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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贯江淮铜铅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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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贯江淮铜铅敕
作者:李纯 
(唐宪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1

钱贵物贱,伤农害工,权其轻重,须有通变。比者铜铅无禁,鼓铸有妨,其江淮诸州府收市铜铅等,先已令诸道知院官勾当,缘令初下,未灵颁行。宜委诸道观察等使与知院官切共勾当,事毕日仍委盐铁使据所得数勘会闻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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