,以为名对。

淳熙五年,御书“太白名山”,赐住山了朴禅师。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淳熙七年召僧雪窦等入对内殿。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熙七年,召 明州雪窦宝印禅师入见。上问曰:“三教圣人本同此 理。”师曰:“譬如虚空,初无南北。”上曰:“但所立门户异耳, 故孔子以中庸设教。”师曰:“非中庸何以立世间。”《华严》 有云:“‘不坏世间相而成出世间法’。上曰:‘今时学者祇 观文字,不识夫子心’。”师曰:“非独今之学者,当时颜子 为具体,祇说得‘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如有所立卓尔, 亦未足以识夫子心。夫子亦曰:‘二三子以我为隐乎? 吾无隐乎尔’。以此而观,当时弟子尚不识夫子心,况 今人乎?张商英有云:‘唯吾学佛,然后能知儒’’。”上曰:“朕 意常作此见。”上又问曰:“老庄之教何如?”师曰:“可比佛 门中小乘人耳。小乘厌身如桎梏,弃智如杂毒,化火 焚身,入无为界。正如《庄子》‘形固可使如槁木,心固可 使如死灰。《老子》曰:‘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大乘人则不 然,度众生尽,方证菩提。正如伊尹所谓‘予天民之先 觉者也。将以斯道觉斯民也。如有一夫不被其泽者, 若己推而内之沟中也’’。”上大悦,即日诏住径山,又诏 佛照禅师德光住阿育王山。十一月。召对内殿。赐“妙 胜之殿”四字。为释迦舍利殿额。

淳熙十年。上亲注《圆觉经》。赐径山宝印禅师。刊行于 世。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淳熙十一年,僧录若讷请“试经以行古道,贵牒以限 常人。”诏下僧司具格式以供申,不明,不果行。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熙十一年。 上竺左街僧录若讷札子:“洪惟圣朝遵用唐制。立试 经度僧之科。窃详《大宋高僧传》、洪觉范《僧宝传》所载, 自建隆开国至于南渡。名德高行。皆先策试法华,然 后得度。以由此经是如来出世一化之妙唱。群生之 宗趣袠。惟七卷繁简适中。故学者诵习无过与不及 之”患。自唐至今五百年来,昭垂令典,虽下及万世,可 举而行,唐世之式远矣,及我朝而甚详。如文莹《湘山 录》载国初潭州僧童试经,此州郡比试也。欧阳《归田 录》载“执政宋绶、夏竦同试童行”,此朝廷开试也。若《僧 史略》载“朱梁时不许私度愿出家者入京比试。”窃详 三书之意,当是天下童行,先就州郡试中,然后入京。 执政开场,亲监覆试,第名奏上,乃下祠部给牒。若特 诏疏恩,如建隆八千僧,太平普度十七万,则又不在 试经之限。或谓有亏国用者,则将对之曰:“但于每岁 以千牒为试经之拟,即以千牒之资均于馀牒,俾不 能诵经而裕于财者,亦得求度。”厥今天下僧冗矣,试 经以行古道,贵牒以限“常人,诚足以复祖宗之成法救末流之冗弊也。”上可其奏,付执政下僧司具格式 以供。申不明,竟为中书所沮。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尊孝宗号寿皇。寿皇召慧光 若讷法师注《金刚般若经》。

按《宋史光宗本纪》:淳熙十六年二月“壬戌,孝宗行内 禅礼,帝上尊号曰‘至尊寿皇圣帝’。”

按《佛祖统纪》。“寿皇召慧光若讷法师入内殿。注金刚 般若经。书成上积日披览,益有省发。”

光宗绍熙二年十月慧光法师入寂谥宗教广慈法师塔曰普照[编辑]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宁宗庆元三年敕加封隋僧智者为灵惠大师[编辑]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庆元三年。荆 门军申。忠翊郎赵善莹状。“当阳县玉泉山景德禅寺。 为隋智者禅师开山道场。蜀将军关王奉智者为师。 祈祷屡应。乞赐加封。”敕“宜赐灵惠大师。”

嘉定十一年正月乙未以度僧牒千给四川军费[编辑]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理宗宝庆二年敕天申万寿圆觉寺改为天台教以师赞法师主之[编辑]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云云。

淳祐六年敕以僧澄照诸记附入大藏[编辑]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祐六年十 一月,临安明庆闻思律师奏,“南山澄照律师戒疏、业 疏、《事钞》等,并大智律师述三部诸记共七十三卷,乞 附入大藏。”制可。续据省部下诸郡经坊镂板颁行。 淳祐十年,敕指占有额寺院充守坟功德者。并与追 正。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淳祐十年三 月。臣寮上言。“国家优礼元勋大臣。近贵戚里。听陈乞 守坟寺额。盖谓自造屋宇。自置田产。欲以资荐祖父。 因与之额。故大观降旨。不许近臣指射有额寺院。充 守坟功德。及《绍兴新书》。不许指射有额寺院。著在令 甲。凡勋臣戚里有功德院。止是赐额。蠲免科敷之类。 听从本家请僧住持,初非以国家有额寺院与之。迩 年士夫一登政府,便萌规利,指射名刹,改充功德,侵 夺田产。如置一庄,子弟无状,多受庸僧财贿,用为住 持,米盐薪炭,随时供纳。以一寺而养一家,其为污辱 祖宗多矣。况宰执之家,所在为多,若人占数寺,则国 家名刹所馀无几。官中一有科需,则必均诸人户,岂 不重为民害。臣愚欲望睿旨,申严旧制,应指占敕额 寺院,并与追正。仍从官司请僧,庶以杜绝私家交通 寺院贿货之弊。”制可。

度宗咸淳九年五月丁卯申禁奸民妄立经会私创庵舍以避征徭保伍容庇不觉察坐之[编辑]

按:《宋史度宗本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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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天会元年十月己亥上京庆元寺僧献佛骨却之[编辑]

按《金史太宗本纪》云云。

海陵贞元三年以张浩张晖见僧法宝失大臣体命各杖之[编辑]

按《金史海陵本纪》:贞元三年三月“壬子,以左丞相张 浩、平章政事张晖,每见僧法宝,必坐其下,失大臣体, 各杖二十。僧法宝妄自尊大,杖二百。乙卯,命以大房 山云峰寺为山陵,建行宫其麓。”

正隆元年二月庚辰御宣华门观迎佛赐诸寺僧绢五百匹彩五十段银五百两十一月癸巳禁二月八日迎佛[编辑]

按《金史海陵本纪》云云。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甲戌除迎赛神佛禁令[编辑]

按《金史世宗本纪》云云。

大定十四年,谕“民无建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十四年四月乙丑,上谕宰臣 曰:“闻愚民祈福,多建佛寺,虽已条禁,尚多犯者。宜申 约束,无令徒费财用。”

大定二十六年,幸诸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二十六年三月癸巳,香山寺 成,幸其寺,赐名大永安,给田二千亩、粟七千株,钱二 万贯。九月辛丑,幸仙洞寺,壬寅,幸香林、净名二寺。甲 辰朔,幸盘山上方寺,因遍历中盘、天香、感化诸寺。”

章宗承安四年二月庚午御宣华门观迎佛[编辑]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宣宗贞祐三年五月壬戌降空名宣敕紫衣师德号度牒以补军储八月丙申谕枢密院撒合辇所签军有具戒僧人可罢遣之[编辑]

按:《金史宣宗本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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