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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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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显宗纯文肃武敬仁彰孝大王实录
庚戌
十二年

春正月[编辑]

1月1日[编辑]

○己丑朔,日晕两珥。

○谏院论:“前统制使黄瀗罪犯难贷,叙用之命,出于意外。群情益骇,公议益激,请还收叙命。”上不从。

1月2日[编辑]

○庚寅,兵曹判书李浣引疾辞职,累疏不出。大臣陈其实病,请递。上从之。

○前日户曹判书闵鼎重建议,请加百官颁禄米一石矣。其后金佐明代之,以税米不足于经用,每石之代,以䌷绵各一匹支计,则一年应给䌷绵之数,多至四百四十同零。上问于群臣,皆以难继为言,加禄之举还寝。谨按孟子曰:“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我国田籍,荡失于兵火,岁入大缩,累经饥馑,辄减俸禄。位高者有北门之叹,官卑者无代耕之乐。士夫廉风,职此渐衰,可胜惜哉。鼎重慨然于此,欲复旧例,行之一年,竟以难继罢,真所谓不揣本,而齐末者也。 ○正言柳尚运引避,略曰:“臣顷闻训炼大将柳赫然,私令管下军下乡者,密得闲丁来告,移文各邑,抄定别队,致令民间骚怨,事体损伤,故与同僚相议论启矣。今闻大臣以为:‘台启出于误闻。’臣何敢晏然。请递。”退待。大司谏姜柏年、献纳郑重徽,正言洪亿以与尚运同事,相继引避,处置皆出。时左议政许积于筵中,以赫然之被论,出于谏臣之不审为言,故尚运等皆引避。

○右议政洪重普上疏乞免,上优答不许。

○持平洪万锺启曰:“宝城人丁尚伦以其父泗,为本道左水营虞候崔柱华杖死,呈状本府,愿复父仇。查问本道,则泗受杖三十五日,因杖殒命云。辜限虽过,滥刑可知。请拿问定罪。”上不从。

1月3日[编辑]

○辛卯,守御使金佐明启曰:“岭南左道庆州、清道接境之处,多产硫黄石云。其近处两邑山店,移属本厅,许令煮黄。蠲其杂役,轻其纳税,则民相效习,可传炼黄之法。”上许之。

○平安道理山郡上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白虹贯日,熙川郡同日日晕两珥,白虹三行横绕,而但不贯日。

1月4日[编辑]

○壬辰,雷动。

○全罗道灵岩郡上年十二月十二日夜地震,窗户皆振。

1月5日[编辑]

○癸巳,咸镜道利城驿吏朴立桂妻良女月仙,率养七十老母,亲奉甘旨,未尝离侧。一日家中失火,月仙欲扶出病母,同死火中。道臣启闻,命旌其孝。

1月6日[编辑]

○甲午,太白昼见。

○上御养心阁,引见大臣、备局诸宰。领议政郑太和以宪府启辞,为僧者成给度牒事陈达以为:“古今异宜,今难猝行。”上曰:“姑置之。”户曹判书金佐明曰:“本曹版别司反库,则所缩二千馀金,所剩三千馀金。剩则必是文书之错误,缩则似当分征于该色下人等处。此事何以处之乎?”上曰:“剩则谓之文书错误,缩则谓之偸窃而惩捧,不无呼冤之弊。今姑荡涤可也。”佐明曰:“忠义年老者,虽令入番,无益于宿卫,若以不入番而不给禄,则亦有歉于报功之道。年七十以上者,请除番给禄。”上从之。

1月7日[编辑]

○乙未,太白昼见。

○成均馆以知馆事意启曰:“今月上旬轮次,因大提学有故,不得行之矣。曾以大司成闵鼎重上疏,上旬轮次及春秋课试,其日有故,则退行于无故之日,而要不出其月之内矣。政府馆阁一齐无故之日甚少,应行之日,不得为之,则其月内,虽有无故之日,因以废阁不行,殊非申饬之意。今此轮次,请更待无故日设行。”上从之。

○谏院连启,请罢江华都事李晩辉,上只命递差。

1月8日[编辑]

○丙申,太白昼见。

○时冬暖,不得伐冰,至是始命藏冰。而功役倍重,募军价米,太半不足,礼曹请令赈恤厅相助,上从之。盖以赈厅多有留储,曾于凶岁助价,有例也。

○右议政洪重普三疏辞职,上不许。重普又以清使将至,情势难安,陈章乞免,上答曰:“三公与六卿有异,自可推移。卿无固辞。”重普乃出。槪重普之父命耉,以平安监司,战死于丁丑,故重普每当清使之来,不参于见官礼矣。

1月10日[编辑]

○戊戌,太白昼见,夜流星出河鼓星上,尾长色赤。

○宪府连启睦林奇拿问尹天赉罢职事,而久未得请,至是乃停。

○大司宪李廷夔、持平宋基厚辞病,递。

1月11日[编辑]

○己亥,太白昼见。

○以宋浚吉为大司宪,曺汉英为礼曹参判,李沃为持平。汉英历敭清显,而为人不端,清议贱之。

1月13日[编辑]

○辛丑,太白昼见。

○黄海道长连、文化本月初九日大雷。

1月14日[编辑]

○壬寅,平安道中和本月初九日星陨,声如大炮。

1月15日[编辑]

○癸卯,太白昼见。

○副护军徐必远上疏,乞免兼带摠戎使及平市提调曰:“臣赋性狂率,触事任情。妄陈疏章,欲自伸理,宜其群猜众怒,愈往愈甚也。近来李尚真、朴世堂等,缘臣获谤,皆已退去。臣以罪首,尚此迟留,宜其齐奋,若答私仇也。玉堂之箚,两司之启,多有情外之斥,而将退之身,辨之何用云。”上答曰:“已甚之论,不必过嫌。卿勿固辞,从速行公。”史臣曰:“此时尚真、世堂退去不仕。世堂虽因必远事,论议不合,而且为闵蓍重所斥而去。尚真无与于必远事,而必远引之,人皆笑之。又以疏辞不逊,被劾。” ○执义李端夏避嫌曰:“臣伏见徐必远之疏有曰:‘群猜众怒,愈往愈甚’,又曰:‘乘时齐奋,若答私仇’,臣不胜骇然。必远行身处事,悖伦无义,又以妨贤病国,得罪舆论。两司交章,终岁争执,如使必远,稍有心识,则惟当痛自忏悔。而乃敢抗疏自辨,力战公议,诚可骇也。臣曾叨玉堂,首有箚论,又忝台阁,终始其论,则其被必远之反攻,有加于诸僚矣。且殿下答必远疏,以已甚之论,不必过嫌为教,尤不敢仍冒台席。”于是,大司谏姜柏年、司谏李端锡、献纳郑重徽、正言柳尚运、洪亿、掌令李夏等相继引避,处置皆出。

○全罗监司金澄因李殷相、吴挺纬等查核事,上疏辞职,有曰:“大臣为地,两臣自明,而有司之查,又从而直之。又曰,如使两臣反求自讼,益修在我以至公议允许,士论信服,则臣固当羞悔前事,杜门齰舌,负荆泥首,亦所甘心。孰与力战多口,取胜一时哉。”上答以勿辞察职。

○以金佐明为兵曹判书,吴挺一为户曹判书。

○典农金太仁者,杀其弟太顺,其母遭变缢死。太仁逃躱,刑曹请令左右捕盗厅,严密窥伺,竟不就捕。

1月16日[编辑]

○甲辰,日有重晕。

○左议政许积上箚辞职曰:

伏见全罗监司金澄疏本有曰:‘大臣为地,臣实骇然也。臣于李殷相、吴挺纬,非有意于伸救也。当初台启,出于风闻,久置散地,人多称冤。’臣意以为:‘两臣负犯,诚如台启,则深罪之可也,如其不然,亦不当晻昧废弃,故往于原任大臣请叙殷相等之日,臣亦请查实状而处之。臣于此,有何曲为两臣地者哉?其所谓反求自讼,益修在我者,使两臣果能如此,则固善矣。自修消谤,世不多得,对吏求伸,亦有其人。澄之责于两臣者,无乃太厚矣乎?臣虽驽劣,忝在大臣之列,而乃为一藩臣所侵凌如此,则朝廷体统之坏了,臣实尸之。臣何敢䩄然仍冒具瞻之地乎?

上答曰:“颠妄之说,何足为嫌。卿其勿辞。”澄曾为鱼川察访,犯赃就理,有与驿吏面质之累,故大臣箚中及之。

○清使出来时,译官玄德宇等问蒙古王被囚事于通官张孝礼,其言与前日崔吉等所传略同。

1月17日[编辑]

○乙巳,两司论劾徐必远。执义李端夏、掌令李夏启曰:“徐必远悖伦无义,妨贤病国,两司交章,终岁争执,公议所在,圣明亦必洞烛之矣。重论才停,少无自反之意,乃敢投疏抗卞,侵诋台官。又举两臣之名,自为证援,有若诉讦者然。从前罪状,姑置不论,只此一事,亦甚可骇。请罢职不叙。”大司谏姜柏年、司谏李端锡、献纳郑重徽、正言柳尚运、洪亿启曰:“顷以徐必远妨贤病国之罪,悖伦蔑义之状,终岁争执,则必远自处之道,所当反求悛悔。而今因辞职之疏,敢生遂非之计。至于两臣退去,尤无相涉之事,而隐然插入援以为证,其心所在,诚不可测也。请罢职不叙。”上皆不纳。

1月18日[编辑]

○丙午,太白昼见,夜月入太微垣。

○兵曹判书金佐明以兵权太重之说,发于台席,陈疏乞解本职兼带,上答曰:“虽曰公议,予未知其稳当。卿勿过嫌,速出行公。”佐明以守御使拜兵判,兼精抄大将,故正言柳尚运欲论之,发于台席,而左右不应。同僚宣泄于佐明。佐明闻之,以此辞职。

1月19日[编辑]

○丁未,日有重晕,夜火星犯房星。

○正言柳尚运因兵曹判书金佐明疏,以言泄失真引避。司谏李端锡、献纳郑重徽、正言洪亿、大司谏姜柏年相继引避。宪府处置,以率尔之失,递尚运,出端锡等。

1月20日[编辑]

○戊申,刑曹以李殷相、吴挺纬事,查核刑曹、汉城府平市署文书,而谓无入己之迹,开城府治狱时,别无缓狱之事,贷出公货,冒占田土,多食公谷,勒令蠲减等事,又无其迹,启以此外更无可核之端,上判曰:“查核而不得实状,则事是失实。以此施行。”史臣曰:“二人之事,于是虽雪,而二人持身不谨,麤鄙细琐之行,人皆唾鄙。故虽更议收用,而人不直之。” ○掌令李光迪、李夏、持平李沃论:“海运判官闵宗道奉使在外。上候犹未快复之日,有琴酒团栾之失。请推考。”累启乃从。

1月21日[编辑]

○己酉,正言洪亿欲论户曹判书吴挺一,司谏李端锡从之,大司谏姜柏年、献纳郑重徽不从。亿引避曰:“度支之长,为任甚重,当此年凶财匮之日,尤不可轻畀也。新判书吴挺一,素乏干局,未协舆望。曾任秋曹,亦多人言。臣于今日,欲为论递,则诸僚之议,未免参差。无非臣言不见信之致。请命递斥。”姜柏年等亦引避,上答柏年曰:“近日公道之丧久矣,予甚骇然。洪亿之言,亦由此套,卿何辞为。勿辞。”

○兵曹判书金佐明三疏乞递,上不许,乃出。

1月22日[编辑]

○庚戌,太白昼见。

○上御集祥殿受灸,领议政郑太和等入侍。太和进曰:“户判差出时,臣亦与闻,物议未协,极为惶恐。”左议政许积曰:“户判之望,臣所备拟。洪亿避辞所谓秋曹事,即金益廉之所弹,而厥后复拜,别无他议。今者台官掇拾益廉馀论矣。”上曰:“台官之言,未知果为公论。而至如徐必远之疏,虽不稳当,有何罢职不叙之罪乎。”积曰:“徐必远虽有过激之事,至如妨贤病国等语,臣未知其稳当。上教可谓允当矣。”又曰:“朝廷用人,若以少辈之言进退,则事体固不当。”太和曰:“既已被论,势难仍置本职矣。且荐进人才,臣等之责,而人才之乏,莫此时若也。”积曰:“岂无人才。只以不合于时望,则不用,故如是乏人矣。”上命递挺一本职。右议政洪重普于榻前,自陈不合鼎席之状,上曰:“已尽于辞疏之批。卿之才德允合。何用固辞。”上仍命精抄厅,依训炼御营厅例,以大臣差出都提调后,以重普差任。

○以李庆亿为刑曹判书,权大运擢为户曹判书,李兴浡为正言。

○持平李沃启曰:“同僚以谏院处置发简,而立落主意,与臣相左。户曹判书吴挺一从前才望,不在人后,历试内外,未闻不职,只是秋曹一弹,泛称多言,厥后还除,非止一再,则可见公议之昭释。而今拜度支,实循佥举,径先论劾,殊非试可之道,故以此答通矣,发简同僚,即遭服制,臣当处置,而论议矛盾,何敢独以己见,晏然处置乎。”引避退待。

○副应教李敏叙,夜于直庐,引刀自刎,赖同僚救得不死。敏叙连日痛飮,仍发狂疾,忽为失性语,自刎于玉堂,流血狼藉。事出无前,闻者大骇。

1月23日[编辑]

○辛亥,太白昼见。

○上御集祥殿受灸。

○宪府处置谏院,请出洪亿、李端锡,递郑重徽、李沃。上答曰:“近日公道之丧久矣。苟且私护之说,尤未可晓。亿、端锡递差,重徽、沃出仕。”政院以批答辞意既严,又下特出特递之命,启请还收,上不纳。

○掌令李光迪以承严批,引避退待。

1月24日[编辑]

○壬子,夜月犯心星。

○执义李端夏引避,以徐必远论启,有未安之教也。处置出之。

○户曹判书权大运以擢拜度支,陈疏乞免,上优答不许。

1月25日[编辑]

○癸丑,以金宇亨为大司谏。非人望也。

○掌令李夏引避,处置出之。以宪府处置,意既相符,徐必远之启,又同事故也。

○吏曹启:“神德王后母姓氏姓乡,无考出处,不得追赠矣。顷闻象山府院君康允成九代孙天翊,居在咸镜道德源地,使之访问矣。即见回移,则问于天翊,允成夫人,乃晋州姜氏姜訚之女也,墓在安边云。依此追赠何如?”上可之。于是封姜氏为晋山府夫人。

1月26日[编辑]

○甲寅,太白昼见。

○持平洪万锺引避,处置出之。以论启徐必远,有未安之教也。

1月27日[编辑]

○乙卯,日有重晕。

1月28日[编辑]

○丙辰,太白昼见。

○以尹抃为司谏,郑樍为正言。

○大司谏金宇亨以推勘引避,递。

1月29日[编辑]

○丁巳,太白昼见。

○正言郑樍以推勘引避,递。

1月30日[编辑]

○戊午,太白昼见。

○上曰:“日寒如此,薄衣军士,令该曹襦衣题给。”

二月[编辑]

2月1日[编辑]

○己未朔,太白昼见。

○左议政许积将往弘济院,口传启曰:“臣得见权大运在坡州书,则传敕之时,自上当有先后四拜礼,而方有足指之患,此礼决不可行。臣今往弘济院,以上候未宁,不得行四拜之意,力言停当而来耳。仍往弘济院,因通官言于敕使曰:”自上有疾,难行四拜礼,请于便殿接见。“敕使诺之,积还奏。

○命东冰库及内冰库改藏冰。初藏冰时,日气和暖,以薄冰苟充。至是寒甚,江冰复坚,上以东冰库,乃祭享所用,有是命。

○前判书赵启远卒。启远历诸道监司,官至六卿,七十之后,退居保宁以卒,可谓善终。而立朝无清裁,居乡又以不谨致谤,至被台弹。

2月2日[编辑]

○庚申,清使入京。上接见于熙政堂,以足患,不行祇迎四拜礼。与两使行茶礼,既罢,两使退出。仁政殿颁敕。清使入阙时,前导误引,先入仁政殿,以致失仪,人皆骇焉。

○政院以敕使诣阙时误引失仪,请推都监堂上及当该郞厅,上从之。郞厅拿问定罪,误引译官亦拿推。

○持平洪万锺论都监堂上不能检饬之失,请罢职,上命从重推考。户曹判书权大运、礼曹判书朴长远,皆以都监堂上,被论引入,接待事务多碍。大臣陈于榻前,又言于外。万锺一启即停,物议非之。

2月3日[编辑]

○辛酉,太白昼见。

○以清国颁庆,赦中外百官加资。

○上御集祥殿,引见大臣、备局诸臣。时江华留守金徽请革罢江华都事,上问于大臣,命仍存,而只管军务,勿预民事。左相许积,以刑曹事务多滞,请递判书李庆亿伴送之任,上从之。

○命以兵曹判书为精抄提调。

2月4日[编辑]

○壬戌,太白昼见。

○持平洪万锺以都监堂上罢职之论,一启即停,见非物议,引避。上答曰:“台启停否,惟观事之如何。一启再启,非所当论。浮薄物议,何足为嫌。勿辞。”掌令李夏处置以为:“弹劾之道,初宜详审。罢推之论,亦非轻罚,则其发其停,俱涉率尔。请递。”上从之。

○前府使郑承明居大丘,为明火贼所杀。

2月5日[编辑]

○癸亥,以李翊为大司谏,李翔为进善,兪櫶为持平、金德远为正言、李端锡为司谏、李柙为校理、申晸为修撰,金锡胄为献纳,宋奎濂为吏曹佐郞,东平尉郑载仑为谢恩正使,李元祯为副使,赵世焕为书状官。翔,翊之兄也,鄙琐无可取,而以居乡不仕。且附宋时烈、宋浚吉,盗得虚名。

2月6日[编辑]

○甲子,礼曺判书朴长远以病辞职,以刑曹判书李庆亿代为馆伴。

2月7日[编辑]

○乙丑,上以敕使在馆,策应甚紧,牌招户曹判书权大运察任。

2月8日[编辑]

○丙寅,太白昼见。

2月9日[编辑]

○丁卯,礼曹启曰:“礼文中云:‘王世子冠礼日,弼善跪白外备,王世子以时服出。’即今所着时服,乃是龙袍,而龙袍翼善冠,即初加之服也。既以时服出座,则更无初加之服,似当以元子时童䯻玉簪鸦青团领黑靴出座,以为循序三加之地。请议大臣以定。”上从之。又请王世子定字,择日举行,上从之。

2月10日[编辑]

○戊辰,上御集祥殿,引见户曹判书权大运。时通官辈,以上不郊迎,皆有自功之色,索赂罔有纪极,故大运以此请对。

○因平安监司闵维重启,请命龙冈、咸从两处屯田,划给平壤,以为儒生廪食之资。

2月12日[编辑]

○庚午,日晕。

○上御养心阁,左边核处,受鍼破脓,药房都提调以下入侍。医官退,引见领右相、户曹判书权大运、礼曹判书朴长远。大运以清使别赠及通官密赠之事陈达,上命别赠银器。又赠人参豹皮胡椒等物。时清上使,自称为皇帝所亲信,意望甚大,颇有不悦色。上再遣中使请来,而终不来,故欲赠银器。而难其名,且虑后弊,密赠于中路,使乃大喜。四通官都赠银,至二千数百馀两。

