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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公凭者准取本任文解赴集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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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公凭者准取本任文解赴集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0

先条流见任州县官,及前资守选官,所有历任文书,委所司点勘,无违碍则准前收署,给与公凭,任将来参选者。访闻诸色选人,有今年合格者,因请公凭,久淹京阙,若候本道请解,即须来岁授官,多是甚贫,诚为可悯。况已及选限,固取本任文解不及。前件选人今年合格,已请得公凭者,宜令吏部南曹,准今冬选人例,简勘施行。如是欠选者,候选数足日,准格取本任文解赴集。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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