○朴长远以王世子冠礼初出时服色仰禀,上曰:“所谓时服,即常时所着之服,黑团领似非其服,曾在辛卯年,予以鸦青直领条带,为初出之服。”领相郑太和请依辛卯年为之,上曰可。左相许积曰:“冠礼时主人,自吏曹当启下,而宾赞官草记未下,故未及启下。宾则领议政当为之,本曹启辞,斯速判下可也。”太和曰:“《五礼仪》中泛称议政,何必以领议政启下乎?臣以脚病,不能行步。”上乃以积为宾。积曰:“世子冠礼时教书之文,载在《五礼仪》。而今闻《五礼仪》所载之教书,则宾口传于世子,而又令词臣,别撰教书,不为宣读,直授世子,是则有二教书也,大违礼文。似当以《五礼仪》所载教书,宾宣传之后,仍授于世子。取考《五礼仪》,则节目甚分明,不宜别撰教书,而叠用也。”领相郑太和、右相洪重普皆请依《五礼仪》,上从之。后命于《五礼仪》所载教书中,添入措语撰出。积又曰:“世子冠礼时,醴席本南向而设,世子就席,亦南向坐。而及其降拜之际,《五礼仪》以为:‘西向拜’,此必是南字,误作西字也。《仪礼》曰:‘冠者筵西拜受觯,宾东向答拜’,注曰:‘筵西南面拜’也。宾还拜于西序之位,东面者,明成人与为礼,异于答主人。礼文本意,若是明白,而遵用《五礼仪》之西字,其谬已甚。曾于仁祖朝,儒臣郑经世据此争之,以正其误,而厥后还用《五礼仪》。今亦依仁祖朝所已行,定用南向拜之礼宜矣。”太和、重普曰:“臣等之意,亦如是矣。”上曰:“依此举行。”积又言:“《五礼仪》中,宾客席于冠席之东,东字之误,请依郑经世言,改作南字,付标以入。”上从之。积又曰:“世子既冠之后,不可无谒庙之礼。《大明会典》、《昭代典则》等书,皆有太子冠后谒庙之礼,而《五礼仪》阙焉。似是欠典也。”太和、重普曰:“当依中朝礼行之矣。”上从之。积又曰:“取考中朝礼文,则太子冠后,百官陈贺于皇帝及太子宫之举。而《五礼仪》阙焉,是亦欠典也。”太和、重普曰:“冠礼,大事也。礼成之后,不行陈贺,果为欠典。当依中朝礼行之矣。”上曰可。

2月13日[编辑]

○辛未,清使发还,以闵熙为伴送使。

○以世子将行冠礼,遣史官别谕于宋时烈、宋浚吉、李惟泰。

○司谏李端锡、献纳金锡胄启曰:“上年秋,全罗监司金澄,为其母张设寿宴,征办之殷,既竭一道;求乞之遍,亦及岭阃,凭借贪婪,不可胜言。宴日举措,尤极侈忲,且使道内累十守令,望帘庭拜,其为冠绅之羞辱甚矣。当此岁穷财竭之日,丰呈之进,尚且阙焉,而为藩臣者,乃敢纵饕无严至此。此与胶东啬夫为亲受污者有异,大负朝廷不念旧愆之恩。其罪诚有不可以不惩者,请罢职。”又劾灵光郡守洪锡箕曰:“金澄设宴时,尽召道内兵水使及各邑守令,守令骈集营下者,多至三十馀员,罗䌷箱笼,駄载纷然,而其中灵光郡守洪锡箕,所赍尤多,其他谄媚之迹,亦甚可骇。请罢职。”又劾锦山郡守郑载厚曰:“升堂上寿,固是宴筵常节,而至于拜跪庭地,斯乃厮徒之贱礼,行之者为可耻,受之者为昧分。而日者湖南守令之与于道主之宴席也,除若干有知识者外,举皆望帘献酌,伏庭伛身,仆仆惟谨,其怵慑承奉,竞相纳媚之状,诚为可骇。许多守令,虽未得一时论治,而南来人士之传说者,皆以载厚为先倡,讥骂藉藉。请罢职。”又论全罗右水使李旰曰:“李旰诿以看捡扶安战船来,与监营宴席,而赍持货币庭拜。身为阃帅,事同厮隶,不可以武夫无识,而置之。请罢职。”再启,上皆从之。

○执义李端夏、掌令李夏论蓝浦县监崔良弼,为琴材斫伐乡校梧桐木之罪,请罢职,上从之。

○两司论劾徐必远,久不得请,至是停启。

○左议政许积上箚辞宾任,上以首相脚病不许。

2月14日[编辑]

○壬申,日晕,晕上有背,色内赤外青。

○以李廷夔为右副宾客,金宇亨为大司谏,李嵆为副校理。

○上御集祥殿,引见大臣、备局诸宰,命三司勿入侍。上命别试武科初试,通京外取八百人。吏曹判书赵复阳以文纯公李滉奉祀孙无后,夫妻身死,请立后,上命该曹禀旨施行。上曰:“以宪府禁乱滥杂,曾命宪府禁制科条,与庙堂相议定式。而今已三年,尚不举行,即须申饬宪府,有长官,则不必备三员,无长官,则备三员,从速举行,毌如前日迁延。”领议政郑太和曰:“世子冠礼时,二品以上行礼,则世子答拜,而于伯叔,则降阶一等,惟大君当此礼。而无大君,则于王子君,有行此礼之时,今则何以为之乎?”上曰:“今则既无大君,行礼于时存王子君可也。”

○副提学李敏迪等上箚曰:

帝王家礼,虽异于士庶,而圣人血气,亦同于常人。王世子虽天资夙成,玉质岐嶷,而语其春秋,亦仅十岁耳,此岂有室之年哉?臣等亦知大礼次第节目,繁缛天合之期,想不在于今岁。而名号既定,节次推排,则亦不出三二年之内矣。宋哲宗时,觅乳媪十人,范祖禹上书于太皇太后曰:‘千金之家,有十三岁之子,犹不宜近女色,而况万乘之主乎。’童年血气,待壮而盛,而祖禹之言,为长久虑也。十三岁近内,犹以为戒,则王世子春秋几许,而遽有此议耶?臣等不敢远引古事。伏惟宣祖大王、仁祖大王,皆以潜邸入承,大婚之年,皆不在于童岁。故享国或过四十年,或几三十年。蔡沈序《无逸》曰:‘详文祖者,耳目之所逮也。’臣等亦窃附于此义,敢此申复。

上答曰:“尔等之忧,予岂不思。尔等勿为过虑。”

2月15日[编辑]

○癸酉,以李庆亿为右参赞,庆最为掌令,吴始寿为全罗监司。

○献纳金锡胄,论统制使柳斐然,因全罗监司金澄寿亲时,求请海物,载送彩叚木绵及他玩好之物,请罢职。又论全罗兵使朴而昭,所送币物罗叚之外,又有累十䌷苎、二駄军木,请拿问定罪,上不从。累启皆从。

○忠清道染病大炽,死者八十馀人。

○政院启曰:“王世子冠礼时,教书案执事,以忠赞卫差定,乃《五礼仪》所载,而今日忠赞卫,与古有异,皆是卑贱之人。臣于昨日习仪时见之,则殿内至严之地,出入执事之任,非此辈之所可行。令该曹,以朝官择差。且凡宣教时,有展教官,而今此宾宣教于王世子时,展教官,不载于《五礼仪》中。亦令该曹差出,”上从之。

2月16日[编辑]

○甲戌,太白昼见。

○上下教曰:“寅平尉墓山,有储水处,役军一百名,限八日赴役事,分付。”谨按,孟子曰:“不夺豊时”,大戊年谏赵肃侯曰:‘耕事方急,一日不耕,百日不食’。是故时者,农之所最急,而不可使一日失焉者也。古者力役之征,必于农隙,而不以妨民,盖以此也。夫仲春之月,乃是土田解冻耕作方始之时。而宫家墓山储水之役,不是汲汲不得已之事,且徐之以待农歇,何不可。而调发百名之军,俾趋八日之役,斯岂圣人使民以时之道哉。

2月17日[编辑]

○乙亥,太白昼见。

2月18日[编辑]

○丙子,太白昼见。

○执义李端夏、持平李休征启曰:“今者敕使入京之时,妇女之乘轿观光者,纷杂街巷,所见骇异。既往,虽不得紏检,前头犹可禁断。此后客使时,如复有士族妇女观光者,请令该部摘发,牒报本府,以为其家长论罪之地。”上从之。

○副应教李敏叙以疾递。敏叙入直玉堂,自刺其颈,病少间,上疏陈状,请削仕籍。上许递其职。

2月19日[编辑]

○丁丑,太白昼见。

○以郑知和为刑曹判书,鱼震翼为正言。

○大臣原任大臣政府西壁馆阁堂上六曹参判以上,会于宾厅,议定王世子表字,以明普落点。

○前副提学李敏求卒。敏求字子时,吏曹判书睟光之子。少有隽才,司马及第,皆居魁。丙子之乱,以检察副使,先入江都,检察使金庆征素与留守张绅,不相能,且恃上相之势,庆征父瑬,时为首相。多与绅争主兵事,事多掣肘,自南汉再下旨止之。且于入岛时,嫔宫元孙,未及渡,而庆征先济其妻孥。及江都沦陷,朝廷讨其前后之罪,与绅并赐死。检察初非战将,则敏求无庆征之罪,论罪岂可同科。而台启积累月不已,其亦太刻矣。仁祖终不允,窜于边邑,丁亥蒙放,己丑命还职牒,台谏力争,不听。其后两朝,皆有恩叙,因台启辄还收。沈沦三十馀年,卒厄穷以死,世多惜其文章。

2月20日[编辑]

○戊寅,上以近日气甚不平。而世子冠礼时,有临轩送宾之节,难于亲临,命退行。礼曹以三月初九日择定。

2月21日[编辑]

○己卯,太白昼见。

2月23日[编辑]

○辛巳,义禁府都事韩洸杖杀府下居人。判义禁金佐明以此上疏,乞递本职兼带,上答曰:“郞官之事,虽曰管下,顽悍之习,非卿可诲。卿其勿辞。”

2月25日[编辑]

○癸未,执义李端夏、掌令李夏以文书不察引避。持平李厚征,以嫌不敢处置引避。谏院处置,出厚征,递端夏等。

○司谏李端锡、献纳金锡胄引避曰:“前全罗监司金澄之设宴侈忲,赠物辏辐,人言藉藉,久而愈腾。而臣等末减其罪,只请罢职,而蒙允。至于统制使柳斐然,则所送物件,比朴而昭差少,故其请罪也,亦比而昭差轻矣。即者席上,长官以为:‘既有不当与之与,则无论多少,其犯与人之律,则无异。且与者固可罪,受者不可独轻’。臣等当初拟律太轻之失著矣。请递。”上答以勿辞。时大司谏金宇亨又发加律之论,端锡等引避不退待,遂联名,请一倂拿问,上不从。

2月26日[编辑]

○甲申,以任有后为兵曹参判,申晸为修撰,申硕蕃为掌令,尹理为正言。

2月27日[编辑]

○乙酉,大司谏金宇亨、献纳金锡胄启请柳斐然等一倂拿问,且曰:“金澄所犯,大是滥黩。而臣亦以其为亲虽论劾。而犹轻其罪,只请罢职矣。今者人言未已,罪状冞著,诚有不可罢职而止者。澄之赴任之初,已有为其内行,输载归家,颇有不简之声。及至张设宴席,营办资装,衣服器玩,多发银帛,役使工匠,经月不辍,倾营府之储,费一道之力。其所作为,种种侈忕,而且其檄召书要,不特累十郡邑,而至于阃帅营将武人生客,举使来赴。以致人无空手,手无低物,䌷叚货币,辇输辐辏。至于前冬殿最之时,列邑中下之考,多由于币物之薄略,公相指点,贻笑一道。澄之平生,既已一场见污于邮金,而今乃不少惩戢,纵猾自如。其许多贪污之状,殊极可骇。请拿问定罪。”上命而昭、澄并拿问。

2月29日[编辑]

○丁亥,庆尚监司驰启,请修筑倭馆船仓,以绝倭人希望移馆之意。

闰二月[编辑]

闰2月1日[编辑]

○戊子朔,刑曹以罪人符同狱吏,代囚他人,任意还家,请罪人狱吏及代囚者,并刑推定罪,以慢不省察,请推狱官。上命先罢后推,时刑狱不严如此。

闰2月3日[编辑]

○庚寅,咸陵府院君致仕李澥卒。上命礼葬,吊赙如仪。史臣曰:“澥,仁祖朝靖社功臣也。澥曾遭父丧,疑其侄妻诅咒,至于告官,事竟无实。勋臣崔鸣吉等,虽为澥辨明,而以此为清议所薄。然澥以勋贵,能谦退自守,故虽局量出于等夷,而不为柄用。七十后,连上章乞致仕,终为士大夫标准,识者韪之。”

闰2月4日[编辑]

○辛卯,太白昼见。

闰2月5日[编辑]

○壬辰,以闵鼎重为大司宪,李兴浡为执义,郑始成为掌令,洪受河为正言。

○大司谏金宇亨等启:“司宰主簿安震翊挟诅咒之术,乱众庶之听。如此妖怪诞妄之人,不可置诸衣冠之列。请削去仕版。”屡启,上只命罢职。

闰2月7日[编辑]

○甲午,赐慈山郡崔春命、洪命耉祠宇额号义烈,原州牧元冲甲、金悌甲、元豪祠宇额号忠烈。

闰2月8日[编辑]

○乙未,冬至使闵鼎重等回自燕京。上引见,问彼国事情,鼎重对曰:“清人性本淳朴,而辅政败后,辄生猜疑,每事必亲,其下以察察为苦矣。盖人心,则无一人悦服,见我国衣冠,莫不嗟叹。且崇祯皇帝无失德,而身殉社稷,故至今莫不悲痛矣。”许积曰:“此则有识人之言,小民则无一人思汉矣。”上曰:“南京、云南各留万兵,往来驰突者何耶?”对曰:“北京留万兵,南京留蒙清各万兵,云南留万兵,以御郑经,而中间或有土贼,则以此驰突击灭云。”又曰:“若有叛者,虽以奴告主,被告者尽诛,而告者尊宠,故不敢生叛心矣。”又曰:“郑经事似真的矣。”上曰:“以禁海船一款见之,可知其畏忌矣。”鼎重曰:“物货不富,盖缘海船之禁矣。”上曰:“今番入去时,无他国使臣乎?”对曰:“只有回回国使臣,而服色与蒙人,同来者三人,而皆碧眼也。”

闰2月9日[编辑]

○丙,命故察访白受缯赠职旌闾。受缯,梁山人也,年十九,遭壬辰之乱陷贼,以宁为李氏鬼,不作犬羊臣十字,涅背。贼欲降之,鼎䦆以胁,而终不惧,倭人义而释还。光海朝,途逢凶疏通文,哭而裂破。仁祖朝因筵臣启达,除授自如察访以卒。至是,庆尚监司闵蓍重状陈前后立节事,礼曹启请旌褒,有是命。

闰2月10日[编辑]

○丁酉,谏院连启柳斐然事,请拿问,上命先罢后推。

○持平李厚征论富平府使崔孝骞,为士人郑载宾循私不职之罪,请罢职,上不从。

○掌令郑始成因其子载宾避嫌,辞意冗杂,为人所羞。

○旌表沔川奴戒元、沃川人玉今,戒元救其弟冰陷而溺,忘生投水,一时渰死。玉今年十七,欲救其母,奔入烈焰,负母同死。道臣驰启,故有是命。

闰2月11日[编辑]

○戊戌,自午至酉,昏蒙若下尘。

○持平李厚征因郑始成避嫌,以初不直论始成引避,后劾始成,纵子夺人田土之罪,请罢职,上从之。连启崔孝骞事,上命先罢后推。厚征弹文中,誊出谚书,猥杂太甚,论者以为:“与始成避辞一般。”

○平安道疠疫大炽,染痛者一千三百人。

闰2月12日[编辑]

○己亥,献纳金锡胄引避递。以司宰主簿安震翊身自诅咒,罪犯邦禁,前参奉朴承后得其作恶之迹,而不为,一倂请拿,以正其罪,见非物议也。

闰2月13日[编辑]

○庚子,以闵鼎重为宾客,庆最为掌令,宋奎濂为副校理,黄隽耉超拜义州府尹,金镜为统制使。

○命神德王后祔庙时献官以下诸执事,祔庙都监都提调以下修改厅及贞陵丁字阁重建厅堂上以下加资,赏格有差。

○司谏李端锡、正言尹理以径停重论,且不请朴承后拿问,见非物议,引避。大司谏金宇亨以不必请拿震翊等,而同僚既避,不敢自是引嫌。玉堂处置,皆递。

○持平李厚征以请罪郑始成也,枚举郑载宾外祖母谚书中辞意,见非物议,费辞引避。玉堂处置,以猥杂烦屑,请递,上从之。

闰2月16日[编辑]

○癸卯,月食。

闰2月17日[编辑]

○甲辰,以李翊为大司谏,尹抃为司谏,宋奎濂为献纳,金德远为正言,洪亿为持平,金佐明为崇禄,朴长远、郑知和、闵鼎重为正宪,以祔庙都监堂上之劳也。金寿兴为崇禄,以修改堂上之劳也。吴挺一为正宪,以题主官也。李俊耉为嘉善,以贞陵丁字阁重建厅堂上也。南二星、李敏叙陞堂上,以祔庙都监都厅也。

○正言洪受河启:“前主簿安震翊,与前参奉朴承后,尝有仇怨,欲逞阴害之计,将施诅咒之术,为人所发觉,承后得其凶书云。果若此言,则震翊罢职之罚,不足以惩其妖慝,如其被诬,则自有陷人之律,请安震翊、朴承后,一倂拿问,以正其罪。”上从之。

闰2月22日[编辑]

○己酉,以李廷夔为大司成,李端夏为检详,李休征为掌令。

闰2月23日[编辑]

○庚戌,上御养心阁,引见大臣。领议政郑太和有脚病,进见之际,上每令小宦,扶腋以行。

○以忠清监司放未放启本回启,上命刑曹堂上郞厅,并从重推考,监司李䎘先罢后推,孙震轴等五人,并为仍配,以杜后弊。时震轴等,未至配所,而监司李䎘引赦文中未至配所咸宥之语,置于放秩,而刑曹以依启闻放释回启,故有是命。

闰2月24日[编辑]

○辛亥,京畿乔桐本月二十一日,地震。

闰2月25日[编辑]

○壬子,以李廷夔为大司宪,姜柏年为大司谏,李端锡为执义,赵根为典籍。根被史荐之后,终不应讲,郑太和亦言其不合,盖以根曾有人言故也。遂以六品承传,升出之。

闰2月26日[编辑]

○癸丑,雨雪,午时雨雹。

○南别殿世祖大王影帧,仍修补,翌日毕役还安。

闰2月28日[编辑]

○乙卯,以宋奎濂为吏曹佐郞,李夏为献纳。奎濂以病辞。

○上御养心阁。药房入诊,金佐明、张善澂入侍。佐明曰:“朴承俊援引他人,以明其迹,究得实状后,可以刑推。而径先判下,无乃自上有他所见而然耶?”上曰:“伊日有他公事耶?”对曰:“朴而昭亦以刑推判下矣。”上曰:“此必混同启下矣。两人元情公事,使之还入。”时朴而昭等,既以刑推判下,而药房有入诊之请,仍有公事还入之命。左副承旨李之翼,疑佐明、善澂等,为而昭地,大骇曰:‘戚里等,将欲亡国。岂有为一滥猾武弁,意在伸救,而遽请入诊乎?’佐明国舅之兄,善澂上之元舅,故之翼之言如此。

○时各邑留军布未捧守令罪重者,拿推定配。赵嗣基以无罪得释,洪处大以罪轻决杖。史臣曰:“刑不上大夫,古之制也。洪处大以出入近密之臣,挞于市,而上不知为失德,下不知为丧耻,惜哉。” ○京畿通津本月二十三日,地震。

闰2月30日[编辑]

○丁巳,侍讲院启:“王世子冠礼后,百官称贺,则宫官不可独无此礼。且考《大明集礼》,则有皇太子冠礼讫,宫官诣东宫称贺之文。今亦依此礼举行,而百官称贺之前,宫官先贺似当。请令该曹申禀举行。”上从之。

三月[编辑]

3月1日[编辑]

○戊午朔,左副承旨李之翼上疏辞职,因斥金佐明、张善澂等,略曰:

罪犯赃污之人,刑推允下之后,辄白还收,非但有关后弊。且意在于彼,而欲兼入诊,岂非未安之甚乎。朴而昭供辞中,犹有未尽吐实者,宜乎刑推。而姑寝开坐,汲汲救护,臣恐主势不张,权在于下而然也。噫!与国同休戚之臣,尚且先私而后公,则其他更何足说乎。

上答以勿辞,而之翼竟辞递。

3月2日[编辑]

○己未,献軜李夏以带职下乡,引避递。

3月3日[编辑]

○庚申,上御养心阁,引见大臣、备局诸宰。上问差倭事情,领议政郑太和曰:“移馆之举,于渠切迫。盖泊船处,异于前,船路不顺,故以此为闷。不得请,则此辈相继而来,接待之际,物力费矣。”上曰:“彼之所欲,在于何处?”对曰:“熊浦云矣。”上曰:“若移熊浦,则接待之事,何官主之乎?”对曰:“移馆则熊川当为府使矣。”上因问倭人骑射能否,又问:“对马岛近处生理之艰,一如马岛耶?”鼎重曰:“生理皆艰以土芋,裹以葛叶而呑之。故庚戌讲和时,马岛人,居于两间,而主和云矣。”太和曰:“马岛若非我国,不能聊生矣。”又曰:“倭国奢侈最甚,自南京贸来白丝,尽归于倭。不但织锦,如船缆,皆用白丝,虽累万斤,皆能售之。必是用处无穷矣。”鼎重曰:“北京留军十馀万。以此无敌于天下,而山海关外,则有同无人之境矣。”上曰:“关内则充牣乎?”鼎重曰:“不然矣。明朝兵力,皆委此地,故升平时繁盛,过于北京云。”又曰:“自辽东以后,烟台星罗,非天下物力,则不能如是,而犹未制敌。以此见之,则不以关防御敌明矣。”上又以曰可曰可北胡一种名。事,谓群臣曰:“无乃有征兵之忧耶?”太和曰然。鼎重曰:“此为罗先也。”时北胡曰可,扰攘北方,清人往击,五百军全数覆没,故上以此为忧。上曰:“蒙古王被囚者,以闻见事件见之,则非伊州部落也。”鼎重曰:“清人则以为伊州部落,而他人则以为,蒙古四十种之中,此为统领云,此说似是矣。平壤人被掳为僧者,来传甚悉矣。”上曰:“被囚者不为惧怯之说,僧人传之乎?”对曰:“不但僧人,传者皆然。盖是豪健之人也。译官赵东立入沈,则沈中汹惧言:‘蒙古朝夕且至’,及入北京,则晏然矣。”上曰:“彼人最所畏者,西凉以西蒙古耶?”对曰:“然矣。西凉蒙古,则清人多以金帛赂之云。且彗星出自西方,故彼中亦以是为虑矣。”

○以李晩荣为大司谏,李翊为吏曹参议,金锡胄为吏曹佐郞,洪柱三为应教,李嵆为副校理,申晸为修撰,郑维岳为说书,郑华为献纳。史臣曰:“维岳,雷卿之子也。雷卿以弼善,陪昭显世子入沈中,谋杀郑虏命寿,命寿主东事,侵陵万端,人不堪故也。为朴𥶇所泄,惨被杀死,国人悲之至今。雷卿临死,以俪语一句,题扇面,使遗维岳,盖不愿其行世也。维岳及长,诿以母志,不废科举,及登仕路,急于进取,轻浅反复,人皆贱之。” ○正言金德远以同僚约相会礼而不来,引避,正言洪受河以病未赴会,亦引避。宪府处置,出德远递受河。

○两司争论主第事,而上竟不从。台论方张,营造将毕,识者寒心。

3月4日[编辑]

○辛酉,礼曹启曰:“本曹启辞,王世子冠后,谒庙及百官陈贺事,既已禀定于榻前矣。谒庙则依例择日举行,而翌日陈贺一节,考见中朝典礼,皇太子冠讫,百官具朝服,诣奉天殿,称贺礼毕,易公服诣东宫称贺云。以此见之,似是大明陈贺之例,而本朝故事,则《中庙实录》中,仁宗为世子冠礼时,只称百官以权停例陈贺颁赦云,而其节目勘定文书,今无可考矣。又考丁未、戊申两年文书,则王世子册礼及平复后陈贺,皆行礼于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宫殿,而世子宫、则因传教权停矣。今当依近例,陈贺于四殿及世子宫,而大臣亦未知的从何例云。何以为之,传曰:临时更禀宜矣。今则冠礼正日迫近,敢此更禀。”上命依丁未年例为之。礼曹又以侍讲院启辞,宫官陈贺事,启请别作班行行礼,上亦命依丁未年例为之。

3月5日[编辑]

○壬戌,左参赞宋浚吉入来,上引见于养心阁。浚吉问上起居,仍进曰:“臣之所居,在两湖间,其处物议,皆得闻知,莫不怜悯金澄事矣。”上曰:“今方就理事耶?”对曰:“然。台阁风闻,例多失实,而今番台启之失实,十居八九。自古安有为母寿宴,而置之赃律者乎?如此举措,实有伤于孝理,识者忧之。郑蕴为监司,寿亲时,守令有不优饷礼物者,蕴治其色吏云。其意非务多,在下官之道,不当如是也。”又曰:“澄之所设,若比元斗杓、李敬舆、李泰渊诸人,则多减云,而以此受罪,心公者举皆寒心矣。时议浇薄,今若自上先定圣心,以为:‘为亲宴者,岂为赃罪乎’,则浮议可定,而如其不然,极有纷挐之患矣。”上不答。谨按,金澄,本一赃吏也。曾为鱼川察访,黩于银货,抵罪废锢,人目为银澄。厥后附托时辈,为其鹰犬,遂得显用,久在台阁,日以弹劾为事。尤喜赃污事,人皆谓:‘银澄,乃能言人之不廉耶?’及授全罗监司,肆其无厌之欲,恣为贪墨。托以寿宴,求索列邑,莫不辇货以输,而本道兵使朴而昭、统制使柳斐然所馈尤多。贪赃狼藉,人无不痛惋,而浚吉累辞召命,至是上来,极力伸救,闻者大骇。 ○行副护军吴挺一,乞免金吾之任,上许之。挺一户判被论之后,尽辞职名。

3月6日[编辑]

○癸亥,以金万基为大司成,尹理为持平,李煦为正言。万基深沈喜论议,为一时党论者之领袖。

○庆尚道安阴、居昌,闰二月十六日地震。

3月7日[编辑]

○甲子,庆尚道染病一千人。

3月8日[编辑]

○乙丑,礼曹以王世子朝谒事启禀,上曰:“依辛卯年例为之。”

○吏曹佐郞金锡胄论金澄之后,伸救之论蜂起,锡胄乃上疏乞解春坊兼任。其略曰:

臣伏见禁府金澄、朴而昭两人所自供状,虽有修饰抵拒之辞,而其所迟晩,亦可谓狼藉难掩。夫宴筵之需,酒食之费,虽百瓮之酿、千炙之牛,此乃与人同欢之资,务夸喜大之人,容或可为。至于直发公储,駄归京第,人以为尽入家中,渠则曰贸易市上。设使澄所称二同九匹之营木外,无毫末剩羡,其比之先朝所受罪尹策、韩墍等之所犯,岂不相倍蓰之多耶?且澄于本不与宴之兵使,则箱笼駄载,其数不赀,而称之为事体有异,而受焉,于非所管辖之统帅,则䌷绵木花,其馈无名,而称之为官尊礼馈,而受焉。此而皆受,其将何所不受耶?

又曰:

臣更详闻于自南中来者攻澄之说,果是不诬。其为银铮盘小者一双,其外又有钵盂匙箸,其监造色吏,则姓白而年老云。臣遂追载于启辞中,今观澄之供辞,专讳银器一事。又以彩叚为无据之说,澄之所自为言者,固不得不如此,而谚曰:‘薪苟不燃,堗不生烟。’舆人之所传者,亦岂全无端緖而然耶?

又曰:

今乃有一二亲友爱惜之论,至欲拟而昭、斐然以指囷之义,比澄以采薇之节,以为:‘馈亦礼也、受亦礼也’,共相清雪,如照冰玉,臣窃未知其可也。至如而昭之招,尤极奸诈。其所泛称以十馀种者,殊未知其为何物何种,已涉可疑。又改军木之名,称之为本色,种种弄幻,不一而足。且其二駄军木,乃是累月喧藉之说,连输替载,驿路皆言。最后而昭之供出,而其所自招者,合绵䌷白木及所谓本色木者,乃至五十匹,又安知此外别有真数,更加于此数者耶?且不特而昭之事为然也。澄以柳斐然之书,送之张善澂,自暴其无求乞之状,又言所馈木匹鲜薄矣。俄而斐然答其从兄柳赫然之书,以为:‘澄果有书,只告寿宴之期’,渠之所送,唯是正木三十匹、木花五十斤,其他物件数种而已。其前后数爻,变易不恒,彼此情状,千里一辙。噫!此其澄之所谓嫌涩自约,而反不及于李敬舆诸人者耶?“仍历举舍人李端夏、文学尹堦等诸人为证,乞递职名

上命勿辞。诸臣各自陈疏,论议益纷挐矣。

○庆尚道草溪,闰二月二十八日雨雹,大如鸟卵。

3月9日[编辑]

○丙寅,上御仁政殿,命宾赞行世子冠礼于时敏堂如仪。宾左议政许积,赞礼曺判书朴长远也。师领议政郑太和、赞善宋浚吉、宾客闵鼎重、李庆亿、赵复阳,主人乐善君㴋,先诣时敏堂,入就位。宾奉教者,诣东宫宣教。

王若曰,

教世子讳焞。吉日元服,率由旧章。命左议政许积,就宫展礼。予惟礼,为国之本,冠,为礼之始。象天,冠之制也,成人,冠之仪也。冠而后,人道备,人道备而后,礼义立。是故古者,圣王重冠,矧尔君嗣,主器承祧,万姓攸望,加以元服,其礼可不重欤。咨尔世子讳,资性纯正,气质清明。粤自孩提,俨若长成,居无勤傅,动必循矩。甫及胜衣,爰正储位,讲诵日进,温文日章。从而谒庙,齐庄自将,出而就学,礼容无违。年齿虽幼,德器已彰,玆具尔冠,用备尔服。醴尔字尔,以成嘉事。予喜既深,责弥大。此谓成人,其可不勖。夫人有百行,莫先孝悌,至德要道,圣训所昭。因尔所已能者,而力行之,笃爱敬于君亲,尽和乐于同气。推及率土,人纪可立,尧、舜之道,惟是而已。然必学而明之,乃能行而践之。学之道,要在穷理而尽性,主敬而存诚。心法相传,方册具在,尔其懋哉,终始典学。传曰:“大人者,不失赤子之心。”《易》曰:“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大人之合天地日月者,以其有赤子之心也。尔今冲年,蒙养既正,天理浑全,外诱不杂。由此根基,固守扩充,知行交致,习性俱成。则其所造诣,何可量也。於戏!巍冠而庄首,备服而庇躬,非为其华,将责其实也。行其礼,而不能行其道,与童幼奚别焉。惟尔念哉。服此训辞,钦此礼仪,整其衣冠,尊其瞻视,敬礼贤德,沈潜圣学,夙夜寅畏,罔或豫怠。承天之庆,永永无疆,故玆教示,想宜知悉。

读毕,世子行礼如仪。尚方官进翼善冠,升西阶,宾受之,进世子席前,东向立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厥幼志,慎其成德。寿耉维祺,以介景福。”乃跪而冠之。世子既冠而兴,宾揖。世子入东序帷内,服衮龙袍出,宾又揖。世子坐,宾、赞跪,脱初加之冠。尚方官进远游冠,宾受之进前,立祝曰:“吉月令辰,乃申嘉服,克敬威仪,式明厥德。眉寿万年,永受祺福。”乃跪而冠之,宾揖。世子入,服绛纱袍出,宾揖,世子坐。宾、赞跪,脱再加之冠。尚方官进平天冠,宾受之进前,立祝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其服,以成厥德。万寿无疆,承天之庆。”乃跪而冠之,宾揖。世子入,辅德设醴席。世子服冕服以出,就席南向坐。宾受醴,诣世子席前,北向立祝曰:“甘醴惟厚,嘉荐令芳。拜受祭之,以定厥祥。承天之休,寿考不忘。”跪进醴爵。世子受醴爵祭醴,啐醴。弼善引世子,降自西阶,立于西阶之东南向。宾少进,字之曰:“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厥字。君子攸宜,宜之于嘏,永受保之。奉教字明普。”世子再拜曰:“某虽不敏,敢不祗奉。”世子行冠礼毕,宾许积、赞朴长远诣阙复命。

○执义李端锡启:“以曾论金澄寿宴时币物之滥,举措之失。伏闻宋浚吉以为:‘台启失实,十居八九。’臣何敢晏然。”引避退待。持平尹理又以此引避,掌令庆最以冒法私出引避。宪府处置,出端锡、理,递最。

○对马岛主平义真送差倭平成尚等,持书契来,请京接慰官,为移馆也。其书略曰:

日本马州太守平义真,奉书朝鲜国礼曹参判大人阁下。槎伻归来,奉领报翰,辞意郑重,粗慰倾望。敝邑鳄浦,渡头狭小,风涛无便,艰险在前,事不获已,再差耑价。修睦之道,存诚而已,乞速晋议,以报事状。

朝廷以申晸差接慰官送之。

3月10日[编辑]

○丁卯,上御宣政殿,受世子朝谒如仪。世子就东庭拜位,北向行礼。礼房承旨郑榏进前跪启宣教,就世子席前西向立。宣教曰:“事亲以孝,接下以仁。使人以义,养人以惠。”世子四拜,而少进曰:“臣虽不敏,敢不祗奉。”礼毕,大王大妃、王大妃、中宫殿,自内受朝谒,依辛卯年例行之。

○颁教中外,赦百官加一资。

3月11日[编辑]

○戊辰,日晕,自卯至酉。

○以李夏为掌令。

○掌令李休征、持平尹理请治捕盗大将不按沈璛家贼人之罪,且请汰去从事官,上从之。后以失实,休征等引避递。

○正言金德远、李煦启:“嘉山郡守柳徽阴奸其妾,嫡侄士人李姓人妻,往复私札,见捉于本夫,人言藉藉,不可不究核实状,以正其罪。”上从之。

○以江都米八千石,分粜畿邑,以其陈腐也。民苦之。

3月12日[编辑]

○己巳,正言金德远、李煦论兵曹正郞慎景尹直拜正郞之非,请改正,上从之。

3月13日[编辑]

○庚午,世子展谒宗庙、永宁殿。

○正言金德远、李煦等以只论柳徽,不论淫妇,引避后,启曰:“士族妇女,与人淫奸,其在国法,自有其律。柳徽所奸淫妇李颖耉之妻,请一倂拿问,依律科罪。”上从之。颖耉妻与柳徽有书札往复之事,而无淫奸现露之迹。累月囚系,事未究竟。左议政许积以为冤,领议政郑太和以为:“男女非切亲,而私书往复,是可疑也。”

3月14日[编辑]

○辛未,行副护军徐必远上疏辞职曰:

古今天下,安有被斥如臣,而行公者乎。设令臣贪恋如台论,饕餐如台论,无廉耻如台论,自恃宠幸如台论,决无更入朝中之理。圣教虽以将兵之任为重,而与其论罪于自陷之后,岂若早为之地。使得保全性命乎。

上答曰:“委卿以摠戎之任,意非偶然。年少浮薄之论,不必为嫌,国家艰危之事,不可不念。从速行公,俾无军政虚踈之弊。”

3月15日[编辑]

○壬申,上御养心阁,药房入诊。引见宋浚吉、李惟泰。惟泰力求去,上不许。浚吉言主第过制事,又伸金澄甚力。左议政许积曰:“金锡胄疏中所谓参情之言,不但多有此议,臣意亦然矣。至于元无罪过之说,非是也。若果如台启二駄军木、多发银币之说,则实有罪矣。”浚吉曰:“臣虽有所闻,而大臣如是陈达,臣何可更言以事体乎?且涉于伸救,则亦岂不疲软也。”

3月17日[编辑]

○甲戌,夜月犯心大星。

3月18日[编辑]

○乙亥,以金寿恒为知经筵,申命奎为副修撰,柳㝚为持平。寿恒年未四十,位冡宰、典文衡。早显如寿恒者,近世所未有,颇为时辈所推。而立朝无矫矫之节,人以此短之。遭父丧,有居忧不谨之诮,至是服阕。

3月19日[编辑]

○丙子,持平尹理以推考传旨承受时,下吏违法上厅,至被囚推,引避免。

3月20日[编辑]

○丁丑,上御养心阁,引见大臣、备局诸宰及江华留守金徽。徽请荡减甲辰以上还上,上命各仓还上各年未捧,详细启闻。

○礼曹以旱灾,请行祈雨祭,上从之。

3月21日[编辑]

○戊寅,以崔后尚为持平,申硕蕃为司业。

3月22日[编辑]

○己卯,庆尚监营营吏厅失火,久远文书,荡然烧尽。

3月23日[编辑]

○庚辰,遣官行祈雨祭于三角、白岳、木觅、汉江、风云雷雨、国内山川、城隍、雩祀。

3月25日[编辑]

○壬午,持平柳㝚因旱灾启请晋州、南原、锦山、㺚川等地,壬辰与倭战亡将士处,别遣近臣,择日致祭,上从之。又启曰:“金澄之事,传播狼藉,台谏之论启,乃其职耳。吏曹佐郞金锡胄曾为谏官,独先举劾,直截之风,诚为可尚。而欲实其言,援引诸人,此曾所未有之事也。大损事体,物议为非,金锡胄请命递差。”又论:“被援诸臣,投疏争辨,有若对讼,而政院蒙然捧入,极为不当。请推考当该承旨。”上皆不从。

○下别岁抄,叙用罢散人等。

3月26日[编辑]

○癸未,遣右议政洪重普、礼曹判书朴长远改封纯陵。度祖顺敬王后朴氏陵也,在咸兴府东三十里。 ○持平柳㝚以不请罪投疏之人,见非物议引避后,论都承旨张善澂、舍人李端夏、文学尹堦等,互相投疏争辨之失,请推考,上不从。

3月28日[编辑]

○乙酉,遣官行再次祈雨祭于宗庙社稷北郊。

3月29日[编辑]

○丙戌,盗取明政殿御榻隔帐,守直军人等抵罪。

夏四月[编辑]

4月1日[编辑]

○丁亥朔,令京各司誊出庆尚道往复文书,送于该道监营,以营中文书烧烬故也。

○忠清道染病大炽,死者相继。

○黄海道旱。

4月2日[编辑]

○戊子,左参赞宋浚吉上疏乞归,上优答不许。时因金澄事,论议日益纷挐,而浚吉首救澄,故不自安求退。

4月3日[编辑]

○己丑,上御养心阁。药房入诊,以眼患也。左议政许积以禁制条,尚不举行陈达,又以柳徽事陈达曰:“徽不冤枉,则速为处断,如或被诬,则构诬者罪,不下于淫奸之人。而治狱迟延,渐生奸谋,必须别样变通,务令摘发违端可也。”上曰:“婢仆辈所供,亦有违端。所谓假作谚书,异于真书,伪造甚易。所当十分明查也。”积曰:“依三省推鞫例,随供以启可也。”上曰:“然。以此分付。”

○命中和败船米太五百三十石零,阳德未捧还上米太一百六十石零,一倂荡涤。因监司状启也。

4月4日[编辑]

○庚寅,遣官行三次祈雨祭。

○禁府罪人英善以颖耉弟荩耉及其妹与婢辈,同心构诬,出于争财纳供,故请辞连者并囚问,搜出手迹,以为凭准真伪之地。英善,颖耉妻名也。

4月5日[编辑]

○辛卯,济州疠疫大炽,死亡相继。

4月7日[编辑]

○癸巳,太白昼见。

○平安道昌城、宣川、理山、博川、嘉山等邑,三月二十五日霜降。

4月8日[编辑]

○甲午,太白昼见。

4月9日[编辑]

○乙未,太白昼见,夜月入太微西垣内。

○遣官行四次祈雨祭。

○遣副修撰申厚载于南原,致祭战亡将士。

○时八路经月不雨,两麦尽枯。上愍旱,命疏决时囚罪人。

○上于筵中,语及倭人移馆事,左右皆言熊浦不可许之状。领议政郑太和曰:“熊浦虽不可许,他处则其势不可不许。”时大将李浣等,以为决不可许,郑太和以为不可不许也。副提学李敏迪曰:“漏籍罪人全家徙边之律,元非古法也。”仍陈徙民可矜之状。时户籍之法颇严,如有漏籍现发者,辄徙之边,民多呼冤,故敏迪及之。

○以闵鼎重为刑曹判书,李暹为掌令,李沃为持平,金万均为舍人。暹不合台职,万均亦非人望也。右议政洪重普荐万均曰:‘万均必欲做此官,吾遂其愿’,闻者羞之。

4月10日[编辑]

○丙申,太白昼见。

○上御养心阁,疏决京囚。上使判义禁金佐明,读罪人文案,至英善事,禁府堂上各陈所见,上问大臣,领议政郑太和曰:“柳徽妾母,罔夜上来,给赂之说,人皆闻知。若无书札相通之事,则何为上来行赂乎。臣意则以为:‘男女相奸,虽不可知,而书札相通,则有之。士人之妻,安有与孽叔母夫,相通书札之理乎。”许积曰:“士族妇女,有淫行,而幸免其罪,则为失刑,无其事,而受恶名,则为至冤。不可不明白处断也。”上问英善为人,佐明曰:“不似士族妇女云矣。”上曰:“予之问英善为人者,其人必不端的,见疑于人,而致此患也。果有淫行,则必为人所发觉,而无目见淫奸之状者,此未可知也。”至韩洸事,上问大臣,李景奭曰:“死者之死,由于洸,而原其情,则非欲杀之也。以此偿命,岂其可也。”太和、致和之意,与景奭同许积曰:“毌论有情无情,杀人则一也。以法论之,则当以杀人之罪罪之,而减死亦一道也。”宋浚吉曰:“英善狱事,许积所达,与臣意同,韩洸事,郑致和所达,与臣意同。”上问禁府堂上及三司,皆曰不当死。上命减死定配。至金澄事,李景奭曰:“为亲设宴者,至被赃律,则过矣,臣以为澄必受天殃。殿下上奉两慈殿,欲为进宴,则渠乃发论止之。今乃大张其母寿宴,岂无神明之殛乎?”太和曰:“澄为亲设宴,被罪不当,至谓无一过失,则不可也。”浚吉又极救金澄,至曰:“设令澄有所犯,以孝理言之,则宁失一赃吏,不可罪寿亲之人,以伤宽大之政。”积曰:“使澄果受二駄军木,多发银币,则岂曰无罪乎?若然则有亲者,将无所不犯。岂其可乎。”上曰:“论议如此,实难辨别矣。”浚吉曰:“自上不辨邪正如此,则此事虽小,而他事可虑也。”积曰:“若曰是非则犹可,谓之邪正,则臣未知其可也。”上不悦曰:“然则罢职放送,以待查核何如?”太和曰:“圣教当矣。”致和之言,亦如是。积曰:“臣意则仍囚待查可也,而遇灾之日,姑为疏决,以待查核,亦无妨矣。”上曰:“罢职放送,查启上来后,回启。”至朴而昭事,上命与金澄一体论之,其馀或罢职,或削职放送。禁府堂上退,命刑曹堂上入侍。刑曹罪人罪轻蒙放者三十馀人,重者定配。李敏迪言姜锡圭事,特用别典放送。宋浚吉言宋之濂事,上命减等。太和言罪人非喜及其夫柳姓人事,上命一体放释。大司谏李晩荣启,请京中各衙门及外方监统营所储各谷,令庙堂汲汲讲究,登时兴发,俾无穷民失农塡壑之患,上令庙堂禀处。又启:“湖西量田诸邑大同出米,姑令从旧结收捧者,实出于损上益下之美政,为守令者,所当体朝廷为民之意,奉行惟谨可也。今闻新量诸邑,或有从新结收捧者云。其违越擅用之罪,请令本道监司,明查启闻后,从重科罪。”上从之。又启:“朴而昭擅出军储,馈遗金澄事,渠已自服,论以国法,不啻满赃。此与受者,罪犯迥别,不可全释。请朴而昭更考律文定罪。”许积曰:“虽台谏之言,非矣。受者既有名,则与者独无名乎。”上曰:“金澄既不以赃律罪之,则而昭独以赃律治之乎?律有与受同罪之文。朴而昭罪重于金澄云者,大是迂阔矣。”引见罢后,上曰:“大司谏李晩荣,于朴而昭事,论议怪异。揆以事体,不但惊骇,将来之弊,不可不惩。递差。”政院启请还收,上曰勿烦。李景奭上箚亦以为言,上答曰:“卿于伊日,与闻其说。其可谓敢言乎?递差,诚是薄罚也。”

○遣应教洪柱三于忠州、校理李萱于锦山,致祭战亡将士。

○持平李沃以带职下乡,引避递。

○礼曹启,五次祈雨祭设行事,上曰:“旱气至此,不可徒守常规。宗庙社稷,遣大臣设行,北郊亦一体为之。”

4月11日[编辑]

○丁酉,以雨势未已,启请退行祈雨祭,上从之。

○司谏尹抃、献纳郑华齐、正言金德远启曰:“今此金澄、朴而昭之罪,所当审其虚实,明白处置,而昨者疏决,至有罢职放送之命。查启未闻,罪名未明,而径先出圄,实非按狱之体。举措乖宜,有关后弊,请还收金澄、朴而昭等罢职放送之命。”又请还收大司谏李晩荣特递之命,上皆不纳。

4月12日[编辑]

○戊戌,以申命圭为执义,尹理为持平。

○长湍儒生金光绩等上疏,请文成公安裕、文靖公李穑、文敬公金安国、故参判金正国等同享书院额号,上下于该曹。

4月13日[编辑]

○己亥,司谏尹抃以还收大司谏李晩荣特递之启,见非物议引避。献纳郑华齐、正言金德远等相继引避以为:“金澄、朴而昭等,径先放释,以待查事之结末,朝家处置,不宜如是之苟也。至于大司谏李晩荣所论,虽有取舍之失当,特递言官,有关后弊,臣等与同僚相议,并请还收矣。即者尹抃,以见非物议为避,而措语不明,主意难解。所谓物议之非者,臣未知其说之如何。而同僚引避,臣等何敢晏然,请递。”退待。宪府处置曰:“不是其论,犹且苟同,则揆以台体,势难仍在。措抃也。同僚避辞,既因物议,则立己见,俱未允当。指华齐、德远。请并递差。”上曰:“台阁处置,岂容如是?殊甚骇异矣。”于是持平柳㝚、掌令李暹、李夏等,以承严批,相继引避。

○权知承文院副正字李秀彦,史官取才。秀彦登第未久,而承乏单荐。

4月14日[编辑]

○庚子,礼曹以雨下,又请退行祈雨祭,上从之。

○副提学李敏迪、校理李柙、副修撰金万重等上箚处置宪府,请并出仕,且言谏院诸臣,递出未分,尚无明白发落,亦愿速为指挥,上答曰:“今日之事,诚可寒心。金澄、朴而昭,只是两个罪囚,三司论议,一何至此。未晓其故也。郑华齐、金德远出仕,其馀并递差。”

○京畿杨州等八邑本月初六日雨雹。麰麦损伤。

○平安道渭源三月二十六日,连二夜霜降,宁远本月初六日霜降下雪。平壤、殷山、三登、成川、中和、顺川、顺安、江东等邑,本月初七日雨雹,立苗各谷,生麻木花,皆被伤损。

4月15日[编辑]

○辛丑,太白昼见。

4月16日[编辑]

○壬寅,太白昼见。

○以李惟泰为吏曹参议,沈攸为司谏,尹元举为进善,李光迪、庆最为掌令、朴世堂为持平。

4月17日[编辑]

○癸卯,太白昼见。

4月18日[编辑]

○甲辰,太白昼见,夜月晕入南斗。

4月19日[编辑]

○乙巳,庆尚道义城、义兴等地,本月初八日霜降,义兴初九日下雹,全罗道旱灾之惨,愈往愈甚,牟麦枯损,秧苗焦黄。本月初六日锦山地下霜,黍粟绵田多被伤。

4月21日[编辑]

○丁未,掌令李光迪以带职下乡,引避递。

○上御养心阁,引见宋浚吉。上曰:“凡带职下乡者,谓二三日程也。或往郊外,或出江外,以此递改台阁,事极不当,有关后弊。今后出往近畿,而称以带职,下乡引避者,勿为捧入。”

4月22日[编辑]

○戊申,以闵点为左承旨,朴世堂为献纳,李奎龄为执义,兪櫶、洪受河为持平,尹趾善、郑重徽为正言。

○执义李奎龄以为:“曾以主第事,论列榻前之日,妄陈法外之言,重被台臣之弹劾,引避。”退待。玉堂处置请递,上从之。

4月23日[编辑]

○己酉,全罗道云峰、长水等地,连夜霜降,伤损各谷。

4月24日[编辑]

○庚戌,上御养心阁,引见左参赞宋浚吉,政院并请对入侍。上命宣酝,令诸臣能飮者,各尽量。诸臣皆霑醉而出。

4月25日[编辑]

○辛亥,正言尹趾善启曰:“兵曹参判任有后虽有文才,曾遭家变,大为身累,立朝又无履历。佐贰西铨,已极过滥,而至拟于国子薇垣之长,物情皆骇。请递差,吏曹当该官并命推考。”上不从,只推考吏曹。

○以洪万容为大司谏,金万均为执义。

4月26日[编辑]

○壬子,大司谏洪万容引避曰:“本院方论主第事,而臣父家间架,亦逾国制。何敢晏然同参乎。”万容即宣庙朝驸马洪柱元子也。正言尹趾善处置请递,上从之。

4月27日[编辑]

○癸丑,更遣重臣,祈雨于宗庙社稷北郊。

4月28日[编辑]

○甲寅,弑夫罪人爱相就服诛之。

○原襄道原州等六邑有雹灾。

○以姜柏年为大司谏。

4月29日[编辑]

○乙卯,平安道驰启旱灾。

五月[编辑]

5月1日[编辑]

○丙辰朔,太白昼见。

○司谏沈攸以被推,引避递。

○副提学李敏迪等上箚曰:

兵曹参判任有后有弟无状,诬告其叔父谋逆,犹恐其不售,又诬以淫蒸,遂使其叔,死于杖下。有后痛其弟之构杀其叔,以母命作文告庙,而绝之,终身不见。至于孝行,实有过人者,六年啜粥,观者感动。朝廷之进用,公议之并许,岂但以文才而已哉。才得收拾于白首之年,而谏臣率尔论劾,横被身累之名。请正言尹趾善递差。“

上从之。

5月2日[编辑]

○丁巳,太白昼见。

○以旱灾下教求言,教曰:

自予忝位以来,天灾时变,式月斯生,旱涝相仍,无岁无之,夙宵忧惧,不遑宁处。至于今日,亢旱尤酷,田野濯濯,两麦已失,播种愆期。哀我赤子,其将何辜。呜呼!咎在寡昧,何降殃于黎元。念及于玆,如狂如痴,静言思之,遑遑汲汲,广厦讵安,食味奚甘。自今日避正殿,益加敬畏之道,责躬省諐,少答天谴。承旨代予草教,广求直言,以辅不逮。以予凉德,获戾于天,策励群工,心诚有愧。今日人才,虽曰眇然,岂皆无用。咨尔大小臣僚,祛私循公,殚竭诚虑,同寅协恭。上下交修,亦岂无少补哉。减膳禁酒等事,趁即举行。亦令天官,甄拔人才,俾无沈于下僚。

5月3日[编辑]

○戊午,太白昼见。

○政院请以备忘,直为播告,上不许。再启曰:“帝王行事,务归诚实。词臣代撰,实涉文具。今此备忘,一字一句,出恳恻,一理之天,宁不感格。以臣等芜拙之文,决不敢代草,乞以大哉之言,告谕中外。”上许之。

5月5日[编辑]

○庚申,太白昼见。

○两司以主第逾制,力争不已曰:“旱灾孔惨,民事罔极,此正忧遑汲汲之时。而徒缘亲爱之私,务为侈滥之举,轻改祖宗之定制,强拂一国之公议,亦岂遇灾修省之道哉。”上不纳。

○以金万基为承旨,李兴浡为司谏,李萱为献纳,李沃、朴贽为正言。

○咸镜道高原四月十六日,雨雹。

○上曰:“旱灾至此,诚为渴闷。京囚则才行疏决。而抱冤莫伸者,岂但在于京囚。审理之举,似不可已,趁即为之。”

○庆尚道长鬐渔人金守男等九人渰死,上命举恤典。

5月6日[编辑]

○辛酉,太白昼见。

○上御熙政堂,引见大臣、禁府、刑曹疏决厅堂上、三司长官,审理冤狱,疏快罪囚。刑曹罪人徒年得释者四百七十二人。郑太和曰:“目今所遭,似非寻常流行之灾。国之存亡系焉,当尽释轻罪。而外方滞狱,或至十年。冤气召灾,岂但在于徒年乎。”洪重普曰:“臣顷往北关,闻配人甚多,主客俱困。宜移南关矣。”上曰:“或限明年,或限秋成,移置可也。”赵复阳进读疏决文书,上询访诸臣,或放释、或仍配,疏决讫,复阳曰:“杨州以弑夫罪人胎生之地,将罢其守令。而变生于上年,牧使则赴任于今春,何以为之乎?”上曰:“变生时守令罢职,今后永为定式。”

5月7日[编辑]

○壬戌,上御熙政堂,毕疏决罪囚。

○平安监司驰启:“宁边等五邑,连日下雹,积地半尺,旱灾一向孔惨,农事更无可望云。”

5月9日[编辑]

○甲子,献纳李萱以病未承召,应被推勘,引避递。

5月10日[编辑]

○乙丑,太白昼见。

○执义金万均以甁柳不设,应被推勘,引避递。

○上曰:“旱灾此酷,民事罔极。八次祈雨祭,遣大臣设行。”

5月12日[编辑]

○丁卯,正言李沃,欲论右尹曺汉英,取居丧女为妾之失,大司谏姜柏年不从,并引避。掌令郑重徽、庆最以既闻汉英事,而不即论启,亦引避。持平洪受河处置皆出,上从之。

○掌令郑重征、庆最、持平洪受河等因求言上箚,言内司私藏之弊,俗尚奢侈之习,愿自宫禁,敦行节俭,先修本原,与天合德,以尽消弭之道。上优批答之。

○黄海道丰川等邑地震,道臣以闻。

○以申命圭为执义,权愈为注书,李奎龄为副校理,李翊为承旨,李翊相为献纳。

○判中枢府事宋时烈上疏辞职,上优答不许。

○京畿麻田本月初九日雨雹,交河等九邑蝗虫炽盛,道臣以闻。

5月13日[编辑]

○戊辰,夜流星出氐星下。

○应教洪柱三等应旨上箚:

力陈经筵久废,禁苑数幸之失,且曰:“内司罪人定配者,未蒙肆赦,水军身役最苦,而不思变通。凡此数事,足以召灾,请令变通,以为消弭之一助。

上答曰:”旱灾之惨,一至于此,言及民事,若恫在身。今观箚辞,嘉尚不已。戒诲之言,予当佩服。议处之事,亦令禀处焉。“

5月14日[编辑]

○己巳,副提学李敏迪上疏,其略曰:

水旱之灾,无岁无之,无乃政弊于袭谬,世坏于苟同,民受其害,积怨上郁,感动天和耶。宫禁之用度,虽在可损,而每曰故事,诸宫之制产,虽在可损,而每曰故事。百司之侵渔,虽在可损,而亦每曰故事。至于监掌之刁蹬,胥吏之征求,亦皆诿以故事,不以为怪。此岂若保之政耶?

因言各衙门、诸宫家屯田、柴场、鱼盐之弊,且及漏籍徙边取怨之失,请奋发大志,节损积弊,警责臣僚之苟容,大济斯民之困苦,以答上天之威怒,上优答之。

○庆尚道大旱,秧苗尽枯,道臣以闻。

5月15日[编辑]

○庚午,献纳李翊相曾任铨郞,以任有后之通拟清望,李硕蕃之差送敬差,遭弹被推,引避递。

○大司谏姜柏年以病未承牌,应被推勘,引避递。

○执义申命圭、持平兪攇启曰:“曺汉英所取居丧女,既是贼孽再适之人,又过其母小祥之后,则其与士族有间。以落讼者流言,便加弹劾,将来之弊,有不可言。请罢正言李沃。”上曰递差。又论持平洪受河处置之失曰:“随事举劾之李沃为是,则慎重不论之姜柏年、庆最等,安得为是,既是柏年等,则又何可是沃乎。主意模糊,随处徘徊,处置规例,岂容如是。请递差。”上从之。

○左议政许积上箚曰:

王狱议谳,自有三尺,而有司之臣,任自伸缩,凡有耳目,孰不寒心。澄之供辞,专事掩护,及见查本,大有不然,而周遮掩护,曲为宽纵。臣以为不宜使此金吾之官,仍断此狱,踵其循私欺蔽之习也。

上答曰:“金吾谳议之失,予非不知。而欲观其末终处事之如何而罪之。卿言实合体例。禁府当该堂上并递推。”澄狱之谳议也,知义禁李庆亿与澄有戚谊而同参,显有掩护之迹,故大臣之箚如此。

5月16日[编辑]

○辛未,大司宪李廷夔以受由过限引避,而处置请出为非,至于再避。执义申命圭、持平兪櫶以处置违例,亦引避。玉堂皆出之,上从之。

○传曰:“凡官在职,当尽其任。今此李庆亿等所为,实非循例薄过之比。其循私蔑公之罪,不可递推而止。并罢职,以为他日循私者之戒。”都承旨张善澂等,伸救庆亿,再启争之,上不听。

○全罗、庆尚两道,旱灾惨酷,原襄道原州等邑、黄海道黄州等邑,有雹灾,道臣启闻。

5月17日[编辑]

○壬申,大司宪李廷夔以应递请出,病未赴召引避。宪府处置曰,受由过限,受无所嫌,而不赴召命,厥罚应推。请命递差,上从之。

○以金寿兴为判尹,金寿恒为右参赞,沈梓为大司谏,朴世堂为献纳,李翔、吴尚为掌令,崔商翼为正言,柳㝚为持平,金寿恒、朴长远为左右宾客,闵鼎重为左副宾客,李萱为副修撰,金宇亨为左副承旨。

○平安道平壤地,本月初九日下雹,大如鸭卵,积地半尺,四岁儿中雹即死,雉兔乌鹊致毙甚多。江西、中和、宣川、郭山、甑山等邑,同日下雹,禾谷荡然无馀,道臣以闻。

○执义申命圭请还收金吾堂上特罢之命,上不纳。

5月18日[编辑]

○癸酉,太白昼见。

○持平兪櫶上疏极言主第之论,久不允从之失,且伸救金澄,上优答不从。

5月19日[编辑]

○甲戌,持平兪櫶以病未承牌,应被推勘,引避递。

○以金寿恒为大司宪,李浣为刑曹判书,朴世堂、金万重为吏曹佐郞,郑华齐为献纳。

5月20日[编辑]

○乙亥,执义申命圭以噤默不言,见斥大臣引避,而力救金澄及金吾堂上,深攻大臣陈箚之失。上逐条卞破,严批峻斥。玉堂处置递命圭,上从之。

5月21日[编辑]

○丙子,以李夏为副修撰,郑樍为持平,崔攸之为执义。

5月22日[编辑]

○丁丑,大雨。

○定平甲士朴大有,文川乡吏全茂绩有孝行,因大臣建白,命旌其闾。

○以金德远为司书,李翊、南二星、李东稷为承旨,崔后尚为校理。

○平安道理山地,本月初五日下雹,道臣启闻。

5月23日[编辑]

○戊寅,雨

5月24日[编辑]

○己卯,大雨。时大旱,百谷不成,八路同然,今始得雨,而节序已晩,岁竟大饥。

5月25日[编辑]

○庚辰,大司谏沈梓、献纳郑华齐、正言崔商翼启曰:“安兴仓军饷米,近来尤缩,或有不满十斗之石,多不过十馀斗,而分给沿海列邑,逐年改色,春秋粜籴,贻害不赀,民皆怨苦,将不胜支保云。请依江都例,别遣京官,改量分给,以除民弊,其所欠缩之罪,主管者当之,请令本道监司,摘发科罪。”上令庙堂禀处。又启曰:“各司奴婢身贡偏苦,特令减俸,甚大惠也。诸各司或不遵德意,任自滥捧云,请令诸道监司,详查启闻,当该官吏从重论罪。”上从之。

○上御养心阁,引见大臣、备局诸臣。赵复阳曰:“昌平人禹惟一曾以馆官从仕,闻其父病而还,中路闻讣,恨不及见,奉母乡居,绝意仕进。登第三十年,尚在参下。孝行恬退,俱极可尚,升出六品,调用何如。”上从之。复阳又曰:“臣顷以金德𫍯、郑弘翼事陈达,有赠谥之命矣。故参判李慎仪,当昏朝废母后之日,收议立节,无异两人。亦为赠谥何如?”上曰,一体赐谥。

5月26日[编辑]

○辛巳,掌令吴尚以持平郑樍独停金吾堂上罢职还收之启,请递其职,上答曰:“人之所见,各自不同。彼既独停,此又独启,予实未晓也。”

○弑夫罪人栗玉,就服诛之。

5月27日[编辑]

○壬午,太白昼见。

○下舍人李端夏于义禁府。初端夏草疏,将救金澄,澄闻其疏中,有不受匙箸之语,虑其爽实止之。至是,上以澄初供多所掩讳,与查启相左,更问于澄,澄又引止端夏疏之事,以明其不讳。上以端夏与罪人相通,遂下吏。

5月28日[编辑]

○癸未,太白昼见。

○下李庆亿于义禁府。上览端夏供辞,以庆亿通书两间,为循私蔑公,遂命下庆亿于吏。以澄供辞,盛气大言,辞甚悖慢,特命刑推。

○特递掌令吴尚。上以庆亿罪状昭著,而尚乃敢挺身出救,命递之。

○右议政洪重普上箚,请寝李庆亿等下吏事,上答曰:“今日之事,岂不寒心乎?视狱门有同大路,而自以为是,予实未晓也。庆亿通人言语,使罪人有所周旋于其间,其在朝家处置,当如何哉?至于金澄事,卿言未详也。更招之后,刑推得情,自是体例。此岂抉摘语言之失也,卿其深思焉。”

○大司谏沈梓、正言崔商翼,请还收李庆亿拿鞫,李端夏仍囚,金澄刑推,吴尚特递之命,上答曰:“虽欲极力救解,言辞之无据,颠错岂能掩哉?”并不从。

5月29日[编辑]

○甲申,正言崔商翼以既承严批,又被大臣之斥引避,大司谏沈梓亦以此引避,献纳郑华齐处置皆出,上复下严批,不许。

○上御养心阁,药房入诊,金佐明、张善澂等率诸医入诊。善澂曰:“近以金澄书札相通事,天怒震叠,臣等亦曾有犯,方切惶悚。臣闻壬辰以前,虽父子不相见,中间出入无碍,自先朝申明禁令,顷因李商翼事,尤为申敕,今则人不得出入,而至于书札则不禁。澄之子,实未尝出入矣。”上曰:“澄之子,不为囚治者,以其父子之间相见故也。至于庆亿,虽曰亲戚,既已现露,若不罪之,后弊难防矣。”上又曰:“刑推既下之后,台谏无争执之事,则禁府即当举行。而迁就至暮,催促之后,始为开坐,事体岂容如是。”佐明曰:“救澄者为士论,故禁府盖畏物议而然矣。”遂罢黜。

5月30日[编辑]

○乙酉,正言崔商翼以处置请出,语意糢糊,决难仍冒,引避退待,献纳郑华齐以为:‘意在宁靖,反起闹端,既承严切之批,又被同僚之斥,亦引避。’宪府处置,递华齐,出商翼。

六月[编辑]

6月1日[编辑]

○丙戌朔,大司谏沈辛以吴尚特递还收之请,虽出于为言路,而反复思惟,未免苟且,昨者承牌,病未祗赴,引避退待。掌令李暹以初既参论,退有后言,当递之失,不但违召,请递。上从之。

○以郑知和为判尹,李暹为掌令,吴斗宪为持平,李廷夔为大司成。

○全罗道大雨连日,平陆成川,道臣启闻。

○吏曹启曰:“弑夫罪人栗玉时居官,当降邑号罢守令。而安州本兵使例兼,不可降以为县。依公山例,降为府使,判官柳星三罢职宜矣。”上曰可。

6月2日[编辑]

○丁亥,持平吴斗宪以其舅郑樍方为持平,法例当递,引嫌递。

6月3日[编辑]

○戊子,放释李庆亿。

6月5日[编辑]

○庚寅,掌令李暹启曰:“特递金吾之官,实是过当之举,而持平郑樍不待同僚之出,汲汲停启,既失台体,且关后弊。请递差。”上答曰:“掇拾无据之论,逐日烦启,是何道理。”李暹以承严批引避,玉堂处置请出,上从之。

○全罗监司吴始寿上疏曰:

伏见金澄自明之辞,诬援前辈之语,并及于臣祖臣父,臣于此安可含默。臣祖于仁祖丙子,有全州之命,秋后挈眷。祖母生辰,实在五月,祖父生辰,在于翌年二月。干戈才撤,常供皆损,谬例浮费,况暇念及乎。澄于交印之时,果问故事,臣之所答,如上所陈。今乃反其辞说,饰诈欺罔,无所不至。至于海甸设宴,臣之叔父挺纬,待罪松都,将母之行,适取水路。是时臣父按节海西,为设寿席,杯盘之外,初无币物,子孙之外,未尝延宾。今者澄,隐然比拟,其心阴且惨矣。至于阿多介,则进贺方物分定之关来到,欲取本营所在豹皮造送,则前在豹皮五领,为澄私用,其他年久毛薄,不合御供,故急送一吏,贸纳于京市。其所谓前后一般等语,未满一哂。臣以无似,被罪囚侵辱之语,不止臣一身,乞罢臣职。

上曰:“罪人饰辞,不必为嫌。卿其勿辞察职。”上下始寿疏于义禁府,使更问于澄,澄之赃污之迹,于是益著矣。初澄之供辞,专务掩讳,及其行查,始寿据实驰启。澄乘愤自明,多侵始寿,始寿上章,又发豹皮事。所谓豹皮,闵鼎重赴燕时,澄作裘以赆行者也。鼎重由是亦不免污蔑之名。谨按鼎重,素以清名自许,虽病于党论,亦可谓一时名士。而偏信金澄,遂为所误。其徒李选等,目之以五豹大夫,攻之甚力。取友不端,吁可戒哉。鼎重因此不乐,托疾还乡,累召不来。 ○大司宪金寿恒上疏辞职,历言致灾之由,救民之策,请罢京别队精抄厅及扈卫军官。凡系军政之扰民者,专以拯济民生为急,上优答之。时进言者,上率皆温批优容,而终无一事采用之实。

6月6日[编辑]

○辛卯,大司宪金寿恒以病未赴召,引避递。

○以李夏为献纳,崔后尚为持平,李翊为吏曹参议,沈梓为承旨,洪万容为大司谏。

6月7日[编辑]

○壬辰,进贺兼谢恩使郑载仑、副使李元祯、书状官赵世焕,如清。

○正言崔商翼以安兴仓军饷米欠缩事,论启失实,引避递。

6月8日[编辑]

○癸巳,庆尚道水灾甚酷,道臣启闻。

6月9日[编辑]

○甲午,清使出来,平安监司闵维重驰启。

○以朴长远为大司宪,吴斗宪为正言,金寿恒为礼曹判书,金锡胄为副修撰。

○右议政洪重普上箚,请寝金澄刑推之命,上答曰:“卿之此箚,无乃出于误闻而然耶?予实未晓也。”

○太白昼见。

6月10日[编辑]

○乙未,太白昼见。

○刑曹判书李浣病未察任,左议政许积陈白,七十之人,难堪剧务,请递,从之。

6月12日[编辑]

○丁酉,大司谏洪万容引避,献纳李夏处置曰:“主第之论,尚今争执,嫌碍之势,与前无异,请递。”从之。

6月13日[编辑]

○戊戌,上御养心阁,引见大臣、备局诸宰。许积曰:“科举与清使相值,事多拘碍,而又退不当,何以为之?”上曰:“不必退定。设场时节目,令该曹变通可也。”献纳李夏又请退行,上不从。

6月14日[编辑]

○己亥,以郑知和为刑曹判书,李尚真为大司谏,李奎龄为司谏,吴斗宪、尹趾善为持平,李翊相为舍人,李沃为正言。

6月16日[编辑]

○辛丑,领议政郑太和上箚,以病乞递,上答曰:“旱涝相仍,民事罔极。此时又值客行,国事当复如何。须体至意,速出论道。”

6月17日[编辑]

○壬寅,正言李沃上疏曰:

臣顷忝本职,闻右尹曺汉英,曾为京圻监司,决给申姓人山讼,旋取其丧女为妾。瓜田纳履,宜致人言。只拈纳丧女一款,以砺名宰自饬之道,而不意狙击之论,发于规例之外。汉英之名,方腾讼状,搢绅之间,传说喧藉。臣之不尽实状,意亦有在,申命圭之挺身攻臣,其亦不思也。况居丧禁婚,礼制甚严。而谓之小祥已过,庶孽有间,欲以此为之分疏,岂不苟哉?此无非人微望轻,言不见信,反为人狙击之资,臣何敢复玷台席,贻辱清朝哉。

上答以勿辞察职。

6月18日[编辑]

○癸卯,掌令李暹、持平吴斗宪启曰:“士夫行身,谦让为重。正言李沃才被台评,复拟前职则,惟当循省之不暇。而偃然陈疏,有若争讼,请李沃递差。”上不从。又论善山府使李櫋岁币木防纳之罪,请罢职不叙,上命拿问定罪。

○以申命圭为司谏,崔后尚为持平。

○诛谋弑夫罪人真祥。

6月19日[编辑]

○甲辰,司谏申命圭以被李沃疏斥引避,处置请出,上从之。

6月20日[编辑]

○乙巳,京畿水灾惨酷,道臣启闻。

○开都目政,以姜柏年为都承旨,徐必远为判尹,尹敬教为副校理,李浣为江华留守。

○领府事李景奭以水灾上疏,请行祈晴祭,上下其疏于礼曹。

6月21日[编辑]

○丙午,仍行大政,以金万基为副提学,安缜为同副承旨,李奎龄为副应教。

○以忠清道渰死人状启,令本道施恤典。

6月22日[编辑]

○丁未,掌令李暹、持平吴斗宪以甁柳不设人等拟律失当,引避递。

○以水灾,行禜祭于四门。

6月23日[编辑]

○戊申,平安道泰川地大风,雷电雨雹交下,道臣以闻。

○上御养心阁,引见大臣、备局诸宰。许积以拨上稽缓,请推平安监兵使,上从之。又启曰:“弑夫罪人,既已伏法,而其奸夫二人,在启覆中。臣意以为不待时斩可也。”上并令不待时斩。

○夜月犯昴星。

6月24日[编辑]

○己酉,以庆最为掌令,金德远为持平。

6月25日[编辑]

○庚戌,掌令庆最以击铮人检同风闻事,方在查推之中,引避退待。谏院以为,风闻究核,事体未安,而既有查命,势难在职,请递,上从之。

○献纳李夏启曰:“以击铮人公事,有台官查推之命,朝家事体,岂容如是。渠之服役于锦阳尉家,已至三世,虽还公贱之后,比诸他士夫有间,而公肆丑辱,有伤风教。执法之官,欲为惩治,亦出于正风俗之意,因渠诉许,遽有查推之举。风闻究核,古无此例。请还收台官查推之命。善山府使李德夏曾任西南两邑,俱无治迹,骤授本职,物情皆以为过滥。端川郡守韩希卨,曾无廉称,家在近地。请并递差。训炼院副正闵锜,以乱家子,不宜齿诸仕版。而曾为理山郡守,调发阖境,犯禁越采,聚集参商,开市衙中,江边之人,至今唾骂。请削去仕版。”上并不从。

○上御养心阁受鍼。许积曰:“庆尚监司闵蓍重驰启,请退科期,藩臣事体,岂容如是。承旨不为请推而捧入,亦可骇矣。”上曰,并推考。

6月26日[编辑]

○辛亥,以李煦为掌令,洪万锺为正言。

6月28日[编辑]

○癸丑,本月二十三日,清使渡江,平安监司闵维重驰启。

6月29日[编辑]

○甲寅,献纳李夏启曰:“闵锜之罪,拟律乖宜,且批答改下之后,政院终不启召,以此以彼,何敢仍冒。请命递斥。”答以勿辞。

○持平金德远启曰:“柳斐然之罪犯,渠亦不敢隐讳,则比诸朴而昭,有何轻重之别,而而昭则累朔囚系,已有照律之命,斐然则晏然幸免,至被收叙之恩乎。用罚乖舛,物情骇愤,请与朴而昭一体该论罪。”上不从。又启曰:“结城县监李硕蕃,酷被台论,复齿仕版,在渠亦幸。而及拜刑郞,不自谨饬,多有人言。如此无耻不正之人,不可畀以字牧之任。请罢职。堂下官月课制述,馆阁堂上课次,以为劝奖之地。而今闻乙巳以后,所制一不课次,事体未妥。请前后馆阁堂上并推考。”上皆从之。

○谏院请训炼副正闵锜拿问定罪。又启曰:“台启传批,事体甚重。而顷日本院批答中递差二字,既以处置改下,则政院即当启召台官,更为言送。而蒙然掩置,已过累日,难免不察。请当该承旨推考。”上并从之。

○知事闵鼎重上疏曰:

臣于前冬,奉使而西也,全罗监司金澄,以豹裘一领见赆。澄于臣为少时亲友,知臣素无冬裘,臣亦闻燕路寒澟,不可无裘,不复致思于辞受之节,而受之矣。仄闻近者疏章,有举澄私用豹皮者云。澄若私用不当用之物,臣亦私受不当受之赆,其罪与均,在法难逭,请治臣罪。

上答曰:“知其官库之物,而受之则不可,不知而受之,有何所失。卿其安心,勿为俟罪。”

秋七月[编辑]

7月1日[编辑]

○乙卯朔,咸镜道水灾孔惨,道臣驰启。

7月2日[编辑]

○丙辰,持平金德远启曰:“柳斐然推缄,不即照断者,欲待朴而昭之结末。而岁抄之时,混同书入,致有叙命。请兵曹当该堂上推考。”再启从之。

○献纳李夏、正言朴贽启曰:“司饔直长任震和差往监渔之所,致书中官,駄送鱼鲜,其书误传于院中。辞说卑屈,有同贱人之于尊贵者然。其谄结宦寺,羞辱朝绅之状,不可置之。请削去仕版。庇仁县监宋尚周到任以后,专事贪黩,取品官女作妾,请托肆行。又于境内渔箭,遣其弟及奴,公然猎夺,请罢职。滨海居民,渔采为业,而沿边各邑,侵责渔户,或称斜水,或定日次,频数收夺云。请令本道,严加禁断。”上并从之,宋尚周事,更命详察。

○以黄海道人物压死状启,命本道施恤典。

7月4日[编辑]

○戊午,谏院连启,韩希卨递差,宋尚周罢职,上并从之。

7月5日[编辑]

○己未,献纳李夏、正言朴贽启曰:“清州以湖西雄府,素称难治。而牧使尹世乔,重得痼病,全废坐衙,民不见面,公务积滞。不可一任其旷职,重贻民弊,请尹世乔罢职。”上从之。

○以李奎龄为司谏。

7月6日[编辑]

○庚申,献纳李夏、正言朴贽启曰:“士夫处身,廉隅为重,而右尹曺汉英之见弹于李沃也,前避后疏,极其丑诋。虽其辞意太刻,公议非之,其在汉英羞辱甚矣。而恬然出肃,进退无据。请递差。”上不从。

7月7日[编辑]

○辛酉,司谏李奎龄、献纳李夏、正言朴贽启曰:“宣川为关西重地。府使庆一会,为人轻浅,举措颠妄,曾为甲山,因一巢鹰,杖杀人命,以此抵罪,而其他政令,可骇之事,无不类是。已试见败之人,不可复畀重镇。请罢职。”上不从。

7月8日[编辑]

○壬戌,上御养心阁,引见大臣备局诸臣。郑太和曰:“顷以摠戎使状启,议定该厅事目,初以守御厅为例矣。近闻兵曹,传令于该厅云。使与各曹通关,而于本兵则牒呈可矣。”佐明曰:“以京畿兵使之任,使巡察使以下牒呈,事体何如?”太和曰:“外议以为:‘与守御厅一例过重云,而若太轻其权,则亦无所措手矣。”佐明曰:“以北道武士,入属内三厅事,有登对时禀定之教矣。”上曰:“三厅可合者,式年抄送何如?”重普曰:“宣传官有自中之荐,强使入属,亦有后弊矣。”太和曰:“式年抄送,似乎得宜。”上曰:“无过三人可也。”

7月11日[编辑]

○乙丑,掌令李煦、持平金德远启曰:“刑曹正郞杨显望,本以卑微之人,滥授词讼重地,已有物议。且与本曹书吏,同居一室,听其私嘱,贿赂肆行,诸僚唾鄙,羞与为伍。请罢职。”上从之。

○司谏李奎龄、献纳李夏、正言朴贽启曰:“监察郑后荣为人愚滥,伪造主将之书,求乞于阃帅,虚饰大臣之言,图官于政曹。前后情迹败露,决不可置在衣冠之列。请削去仕版。”上从之。

○平安道去六月大雨以风,各谷损伤,同月十九日昌城地雨雹,道臣驰启。

○济州牧使卢锭秘密驰启曰:“五月二十五日漂汉人沈三、郭十、蔡龙、杨仁等,剃头者二十二人,不剃者四十三人,所着衣服,或华制、或胡制、或倭制,到旌义境败船。自言本以大明广东、福建、浙江等地人,清人既得南京之后,广东等诸省,服属于清,故逃出海外香山岛,兴贩资生。五月初一日,自香山发船,将向日本长崎,遇飓风漂到于此云。问香岛,今属何省,答曰:‘香澳乃广东海外之大山,青黎国之邻界。’问何人主管,则答曰:‘本南蛮地,蛮人甲必丹主之。其后浸弱,故明之遗民,多入居之,大樊国,遣游击柯贵主之。大樊者,隆武时,有郑成功者,赐国姓,封镇国大将军,与清兵战,清人累败。未几死,其子锦舍继封仁德将军,逃入大樊,有众数十万。其地在福建海外,方千馀里,永历君,时在贵州故蜀地。俺等以行商诸国,故或剃头、或不剃,而愿往长崎’,臣装船还送矣。”

○咸镜道水灾孔惨,三水地六月初五日雨雹,大如鸠。蝗虫遍野,咬损各谷,变为甲虫,入水底作害无已。又有黄雀千万为群,蔽野啄食,至于橡栗,亦不结实,道臣以闻。

7月12日[编辑]

○丙寅,清使入京。

7月13日[编辑]

○丁卯,太白昼见。

7月14日[编辑]

○戊辰,谏院连启,请罢宣川府使庆一会,上命递差。

7月15日[编辑]

○己巳,太白昼见。

○以沈梓为大司谏,洪万容为右承旨,李敏迪为大司成。

7月16日[编辑]

○庚午,掌令李煦启曰:“凡朝贺,舍人押班,而舍人有故,则宪府代行例也。顷日陈贺,臣误听下吏言,以掌令替行押班,今闻物议为非。且论杨显望而人多称冤。俱难仍冒。”持平金德远启曰:“杨显望卑微之说,人多称冤,书吏同居,亦非实状云。臣之论事失实,与同僚无异,请递。”处置皆递之。

○司谏李奎龄亦以贺班失次引避,处置出之。

○庆尚道东莱地震,道臣驰启。

○徒配金澄于白川金谷驿。澄之贪赃狼藉,而时辈力救,罪止徒配,又处善地,人皆愤惋。

7月17日[编辑]

○辛未,献纳李夏启曰:“宣川府使金兴运曾任定州,专事肥己。率畜近邑之娼,使其族属,出入衙中,贿赂公行,且缔结富商而牟利,枉法决讼而分利。后任庆州营将,听嘱征债,而恶其无名。暗录于治盗之案,事觉见黜。如是贪黩之人,不可更畀重镇。南原府使金命说家在近乡,地望素轻,曾除此邑,亦被论递。请并罢职。”上不从,只递金兴运。

7月18日[编辑]

○壬申,太白昼见。

○司谏李奎龄、献纳李夏启曰:“设屯募民,为外方痼弊,诸道之中,海西尤甚。兔山则九处设屯,新溪之屯,其数亦多。逃避赋役之民,举皆投入官家,不成貌样。请两邑及道内各邑设屯多少,并为查启,令庙堂参酌变通。”上不从。又论金命说事,上命递差。

○以李䎘为承旨,李暹为掌令,吴斗宪为持平。

7月19日[编辑]

○癸酉,庆尚道咸阳郡饥民十一人饿死,道臣驰启,上令本道施恤典。

7月22日[编辑]

○丙子,太白昼见。

○清使还。

○司谏李奎龄、献纳李夏启曰:“牧民之任,在于守令,按道之责,系于监司。而值此无前旱涝,不思拯救之策,致有饿莩之惨。湖南之南原,岭南之咸阳,饥死之报相续,此而置之,前头赈救之踈阔,将无以警责。请当该守令罢职,两道监司推考。”上命一体推考。

7月23日[编辑]

○丁丑,太白昼见,夜木星与金星同度。

○上御养心阁受鍼,引见大臣、备局诸宰。郑太和曰:“岁将大侵,民事罔极,亟差赈恤堂上,可以讲究荒政矣。且增俸之举,势难仍存。”上命自十月还减。太和仍陈闾家夺入之弊,请加禁断,又论禁制诸事,上命退具条件以启。司谏李奎龄以借入闾家,引避递。

7月24日[编辑]

○戊寅,太白昼见。

○以兪櫶为持平,李䎘为右副承旨,崔宽为同副承旨。

○副提学金万基、校理李柙、副校理洪柱国、尹敬教、副修撰李宪等上箚极言旱涝之灾,饥馑之惨,请就征赋及经费之常额,商度其征赋之可蠲免者蠲之,经费之可减省者减之,且就各道各衙门之积贮,料量其可以移用于经费者,可以拨散于赒赈者,使之较然有成算,则事豫而立,民蒙实惠矣。“且曰:”圣学不讲,而既有欠于缉熙之功,言官失职,而无以效其补拾之责矣。京别队之设,其弊甚夥,民间至以罢别队,天乃雨为言。缘江柴场,各衙门诸宫家之折受者,月增岁滋。其中军器寺,则士夫坟山,亦皆打量征炭,柴场之害,及于既骨,诚可矜愍。臣等目见灾异之笃降,敢陈区区之怀。“上答曰:”进戒之言,意甚切至。忧爱之诚,予甚嘉叹。箚末事,当令庙堂议处焉。“

7月25日[编辑]

○己卯,夜火星犯南斗第四星,流星出五车星上,色白,光照地。

○平安道龙冈等沿海六邑,大风船覆,死者一百四十馀人,庆尚道龙宫县急雨川涨,四人渰死,道臣以闻,上命并施恤典。

7月27日[编辑]

○辛巳,以李翊相为司谏,郑华齐为掌令,赵根为正言,金万重为修撰。

○命停三南今秋水操。是岁大无,人民流散,故停之。

7月28日[编辑]

○壬午,上引见大臣及备局诸宰,禀定御供诸般贡物及今年禄俸权减之数,合米三万六千七百六十石零,木绵九十八同四十匹零,布七同三十匹零。各衙门及各营银布除出之数,又银七千一百两,米三万石,租一万石,将以补经用,而赈饥民也。

○谏院连启海西屯田之弊,上令庙堂禀处。是日引见大臣,上曰:“设屯之弊,非但海西为然,他道亦必有此弊也。”大臣请罢诸道训局守御摠戎等厅屯田若干处,且以设屯后加占者,还属本邑。盖以太仆,则大臣自领,而诸宫家事,上所持难,其所革罢者,不过塞责而已。

7月29日[编辑]

○癸未,黄海道瑞兴等八邑陨霜,江华渔船覆,败死者十四人,玉果暴雨川涨,四人渰死。上命并施恤典。

7月30日[编辑]

○甲申,太白昼见,夜火星入南斗。

○平安道昌城大雨雹,忠清道大兴等邑地震,原襄道岭西诸邑陨霜,原州雨雹。

八月[编辑]

8月1日[编辑]

○乙酉朔,太白昼见。

○京畿长湍等邑陨霜。

○济州自闰二月不雨,至五月晦始雨,雨势如注,连月不开,高下田畴,无不沉没,风灾又惨,牧使以闻。

8月2日[编辑]

○丙戌,领府事李景奭箚陈遇灾修省之道,请罢各衙门兵水营土木之役。且令诸宫家,姑处所寓之家,待年移构,发江都之谷,以救饥民,散内帑之储,以补赈资,放归无用之军兵,毌取民怨,分遣御史,廉察吏治,采访民瘼,使之除出监兵营所储,补用赈恤,又使监司,务得种子,以为救活饥民之地。上优批答之,仍令庙堂议处。及后禀定时,许积曰:“景奭箚辞,别无禀定之事,内司所储,自上已给赈厅,其馀诸事,又多已行者。至于御史,久不发遣,守宰率多纵恣,而但此非其时。”上曰:“稍待赈事完毕,而遣之可也。”

8月3日[编辑]

○丁亥,上引见大臣及备局诸宰。户曹判书权大运请自今一应内入之物,必使关由于政院,诸臣皆以为是,其后台官亦力争,上从之。

○上命刑曹,严治杀越之贼,必得输情于刑推十次之内。盖本曹刑杖颇轻,捕盗厅输情之贼,多变辞不服,故有是命。

8月5日[编辑]

○己丑,夜流星出北斗星下,色白,光照地。

○正言赵根以其女入于世子嫔拣择,而病未入参,有家长推考之命,引避递。

8月6日[编辑]

○庚寅,有逸马,自金虎门历进善、肃章、延英门,突入内班院小门。政院以守门将不谨把守,请从重推考,守直军士等,令该曹决棍,谏院以其不能检饬,请推兵曹入直堂上郞厅,守门将拿问定罪,上从之。

8月7日[编辑]

○辛卯,以张善澂为都承旨,尹堦为持平、丁昌焘为正言。

○全罗道益山、任实等邑饥民流散,僵死道路者甚多。

8月8日[编辑]

○壬辰,司谏李翊相启曰:“八路凶歉,人民饿死之报,连续入来,赈荒之政,当如救焚拯溺。请令诸道监司,分付各邑,抄录其饥饿之类,而为先赈救。且今霜降太早,秋事已决,敬差都事,登时发遣,使之速完年分,急行赈政。”上从之。

8月9日[编辑]

○癸巳,咸镜南北道连月大雨,处处沙覆,馀存禾谷,又被虫灾,甲山、三水等邑,七月十六日霜降如雪,其馀各邑,亦皆早霜。咸兴府大雨雹,或如鸡,或如鸟,各谷糜碎。且有黄白气,一时蒙蔽,气之所染,苗辄枯死,白气为灾,甚于黄气。忠清道泰安等沿海四邑,恶风船败,死者九十馀人,两道道臣以闻,命施恤典。

○献纳李夏欲论执义崔攸之居乡不谨之状及正言丁昌焘不合言责之任,大司谏沈梓不欲论。昌焘并引避处置,出夏而递梓。

8月10日[编辑]

○甲午,司谏李翊相、献纳李夏启曰:“执义崔攸之居在乡里,多有不谨之诮。年前复审时,怒其邑吏,多发其漏卜,及授本职,诿以风宪,捉致私室,滥加刑讯。凭依召命,图济己私,其冒法豪纵之罪,不可不征。请先递差,今本道查核实状,从重科罪。正言丁昌焘屡玷清班,人多骇笑。曾任三陟,适值佥使之递,兼察代将之任,督捧军布,输入本邑,谓补公需,终归私用。如此之人,不可置诸言责之地,请罢职不叙。”上从之。其后攸之,因本道查启,下禁府夺告身。许积以为:“攸之所犯,系是豪强,豪强之律,即全家徙边也。侍从之人,虽不可断以此律,夺告身,则太轻矣。”攸之遂被徒配。

○全罗道龙潭等邑大风、大雨,且早霜。岭下诸邑,冷雨如注,东风拔屋,禾谷尽偃,见日便枯。人民流散,饿莩载路,以至群聚劫掠。稍有向熟之谷,辄缚田主,公然刈取,原野放牧之牛马,白昼宰杀,而莫敢谁何。道臣以闻。

○庆尚道大丘等邑流民塞路,死者甚多。

8月11日[编辑]

○乙未,以金宇亨为右承旨,南二星为大司谏,李奎龄为执义,洪万锺为正言。

○命停北行营今秋赴防之役。时咸镜南道洪原等六邑大水,人畜渰死者甚众。北青府风雷大作,雨雹交下,大者如钵,小者如拳。高下田畴,一时荡然,人多触伤,十二岁儿,因此致死,以至飞禽走兽,下至川鱼,亦多伤毙。七月三十日,甲山、端川等地下雪,南北各邑,举被旱涝风雹之灾,而各谷既无所收。至于橡实,亦不成熟,农民屯聚,哭声震野。赴防军人等,齐诉于监管,监司以闻,仍请停防。上许之。

○庆尚道大水,洛江一带,尤甚沉没,密阳岭南楼下,百年乔木,几尽漂流,彦阳等六邑漂没数百馀家,渰死五十馀人,南海、梁山等地,岸崩压死者亦七人,上命施恤典。

8月14日[编辑]

○戊戌,命停诸道今秋合操及营将巡历等事。庆尚监司闵蓍重以秋事更无所望,民间遑遑,莫保朝夕,聚会军卒,为弊不赀,请依水操例,一体停止。故因备局回启,并令诸道停之。

○平安监司闵维重驰启以为:“江边各邑,被灾尤甚,他道罪人,若又定配,则主客俱困。请限明秋,勿令定配于江边,其未至配所者,亦自本道,改送他邑。”备局请如其奏,上从之。

8月15日[编辑]

○己亥,试讲馆学儒生于仁政殿。居首幼学柳廷乔,直赴会试,其次各赐一分,又其次赐纸笔墨。

○平安监司闵维重驰启,请罢年分踏验,以除民弊,一如丁未京畿已行之例,上从之。

○京畿各邑严霜连降,禾谷干枯,牛疫大炽,殆无遗种,农家以人代耕,九人之力,仅当一牛,民无秋耕之望。

8月16日[编辑]

○庚子,以李枝茂为承旨,申厚载为正言。

○大司宪朴长远以病未赴召,引避递。

○执义李奎龄、掌令郑华齐、持平吴斗寅、尹堦,论咸安郡守金振元,许京人防纳,滥给仓谷之失,请拿问定罪,上不从。又论监察金诚一居丧挟娼,行若狗彘,及授殿中,物情为骇,请削去仕版,上从之。

8月17日[编辑]

○辛丑,上以灾异孔棘,命召宋时烈、宋浚吉、李惟泰,皆辞不至。上于时烈等,虽以时望,往往遣史官召之,而恩意渐衰。时烈知之,故不乐赴召,浚吉时或上来,而旋即退归。

○募民使收养遗弃儿,以为奴婢。时流丐满路,遑遑失所,遗弃婴儿,相属于道。庆尚监司闵蓍重请依辛丑前例,募民收养,备局回启:“请限明年麦秋,许其收养,且令详核虚实,以防其诈伪。而并以此意,分付诸道。”上从之。

○三省罪人都致伏诛。以淫奸主家女,罪关纲常也。

○进善尹元举辞不赴召,疏陈辅养春宫之意,上优答之。

○黄海道牛疫大炽,一朔致毙二千六百馀头。畿内及原襄、湖西等道,又皆炽发牛毙之报,殆无虚日。

8月18日[编辑]

○壬寅,以宋浚吉为大司宪,洪柱国为执义,兪櫶、金世行为持平。

○掌令郑华齐以长官处置,不得与闻,流来台体,缘臣废坠,引避。执义李奎龄、持平吴斗宪、尹堦以简通落书,出于匆扰,而不察之失,在所难免,亦引避处置,出华齐递奎龄等。

○庆尚道荣川郡大风,年久乔木,或全体中断,或根本拔起。漆原县大雨,庐舍漂沈,山麓崩颓,死者七人,全罗道谷城县暴雨,渰死十五人。上命施恤典。

8月19日[编辑]

○癸卯,谏院以天灾孔惨,年事大侵,而两主第工役未毕,复有两主第营造之命,且淑敬公主之第,开基于闾阎栉比之中,撤毁人家,至于三十馀户,连启力争,上不从。又以年凶,请寝诸道军丁岁抄,上令庙堂禀处。

○庆尚道蔚山府大水,庐舍漂没,渰死十馀人。上命特施恤典。

○旌私婢香春之门。蔚山私婢香春,平居养姑尽孝。去七月二十九日大水,一村漂没,香春与其姑母及二子,避水屋上。俄而屋坏,同时沉没,弃其两儿,救出其姑。苍黄之际,割慈成孝。道臣以闻,上特命旌之。

8月20日[编辑]

○甲辰,庆尚监司闵蓍重请得户曹所管本道税盐及火田米,补用赈资,上许之。

8月21日[编辑]

○乙巳,上引见大臣、备局诸宰。左相许积进曰:“饥馑之惨,八路同然,民事罔极,存亡已决。臣中夜思之,圣上仁厚,决非亡国之主,臣等虽无状,亦岂亡国之臣哉。”因呜咽不能言。又曰:“自上若曰:‘百姓皆死,国何以存’,以此自责,而亦以策砺臣等,则庶乎其可矣,而窃观近日举措,大有所不然者。虽以主第言之,前者所构,固已过制,而至于淑敬公主之第,此时新创,尤甚未安。况兵曹偿役之布,已至三十同,户曹之米,称此以入,以此赈救,则民之蒙惠,岂其少哉。昔我先王,欲于紫门之基,退筑万寿殿墙垣,而犹以为难,问于廷臣,皆曰可然后拓之,况于主第乎。淑徽家基,虽曰公基,尚多毁撤之家,至如淑敬家基,乃闾阎也。私相约买犹可,岂有从某至某,广占抑买之理哉?臣闻大院君祠宇之前甚窄,近处有监宗亲家空基。宣庙欲买五六间之地,屡使别监谕意,而终不听从。祠宇至重,其地至少,宣庙犹不欲抑买。且为营造晋安尉家,欲买士夫家基,而辞以故基,遂于司宪府旧址营之。而前有一常汉家,避其喧扰,高筑前墙。仁祖潜邸时,往拜翁主,闷其迫隘,即位后,倍给公基,换以赐之。此皆近代事也。今者主第基址,自上或未详形势,而有此抑买之举耶?”上曰:“昔者先王,议于诸臣,营给四宫于仁庆故基,而不得安接,又有此役。一第再营之弊,果如何也。至于完原君、韩山伯祠宇之说,于台启始知之矣。”积曰:“仁庆故基,既不得安接,则在圣上同气之至情,岂不欲更为营给乎?第淑徽家基,人家当毁之数极多,而犹是公基。今此淑敬家基抑买之事,闻者莫不惊骇,皆曰:‘国亡国亡。’且其所谓完原君,乃成庙王子也。岂可以今公主之第宅,而毁撤故王子之祠宇乎。诚恐大有累于圣德也。韩山伯李穑以太宗大王故人,极被恩遇,而今其画像祠宇,混入于其中,仁穆、仁烈两王后及王大妃,俱是韩山伯外裔。亦安可为营主第,而毁其祠宇乎?”上曰:“此基势将不可用矣。”积曰:“当初虽出于不得已,既详曲折之后,有此不用之教,诚可幸也。”

○谏院以风闻台官查推还收事,累月争执,至是上始命勿查,台启遂停。

8月22日[编辑]

○丙午,平安监司闵维重驰启:“江边各邑,尤甚饥馑,即今应死之类,宜先设粥。而定配罪人辈,无以聊生,死在目前,请并移配于清南北鱼盐之地。”上从之。

○命勿罢全州判官朴信圭职,促令还任。信圭治绩素著,坐失重囚当罢。监司吴始寿以民情惜去驰启,故有是命。

○命停今年京外年例岁抄及各衙门诸色军兵抄定等事,其物故老除者,自得闲丁之类,仍令代定。时左议政许积,因院启,请停岁抄。兵曹判书金佐明以为:“物故老除代定之类,不可并停”,故有是命。

○召护军闵鼎重不来。鼎重自金澄事后,退归乡里,每有召命,辄引咎乞免。至是赵复阳请召鼎重,俾管赈政。许积曰:“金澄曾以绵子衣事,重劾权諿,渠则至以豹裘赠人,此乃金澄无状处。而于鼎重何害。况行者必有赆。西路例以银参,为使臣路费,故臣等亦曾受之耳。但鼎重以金澄为极贤人,而受其馈。以此不自安。当国事危急之日,无意上来,事极不当。更招不来,则推考可也。”上命政院别谕,鼎重又辞不至。

8月23日[编辑]

○丁未,司谏李翊相、献纳李夏、正言申厚载、洪万锺启曰:“臣等伏闻,别宫修理时,有户兵曹堂上,听内官言为之之教,窃不胜惊愕也。凡干营缮,有司之臣,自当奉行。何可令内官,分付该曹,有若指使者然哉。此实无前之事,大启日后之弊。传教文字,所关甚重,不可仍播。喉司之臣,据理覆逆,俾无君上过举,而默无一言,汲汲奉行,恶在其出纳惟允之义也。请还收传教,承旨则从重推考。”上不从。他日许积白上曰:“中官虽奉上命,户兵曹堂上,岂可听中使分付乎?圣教未免失体也。况闻中使,退送参议,必使判书来听,尤可寒心。”后因台启,上曰:“内官只传传教,初非指挥统率之意。而台启如此,故并从之耳。”

○赐赠领议政李廷立谥文僖,赠兵曹判书金应河谥忠武。

○以李廷夔为吏曹参判,金寿兴为江华留守,朴长远为右参赞,沈梓为大司谏,申命圭为执义,朴贽、郑重徽为掌令,崔后尚为校理,宋奎濂为吏曹佐郞。

○京畿乔桐津船覆败,死者三十六人。命施恤典。

○平安道义州等六邑雨雹。

○京城西部女人饿死。京兆以闻,命施恤典。

○命赈恤厅,船运江都米三万石,以补用度。许积等以都下大饥,各司贡物之价,只给银布,则势将难支,请移江都米计给之,以其银布,付诸各衙门,待年贸米,以充其数,上许之。

○庆尚道渰死五人,全罗道渰死二十人,咸镜道渰死四人,道臣以闻。并施恤典。

○司谏李翊相、献纳李夏、正言申厚载、洪万锺启曰:“目今上天示警,年事告荒,人民死亡之报,相续驰闻。而多发米布,大兴土木,此岂修省之道乎。待年移构,亦云非晩。请罢淑徽公主第宅营造之役。”不从。

8月26日[编辑]

○庚戌,命停御营军上番。时上受炙,引见大臣谓曰:“八路凶歉至此,御营军立番,则渠当仰食官料,而其身上番之后,其父母妻子,无以救活。自今年十月,至明年九月,特停上番远道所捧保人之米,留置本道,以为赈救之资可也。”左相许积进曰:“引见时,三司例皆入侍。而近来入侍之命,只及于留待堂上,事极未安。”上曰:“日次之外,三司之官,不必入侍也。”金佐明曰:“外间以一二内官,颇有横恣之渐为忧。此必上所信任之宦也。”张善澂曰:“虽士夫读古人书,亦多以宠任,而驯致骄横,况此辈乎。此固圣明所当深戒处也。”上皆不答。

○以赈恤厅米二千馀石,发卖于都民。许积白上曰:“臣之欲移江都之粟者,盖欲兼济都民也。即今都城遑遑,莫保朝夕,减价出卖,则民庶可苏矣。”上曰:“他无可救之策,军饷虽重,何可顾也。”金佐明以江都谷,猝难运来,请以赈厅米,先为发卖,以济其急,上许之。

8月27日[编辑]

○辛亥,全罗道和顺县大风,有九岁儿,为风所飘坠死。古老以为:“乙亥以后所无之恶风。”扶安等邑亦大风,边山禁松累百株,一时折拔。

○前判书吴挺一卒。挺一美容仪、善谈笑,为人温雅,且有才局。晩年畜娼妾,多致人言,识者惜之。

8月28日[编辑]

○壬子,京城士人有饿死者。汉城府以闻,上下教曰:“事极惊惨。别施恤典,其妻子亦令赈恤厅,给粮救活。”

○黄海道牛疫大炽,一朔致毙者八千馀头。严霜连降,大风折拔树木,馀存禾谷,荡然无遗,人民处处号哭。道臣以闻。

8月29日[编辑]

○癸丑,以孟胄瑞为黄海监司,金锡胄为校理。

○大司谏沈梓、司谏李翊相、献纳李夏、正言申厚载、洪万锺启曰:“各衙门军官,未有定数,谋避身役者,举皆投属。军额之难充,职由于此。请令庙堂,另加厘正,定其额数。”上令庙堂禀处。及后登对,左相许积,欲于上前,禀定其额数,且曰:“我国之事,其弊每在于徐徐,终至迁就,而类多废阁。宜及上意坚定,速为澄汰可也。”金万基欲待明秋,金佐明是其言,上从之。其后清风府院君金佑明请对,力言其不可,上意遂变,事竟不行。史臣曰:“各厅军官之弊,诚如谏院之启。大臣之必欲及时厘正者,盖虑上意之或变也。其所谓我国之事,弊在姑徐,切中近日之病,而姑徐之议,又从而起。金万基虑有呼冤之弊,请待来年,是终无厘正之日也。及夫金佑明之说一入,而上意果变,厘正之举,遂不得行,惜哉。” ○发内需司木绵二十同、布十同,以补赈资。时上疏言事者,多以发内帑为言,故有是命。

○护军闵鼎重上疏略曰:

每岁使行,八路资送,成一公例,而至于赆裘,系是例外,臣昧然受之,乌得无罪。今闻湖南营纳,皆入于大同折定之中。五豹之皮,实是官府之重藏,臣虽万被诛戮,何以自解。每奉恩谕,颜厚忸怩,特召之命,又出梦寝之外。徊徨道路,更增逋慢,亟命镌免本兼诸任,俾臣退伏田里,追省愆尤。

上答曰:“不必固辞,从速上来。”

8月30日[编辑]

○甲寅,命赐月廪于故功臣李时白、李厚源、李澥家。都承旨张善澂以为:“仁祖朝,尝因岁饥,轸念身死功臣之妻子,命给朔料。今此三功臣家素贫,值此凶年,当有顾恤之典。”故有是命。

○庆尚监司闵蓍重驰启曰:“他道流民,充满于晋州、咸阳等十馀邑,有似饥乌之群,以至草窃日滋。将见老弱壑,而壮者为盗,不可不及时救活,俾无他虞。”赈恤厅回启以为:“宜令分送岭南稍稔之郡,使之自理生道,尤甚无依之类,即其所到,设粥以赈,为接济之地。”上从之。

九月[编辑]

9月1日[编辑]

○乙卯朔,京畿抱川县崖崩,压死三人,黄海道白川郡渔船覆败,渰死三十馀人。上命并施恤典。

9月2日[编辑]

○丙辰,以权尚矩为同副承旨。

○庆尚道盗贼处处窃发,各邑岁币方物军布之载来者,或被盗劫,闾里明火之贼,道路杀越之变,比比有之。道臣以闻,上命申饬讨捕使等,另加讥察。

9月3日[编辑]

○丁巳,上引见大臣及备局诸宰。左相许积曰:“当今急务,莫如节用,大礼当前,必须减损浮费。况世子正当成人之初,尤宜示以俭约也。国事之到此地头,莫非奢忲之所致,内外凡事,一切从简,则瞻聆所及,孰不钦叹。”上不答。吏曹判书赵复阳曰:“海西之民,身役最苦,怨咎彻天。今若全减,庶可生矣。”上曰:“必待灾实启闻后,方可处之,势将迟滞,是可虑也。”许积曰:“海西征布,不可视同常年。请限灾实启闻间,姑令勿复督捧。”上许之。

○命减平安道江边六邑各司奴婢身贡,己酉以前未收,亦令退捧。从道臣之请也。

9月4日[编辑]

○戊午,庆尚道大丘等二十七邑地震。

9月5日[编辑]

○己未,以洪受河为持平,郑华齐为掌令,李惟泰兼赞善,李敏迪为大司成。

9月6日[编辑]

○庚申,以徐必远为摠戎使。

9月7日[编辑]

○辛酉,夜月入南斗。

○咸镜道镜城府八月二十四日,日光清明,无云而雷,声如大炮,良久乃止。

9月8日[编辑]

○壬戌,斩咸镜北道茂山镇犯越人李贵生于境上。本镇佥使朴弼星下禁府,累加刑讯不服,后因审理,削职放送。初贵生等越境山行之时,弼星资以火药,许令渡江,潜图分利。道臣以其事闻之,贵生以首倡论死,弼星终得蒙宥,北路之人,莫不愤惋。

9月9日[编辑]

○癸亥,济州牧使卢锭驰启:“七月二十七日狂风暴雨,一时大作,势如河决,声若雷震。一夜之间,大水急涨,水口虹城并楼阁颓圮,漂入海中,民舍沉没极多,渰死者六人。白昼昏黑,怒涛喷雪,因成醎雨,遍满山野,人吸其气,若飮醎水。草木如沈盐,橘柚松篁霜雪之所不能杀者,无不焦枯,所谓土地之毛,皆无一分生意。各种木实,几尽陨落,黍粟豆太,茎叶俱干。农民相聚,处处号哭,一岛生类,将至于靡有孑遗。此实万古所未有之惨灾,前头济活罔知攸措云。”

9月10日[编辑]

○甲子,夜流星一出北斗星上,一出王良星上,皆色白,光照地。

○募民入粟郡县,赐影职、老职、赠职及各样帖文,因两南监司之请也。时民间大饥,减价以募,而应者绝少。

○转统营谷,赈济州饥民,且蠲本岛各司奴婢身贡。牧使卢锭以三邑留籴不过八千石,而人民之数,多至四万二千七百馀口,人多谷少,决难赈活,请得沿海谷物,以济一岛滨死之命。许积白上曰:“济州凶荒之惨,古亦未闻。牧使卢锭出入村家,亲审民食之有无,尤甚饥饿者,至诚赈救,而官籴甚少,有此移粟之请,以统营谷在湖南沿海各邑者移送,则庶可救活。且各司奴婢身贡,亦宜全减,以示轸恤之意也。”上皆许之,遂以米二千石、租三千石,船运以赈之。

9月11日[编辑]

○乙丑,上引见大臣及备局诸宰。左相许积曰:“今番别荐,臣等亦当为之,而臣等忝居鼎席,固当择任铨官,责其抡选之公而已。至于初入仕,非臣等所可引拔。铨曹若能精拣,虽无别荐,何患乎乏人。”右相洪重普曰:“小臣闻令,亟欲奏寝而未及耳。”吏曹判书赵复阳请:“依顷年别荐例,以其已荐之类,问议于庙堂,择其中可用者用之。”上许之。

○听济州民纳马国屯,以两南牧场所储谷物,计价偿之。时济州大饥,争杀马畜,少延晷刻之命,三邑民情皆以为:‘与其杀食,宁纳国屯,而受食国谷’。牧使卢锭以闻,济州人上京者,亦以此诉于备局,许积白上,请以太仆所属两南屯谷,计价买之,上许之。

○以李时术为吏曹参判,金万基为吏曹参议,兪櫶为掌令,李宇鼎为持平,吴斗宪为正言。

9月12日[编辑]

○丙寅,以洪受河为掌令,金德远为持平,李庆亿为知中枢府事。庆亿因金澄事获罪,许积尝于上前,以其才器可惜,请收叙,至是复用之。

○命量移济州全家罪人。赵复阳白上曰:“济州定配罪人,皆贼徒也,习性不悛,常多盗窃之害。当此凶岁,为害尤甚,济民不堪其苦。今若移配,一岛之人,庶可支保矣。”上从之。

9月15日[编辑]

○己巳,妖人李世直坐诬告当斩,径毙狱中。世直,公山人,是月初七日,阑入锺阁,以足叩锺,捕属刑曹治之。世直因发上变之言,刑曹以闻,遂命招大臣原任大臣禁府堂上两司长官,又出问事郞厅。是夜鞫问于内兵曹,世直供曰:“素以踏山为业,闻清州南面酒城近处,有家基可合之地,将欲寻得。八月十五日行到清州加岩,实与其里居人裵尚俊、尚栗等,偶然相逢。尚俊请看其家基,相与谈话之际,尚俊曰:‘连岁凶荒,民将尽死’,因多发不道之言。又曰:‘若过数年,但馀草木,如此之时,何用地理为哉’?且于八月初十日,进往宋政丞家,则忠清监司李弘渊、忠清兵使徐监司、统制使具姓人皆来会。潜伏抹楼下听之,则约以九月二十七日朝,相聚入京。而李弘渊言:‘九月二十五日新番御营军稷山县点考时,收合上京,则兵非不足。徐监司须留待于衿川云。’弘渊又言:‘以气象言之,则宋政丞当立,而但无后,只有养孙,宋判书则多有亲孙,何以为之乎’。又言移都新都之事。既闻此言,事机已迫,故上来以告矣。”鞫厅以其言语胡乱,不可以文字启达,请赐面对。上召见问之,许积曰:“鞫问之时,不但语极无伦,且多违端。况其供辞中所谓宋相家聚议之说,尤极胡乱矣。”上曰:“昨见此事,不觉寒心。人心之恶,一至此哉。”积曰:“渠言宋时烈家聚会之日,窃听于抹楼下,而闻宋时烈家,本无抹楼。其言之虚妄,此可见矣。”上曰:“观其语势,或者有指嗾之人耶?”积曰:“若令解人事者教诱,则亦岂至此乎?明是希功卒辨之言也。”执义申命圭曰:“听其语言,必是丧心之人。以足叩锺,亦可知其丧心也。”上曰:“渠或与裵哥,素有嫌怨,欲因其叩锺,以售陷害之计,及其重大而后,卒办下一款语耶?”积等皆曰,圣教至当矣。及尚俊等拿来纳供,以为与世直,素昧平生。鞫厅先问世直,以尚俊容貌家舍之如何,世直所答,果皆相左。遂以貌似者五六人先试之,世直指其一人,认为尚俊。及与尚俊相对,反以为非真。尚俊乃诘其所言之节节违戾,则世直垂头丧气,默无一言。受刑八次之后,始乃吐实曰:“初为尚俊事上来。而被囚之日,狱囚曺冬之谓曰:‘此时逆贼出,则幸矣’。又曰:‘汝以如此小事来告,宁欲死乎。不如引告大官’。且囚人中读谚书者,劝以援引两宋及李弘渊诸人,故始为生心,做出此言。八月初十日,诸人会议之说,皆是诬罔。裵尚俊事,则八月十六日,行过清州之时,适入素昧人延柱路之家,柱路云:‘裵尚俊有向上不道之言,汝若告变,则必有利’。故以其言来告,而实非亲听于尚俊云。”论以诬告,未及正刑而毙。曺冬之受刑五次,金白秋一次,皆不输情,白秋即世直所引读谚书者也。上以冬之等显有指嗾之迹,必欲深治,而世直已死,他无对辨之人,并命还送刑曹,各以其前罪罪之。尚俊等皆得释,延柱路亦勿问。

○执义申命圭启曰:“荐人之法,治朝盛举。而士夫之间,公道熄灭,纷竞图嘱之说,藉藉喧播。被荐之人,亦多不合,如此之荐,决不可用。请并削罢。”上从之。

9月17日[编辑]

○辛未,全罗道高山等三十馀邑地震。光州、康津、云峰、淳昌四邑尤甚,馆宇掀簸,若将倾覆,墙壁颓圮,屋瓦堕落。牛马不能定立,行路不能定脚,苍黄惊怕,莫不颠仆。地震之惨,近古所无。道臣以闻。

○原襄道平海等邑大风大雨,屋瓦皆飞,道路成川,禾谷漂失,田野荡然。高城等邑雨雹,是月初一日,金刚山积雪盈尺,道臣以闻。

9月18日[编辑]

○壬申,执义申命圭启曰:“量田,国之大事,一有差谬,其害不少。前牧使李河岳曾任忠州时,信任乡任李万栽,而委之,一任其所为。万栽视其亲踈,恣意高下,阖境无不痛惋,往诉于道臣。道臣使之查治,则河岳又不听理,忠州之民,将不能支保。请河岳、万栽并拿问定罪,其量田,则待年改量。”上从之。“万栽则令该道囚治,但量田事,今若改量,则他邑又将慕效,必不胜其纷纭矣。”命圭又于拓前连启,上问于大臣,许积曰:“忠清一道量田,皆甚无形,而清州尤甚。不独忠州为可改也。”命圭因请改量清州及他不均之处,上命待年改量。河岳因禁府照律,夺其告身。

○同副承旨权尚矩,传谕于判中枢府事宋时烈、大司宪宋浚吉,书启曰:“时烈以为:‘臣昨闻涂听之说,心陨魄褫。囚服夜发,方诣州狱矣。道逢近侍,传谕圣旨,血泣崩坠之外,更无所达’。浚吉以为:‘臣行身无状,未见敬信于人,值此罔极之变。幸荷圣慈,特遣承宣,别谕慰安,感泣之外,不知所达。’云。”初上以两臣,为世直所诬,必不自安,遂以世道日丧,人心不淑,妖恶之人,乘时逞凶。今方严鞫,以正厥罪,卿其安心等语,令政院措辞敦谕,尚矩承命而往,至是还。

○全罗道长兴地渔船覆败,死者十二人。命施恤典。

9月21日[编辑]

○乙亥,以申厚载为副修撰。

9月22日[编辑]

○丙子,行判中枢府事宋时烈上疏曰:

自古横被诬蔑者何限,而岂有如臣今日之所遭哉?惟是日月至明,天地至仁,既赐宽赦,复下慰谕之德音。臣以湛族罔湔之题目,荷粉骨难报之异恩,北望天阙,祗自悲号。第念中外国言,想必未已,臣不能家置一喙。伏乞圣明,更命有司之臣,使臣得以对吏,终有以明辨,则庶有辞于人类矣。

上答曰:“今日之事,尚忍言哉。念之及此,心骨俱寒。凶人就服,奸状罔讳,治以邦宪。国人已知,于有何可辨之事。须谅予意,更勿介怀。”

○大司宪宋浚吉亦上疏,请早伏刑章,以谢国人,以为为臣不忠者之戒。上以答时烈者答之。

9月23日[编辑]

○丁丑,夜月晕回木星。

9月24日[编辑]

○戊寅,平安道定州渔船覆败,死者七人。命施恤典。

9月25日[编辑]

○己卯,咸镜监司洪处厚驰启:“本道定配罪人,并其家属,多至二千五十馀口,分置于六镇三甲。而当此无前大侵,配人相继逃躱,保授土卒,畏罪散亡。请全家徒流罪人,尽移于咸兴以南,俾免主客俱亡之患。”备局请如平安道例,罪名稍轻者,使之移配,上从之。

○斩江界府越犯罪人河得明等六人于境上,随从二十馀人,并令本道定配。罢满浦佥使尹昌亨,以其不能检饬也。

9月28日[编辑]

○壬午,执义申命圭、掌令朴贽、洪受河以忠州牧上年量田不均,请罢之,使之待年改量,上不从。又论武科所试官混请监察科罪之失,请当该试官从重推考,上从之。

○持平金德远、正言洪万锺以同参监察科罪之启,应被推勘,引避递。

9月29日[编辑]

○癸未,命诸道瓜满守令,限明年麦秋仍任。时八路大侵,守令迎送,实为邑民之巨弊,而料理赈救之政,尤不可付诸生手。故有是命。

冬十月[编辑]

10月1日[编辑]

○乙酉朔,阙内及外各司诸宫家等处,守直军士之不紧者,限明年权减。从右相洪重普之言也。

10月2日[编辑]

○丙戌,以尹趾善为持平,吴始复为正言。

○庆尚监司闵蓍重愿得本道今年进献虎豹皮价,补用于赈救,上许之。

10月3日[编辑]

○丁亥,济州地震。有声如雷,人家壁墙,多有颓圮者。

10月4日[编辑]

○戊子,特减济州三邑月令进献各品及京各司年例应纳之物。从左相许积之言也。

10月6日[编辑]

○庚寅,以沈攸为司谏。

10月7日[编辑]

○辛卯,执义申命圭、掌令朴贽、持平李宇鼎启曰:“岭南晋州地,先正臣曺植书院,有曺植文集,而集中附录,尽是贼臣仁弘,丑辱先正臣李彦迪、李滉及昏朝凶贼辈尊崇仁弘之文字也。数十年前,有一士人辈,慨然于此,乃取而斲毁之。一种异议者河洛、河达源、尹承庆等,反以板本见毁,深怀愤恚,即入院中,招工复刊,又罚其毁板士子。遐方恶习,诚极寒心。请令道臣,亟取曺植文集附录中仁弘诸贼丑悖文字,尽为毁去,仍治河洛等推尊凶贼之罪。”又曰:“民徭莫重于白绵等纸,而各邑皆责办于僧寺。僧力有限,不宜偏侵。全罗监营例纳之纸,不为不多,而近来又创新规,一年每捧,大刹八十馀卷,小刹六十馀卷,僧徒逃避,诸刹萧然。此而不革,害将及民。请令本道监司,亟罢各寺叠捧之弊。”上皆从之。

○庆尚道陜川地,再乳雌鸡,化为雄鸡。道臣以变异闻。

10月8日[编辑]

○壬辰,判尹徐必远条陈各廛市民难支之弊曰:“国家需用,例皆取办于市民,此系邦本保恤之举,京外一体。而外方民生,已蒙蠲役,独此市民,不被其泽。请自今绝勿责督杂役。”上从之。必远方为平市提调,故因市民呼冤,而有是请。

10月9日[编辑]

○癸巳,以金益炅为原襄监司,南二星为左副承旨。

10月10日[编辑]

○甲午,京中西学洞医员边永熙家,有劫盗突入,四人逢刃,永熙妻即死。京兆以闻,命捕盗厅刻日严捕。

○执义申命圭、掌令朴贽等启曰:“捕盗厅之设,专为禁暴,而窃发之变,累出于都城之内,岂不寒心哉?日昨边永熙家劫盗,戕害四人,事甚惊骇。请当该大将从重推考,从事官罢职。”上从之。厥后捕盗厅捕得此贼,其傥四人,皆都监炮手。上以为宜有警饬之举,命于习阵日,徇示军中而斩之。

10月12日[编辑]

○丙申,双虹见于东方。

○以崔逸为同副承旨。

10月13日[编辑]

○丁酉,上引见大臣及备局诸宰。户曹判书权大运曰:“秋三朔所用之米,已过三万石,盖多别用之致。用度如此,储蓄将竭。百官俸禄,犹可不给,军兵放料,亦将难继,前头国事,可谓罔极矣。”校理金锡胄曰:“三朔用米,已过三万,则臣恐自上不能节损而然也。今若以大布大帛之化,先之于内,而务从裁损,至诚救民,则百官虽不颁禄,亦无甚害也。”

10月14日[编辑]

○戊戌,日有重晕。

10月15日[编辑]

○己亥,命以诸路各邑被灾轻重,分为三等,减民身役有差。时八路大无,各道蠲役之请,殆无虚日。左相许积白上曰:“今日所急者,莫如蠲减身役,而第诸臣意见各异。赵复阳则以为:‘勿论被灾轻重,所当一体全减,前头继用与否,有不暇论。’臣之愚意,窃谓不然也。一年经费,必有七八千同木绵,然后庶可继用,而今若一倂减之,则国计亦无奈何。若就尤甚邑全减,其次邑半减,则似或得当。”上遂问诸臣,右相洪重普曰:“臣亦初以复阳言为是,及其更议,始觉左相之见,为得之也。”兵曹判书金佐明曰:“度支及本曹,几尽罄竭。臣谓尤甚邑减一匹,其次则捧一匹,待明年又捧一匹可也。”柳赫然是佐明言,权大运、郑知和是许积之议。金万基曰:“全减身役,而国用可继,则全减固好,而但念既减之后,国不能支。臣愚亦以此为难也。”大司谏沈梓请:“除出京各司封不动及外方各处银布,以补经用,而全减身役。”许积曰:“诸臣之言,皆出于救民,可谓好矣。第江都、南汉所储木绵,不过二千馀同,京各司中太仆之储最优,亦不过千同。而一年应捧,乃八千九百馀同,前头经用,非此数则难继。设令尽取江都、南汉太仆之所储,其馀五千同,何以办出也?”上曰:“全减虽好,其于国计何。第八路生灵,举将塡壑,不可不区别蠲役,使之存保。被灾尤甚邑则全减,其次则半减,以示朝家轸恤之意可也。”许积曰:“奴婢身贡,或有只捧一匹者,此亦减其半耶?”上曰:“此亦以被灾轻重,而全减半减,一如诸般身役宜矣。”后因金万基之言,稍实邑中当纳三匹之类,亦命减其一匹。通八道尤甚一百三邑,其次一百五十六邑,其馀诸邑,名虽稍实,比常年,则亦不免为尤甚矣。呜呼!是岁饥馑之惨,尚忍言哉。水旱风霜之灾,八路同然,百谷不成,饿莩载路。死亡之祸,甚于兵火,百万生灵,举皆塡壑,实数百年来所未有之灾也。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而国家素无积储,猝遇水旱,使斯民饥而死,而莫之救,吁可悲也。

10月16日[编辑]

○庚子,执义申命圭、掌令朴贽、持平李宇鼎,以畿内复审灾实相蒙,请令敬差官及各道都事,明核灾实,俾无未尽之弊,又以督捧官籴,侵暴细民,有乖朝廷勤恤之德意,请令庙堂,商量定数,上皆从之。其后许积白上曰:“年分复审,今已后时,固宜置之,且定数收籴事,宜分被灾轻重,而捧之便当矣。”上并许之。

○宪府又论灵光郡守沈玖嗜酒废事之失,请罢职,上命拿问定罪。

○福宁君栯卒。上命礼葬。福宁君,麟坪大君之子也。上下教曰:“福宁之丧,惊惨无以为怀。追念先朝薰爱抚恤,使之亲爱之教,涕泪交頣,悲不自胜。不可无格外之典,礼葬等事,拔例举行,米布丧需,从优题给。”

○命两湖并以今秋实验新结,征其大同,仍减京畿及两湖今年收米之半。

10月18日[编辑]

○壬寅,校理金锡胄、副校理崔后尚、副修撰李萱、申厚载上箚以为:

国家既已大蠲岁入之额,则又必须大节岁出之数,请寝唐貂皮贸易、公主第修改之举。

上优答之,仍命明年全减尚方貂皮贸易。

10月19日[编辑]

○癸卯,月晕回木星。

○大司谏沈梓等论:“利仁察访赵元阳以广州白徒,因将官仕满,授东班正职,人器不称,官方淆乱,请汰去。”上从之。吏曹判书赵复阳以元阳调用事,上疏引咎,而救元阳,上答以安心勿辞。大司谏沈梓,以论一白徒,被人分疏,重损国体引避,正言金德远处置请出,上从之。正言吴斗宪、司谏沈攸,以当初论启,有欠详审,引避递。复阳连章乞免,上不许。元阳,乃复阳之近族也。本一白徒,非文非武,而复阳乃拟于六品正职,乌得免行私之诮哉。沈梓之举正,诚得台体。而斗宪、攸等,反为元阳引避,盖畏复阳也。

○执义申命圭、持平李宇鼎、尹趾善以牛疫炽盛,请罢屠肆,上更令庙堂议处。及后登对,许积曰:“台启极是,但赵复阳箚陈之后,旋即弛之,今因台启,又复痛禁,则其在国体,似涉烦扰矣。”金寿恒请禁之,洪重普欲弛之,诸臣之议不一。上曰:“更加申饬,不至滥觞可也。”

10月22日[编辑]

○丙午,执义申命圭、持平李宇鼎请寝福宁君栯礼葬之命,上不从。及后引对,命圭复请还收,许积亦言外议多以为不可,上曰:“今年异于常年,生军则予当量其容入,从简题给,其他役民之事,亦当减省。”台启遂停。

10月23日[编辑]

○丁未,以李翊为左副承旨,李煦为掌令,吴始复为持平。

○命修改丽太祖陵,设祭以告之,置守墓军三人,给守直官月廪。守直官,即王氏后裔也。其馀诸陵,亦令所在邑,各定三人,使之守护。从开城留守洪处亮之言也。

10月24日[编辑]

○戊申,夜火星与土星同度,相距七八寸许。

○领议政郑太和呈辞,至二十六度,上遣史官谕之,辞旨恳至。

○兵曹判书金佐明以牛疫炽盛,请罢屠肆,严加禁断,上从之。刑曹判书郑知和请勿征赎,施以三次之刑,重法以禁之,许积曰:“刑推三次,殒命可虑,只收其赎,禁令必弛,严刑一次,以征犯禁之罪,且令收赎,以代全家之律。”上从之。

10月25日[编辑]

○己酉,上下教曰:“日寒如此,薄衣军士,题给襦衣。”

10月27日[编辑]

○辛亥,夜流星出北河星下,色赤,光照。

○上亲临疏决,疏决厅堂上金佐明等,取文案奏之。上曰:“狱情最难审核,不可轻易处决也。”每奏一人罪状,辄询大臣及本厅堂上两司玉堂,使各陈所见,然后上亲自决之。除罪关纲常、盗劫强奸、伪造印信、非理好讼、奴婢叛主者外,令本道更查者五人,减等者二人,全释者二十九人。

○精抄军及都监炮手各十人,每夜别巡于城中,以备盗贼。时贼患多出于都城之内,而捕盗不能禁,故因右相洪重普之请,而许之。

10月28日[编辑]

○壬子,上复亲临疏决,令本道更为查启者六人,减等者四人,全释者二十人。

○大司宪宋浚吉县道呈状,引疾乞递,许之。

10月29日[编辑]

○癸丑,上下教曰:“昨闻大臣及刑曹判书之言,心甚惨恻。大饥之馀,节当隆寒,冻馁而死者必多。令该曹该厅,分付汉城府,尤甚无依难免冻死者,或给襦衣、或给衣资可也。”许积、郑知和等于筵中,以道多冻死陈达,故有是命。

○命罢右参赞朴长远职。长远拟殿试读券官望,承牌来到阙外,以奴仆拘忌之疾,不敢入来,政院启请再招,终不入来。上以长远欲免严冬读卷之役,命先罢后推,以为他人之戒。

十一月[编辑]

11月1日[编辑]

○甲寅朔,设别试殿试,取郑道成等十人。台谏以举子朴千荣试券中,有用奸涂改之处,论启拔去。

○大司谏沈梓、司谏沈攸、正言金德远论殿试试官牌不进图免之罪,请推礼曹判书金寿恒、参判姜柏年,上从之。

○全罗监司吴始寿驰启,条陈救荒之策。备局回启,就其中九条,请施行之。一曰,格浦等籴谷,特令除耗,以施一分之惠。二曰,山城谷,使之收捧于各其城底之仓,而且许其代捧各谷。三曰,各司奴婢许令免贱,受价补用于赈资。四曰,本道田结宜自中中以下,至下上三等,并置下中,而下中之田,则勿许更置下下。五曰,束伍军各样兵器,勿论官备与自备,许令收聚官家,待明秋还给,战船军器,亦许移置于所属本官及各镇浦。六曰,设赈时所用沈酱之豆,统营与各衙门会簿中,许给三千石。七曰,旱田木绵之尤甚不实处,亦许给灾。八曰,户曹所管盐税木,许以本营银货相换,捕用于赈资。九曰,军士之物故者,宜限明秋未代定间,减其番布,上皆许之。宣惠厅又以其状启中,各样复户量减结数事,请从役之紧歇,次第减之,因令京畿、湖西,亦一体施行,上曰:“孝子、忠臣、烈女所给复户,如许此凶年,尤宜轸恤勿减可也。”先是许积以始寿状启,条陈于上前,至奴婢赎良事,上遍问诸臣。金佐明曰:“许赎一百口,仅得五千石,所得无多,开路甚难,臣未知其可也。”洪重普曰:“此路一开,则京人以贱直,图赎官婢,必将纷纭,决不可轻许也。”许积曰:“诚如重普之言。今当只许外方各司奴婢,而岭南亦曾有此请,似当一体许之耳。”上从之。因命并许他道。史臣曰:“始寿驰启许多条件,皆是十月初面禀之事也。当此民生塡壑之日,凡系赈政,尤宜速讲,而一番回启,辄淹时月。是以事无前定,令多后时,庙堂诸臣,安得辞其责哉。” ○以李廷夔为大司宪,具崟为正言,吴始复为修撰,郑樍为持平,赵珩为右参赞。

11月2日[编辑]

○乙卯,日晕两珥。

11月4日[编辑]

○丁巳,命承旨,阅囚于典狱署,释罪轻者。

11月5日[编辑]

○戊午,都承旨张善澂启曰:“使臣下直时,书状官处,禁物搜检之意,自本院严饬以送事,曾有传教矣。今此谢恩使下直时,书状称以兼带,一依常时台官例,欲令承旨史官出待台厅,非但有违前例,事体亦甚未妥。今后书状官入来院中,亲听传教事,请定式遵行。”上从之。

11月6日[编辑]

○己未,夜流星出天中密云间。色赤,光照地有声。

○以李庆亿为工曹判书,安后泰为注书,李夏为交理,李秀彦为待教,宋浚吉为左参赞,宋奎濂为献纳。

11月7日[编辑]

○庚申,司谏沈攸、正言金德远以别队保人身役布,捧留本官,非抚恤新军之政,请令庙堂,更为禀定退征于明秋,上从之。初许积白上曰:“训局别队新入之类,适当凶岁,若征其役,则必难支保,请趁明秋,捧其身役。”上曰:“若令捧留各邑,仍以赈救渠辈,则事甚便好,以此分付可也。”及是许积曰:“别队之事,曾因上教,既已知委。今以台启,更为分付,似甚烦屑。置之何如。”上又从之。

○下封弥官郑期泰于禁府。期泰于殿试举子权珪试券中,潜改二处,而四字,则刀擦改书,二字,则涂墨挟书事觉,权珪将入格,而拔去,期泰因试官启辞拿鞫之。自陈:‘酒后狂妄,惜其全篇甚佳,而一二文字,似有未尽,不知不觉间,有此举措。’云。上命除刑议处,承旨李翊曰:“若以期泰用奸之罪,归之酒失,则日后之弊,恐不可胜言。”洪重普亦曰:“臣见试券中所改处,皆精擦而书之。若果酒失,则岂有精擦之理。事极奸巧矣。”上更命刑推。其后重普又曰:“期泰情状痛骇。循例刑推,恐无输情之日也。”乃命严刑得情,而期泰终不服。后乃充军于海南县。

11月8日[编辑]

○辛酉,持平郑樍启曰:“国纲解弛,刑狱不严,承旨摘奸时,狱卒皆不守直,重囚解其锁纽,事极可骇。请典狱署当该官,拿问定罪,且令该曹,时遣郞官摘奸,俾无刑狱不严之患。今番殿试时名纸中,有不书四祖者云。此必奸巧之徒,欲以虚名,要得打印,以为用奸之计也。莫重国试,有此可骇之事,主掌官难免不察之责。请从重推考。政院既知此事,固当请罪该官,俾得钧核,而视之寻常,因以掩置,当该承旨亦难免蒙然之失。请推考。凡系民风国纲,随现纠正者,自是法府之职也。未核决前,移送刑曹,大有乖于信任法官之道,请还收罪人朴肃等,令该曹查处之命。今此法府罪人,令该曹查处之教,实涉未安,而该房承旨,不能据法争执,重伤事体,请推考。”上皆从之。还收查处事,其后再启,乃令本府查启。及后登对,上谓郑樍曰:“宪府齐坐后,方可查启,而齐坐未易,故欲令该曹,从速查处。予意非不信法府也。”因问其罪名轻重,樍以凌辱士夫对之。上曰:“已达于榻前,便是查启也。”遂命释之。

○执义申命圭以朴肃等有令该曹查处之命,且以武科参试台官,有落书不察之失引避,持平李宇鼎亦以朴肃事引避。处置递命圭出宇鼎。

11月9日[编辑]

○壬戌,礼曹启曰:“宁陵守仆房,在陵寝至近之地,而失火烧尽,事极惊骇。慰安祭,不卜日来十一日设行,本曹堂上郞厅进去奉审后禀处。而入直守护军等不谨失火,请令有司囚治,入直参奉,姑先从重推考。”上从之。

○大司谏沈梓以武科出榜时参试台官,难免误书不察之失引避。正言金德远以拜表之日,病未进参。应被推勘引避。处置皆递。

11月10日[编辑]

○癸亥,以南二星为大司谏,李翊相为执义,吴斗宪为正言。

○全罗监司吴始寿上疏,极陈腊肉进上,大为民弊之状,上优批答之,因下教曰:“今观吴始寿疏,腊肉进上,为一道巨弊云,心甚恻然。今年腊肉,两大妃殿外,姑勿封进可也。”

11月11日[编辑]

○甲子,上御养心阁召对,讲《纲目》第一卷。侍读官金锡胄曰:“召对之举,出于久废之馀,凡在群情,孰不欣耸。第《纲目》卷秩浩汗,难以卒业。今若逐日开讲,常存不辍之功,则其于历代治乱兴亡之迹,昭然可监,岂不大有裨于圣德乎?判尹徐必远曰:”闻召对之命,舆儓下贱,亦莫不欣欣相告,况在臣僚乎。臣意自上无时赐对,与之讲论,则亦可因此,而下烛闾里之事情,其于治道,岂少补哉?“司谏沈攸启曰:”岭东有一妖觋,以幻术惑众,民间称以灵神,奔波迎奉,多设淫祠。自古风角黄巾之变,未尝不由于此辈。闻淮阳府使任奎,今方囚治云,请令本道监司严鞫,施以妖言惑众之律。上从之。令道臣查启,则奎先已杖杀之矣。

11月12日[编辑]

○乙丑,上御养心阁召对,讲《纲目》毕,持平郑樍启曰:“近来筵席不严,至于言语礼貌之间,亦或有简慢之举,诚极寒心。知事柳赫然奏事之际,有简慢失仪之事,不可无警责之道。请推考。”上从之。史臣曰:“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而筵席不严,未有甚于此时。或上方与大臣酬酢,而在后列者,私相问答,或上教未毕,而诸臣之言,从傍互发。甚至喧哗杂乱,无复敬谨之容。岂特一赫然而已哉。” ○礼曹堂上奉审宁陵失火处,还奏曰:“守仆房三间,尽为烧烬。陵寝至严之地,守仆辈,无入接守直之所,虽是寒冱之节,不可不及时修改。”上从之。

11月13日[编辑]

○丙寅,上引见大臣及备局诸宰。许积曰:“新出身赴防之类,当此大无,其费不赀,臣意姑欲待年举行。而金佐明欲令入防于南方舟师,此亦便好。但南方水土甚恶,若得土疾,甚可惜也。”上曰:“然。自兵曹择送水土稍好之地,可也。”许积又曰:“近来盗贼窃发之报,连续入来,而一无捕捉之处。此必兵使讨捕使辈,不为着实讥捕之致,极可寒心。”上曰:“兵使等从重推考,使之着念讥捕可也。”

○大司谏南二星因辞疏,极陈科事不公之弊,有曰:

今殿试入格人李聃命对策中,中头与当今篇终三处圣策之上,皆落伏读二字。诸试官欲取其文,而疑其违格,试官李元祯,以自己做业时事证之,诸议始定,聃命终至入格。设令聃命之违格,实由于偶失,元祯之证援,亦出于无情,当其子立落之际,有其父干预之事,则人情物议,宜致骇愤。臣闻先朝,有罪在举子,则罪举子,罪在试官,则罪试官之教。今此聃命父子,其在国法,俱应有罪,决不可仍置于榜列,而侧听累日,尚未有言之者,臣窃讶焉。

又曰:

封䌤官郑期泰与枝查同官,各有攸分,元不相干,而其所以越职相侵者,其情断然可知。非欲以市德于亲厚之人,则必欲以纳交于形势之家也。科场事体,至严且重,一线公道,惟寄于此,而乃为奸鬼所坏弄,诚可痛心。况闻其试券,乃重臣家子弟之文云,若不严问痛惩,则街谈巷议,将必以江左之法,不行于右族,为借口之资,尤可痛也。臣以为期泰不可不严鞫,钩得实状,并与其举子,而罪之,方可以昭圣朝无私之治矣。

疏入累日不报。承旨崔逸以谏臣与庶僚有异,久不赐批,殊涉未安为言,上不答。又过累日,以勿辞察职答之。

○司谏沈攸以赵元阳事,有论事不审之失,又引避。持平郑樍处置曰:“一事再避,已涉烦渎,到今缕缕,尤为苟且。请递。”上从之。

11月14日[编辑]

○丁卯,右议政洪重普、副护军金宇亨、李端夏、校理金锡胄启曰:“臣等伏闻大司谏南二星以李元祯干预于其子试策考试事,陈章论列,至以聃命试券,实有大叚违格,则试官之率尔收取,终涉不韪为言,臣等不胜惊悚震惕之至。聃命对策中三处圣策之上,果不书伏读二字,臣重普曰:‘圣策之上,何无伏读二字耶’?臣宇亨、端夏、锡胄等曰:‘圣策之下,有双擎跪读四字,圣策之上,又有读字,则读字为叠。先此已考之文,亦有此规。若一人为此规,则似为有表,而他文亦既用之,别无可疑’。且其文合置优等,故不书等第,仍为别置矣。考尽一轴后,元祯自外来,臣重普问曰:‘有一作有如此之规,未知何如’。元祯曰:‘吾于登第之文,亦用此规’。云。俄而又一作,亦不书伏读二字,与聃命策式无异。臣等更不置疑于其间。及其合考之时,诸议欲以聃命所作,置诸第一,而其头辞未稳,故终置第二。其间曲折,不过如斯而已。若使聃命所作,实为大叚违格,而座中论议,或有矛盾者,臣等岂敢强取,至置于高第乎。且臣等退而闻之,《震英粹语》之刊行,专为科场程式,而金弘度之二策,南瑾之一策,皆无臣伏读三字,圣策之下,始有奉读二字。其不为违格,此亦可证也。臣等承命考试,致有人言,至被谏臣之疏斥,何敢自以为无失,而晏然乎?玆敢趋诣阙下,伏地待罪。”上答曰:“今观卿等启辞,其间颠末,予已悉知。何用辞为,安心勿待罪。”

11月15日[编辑]

○戊辰,京畿积城县有无赖人十馀辈,乘夜结傥,打破狱门,夺取杀人重囚而走。道臣启闻。

11月16日[编辑]

○己巳,持平李宇鼎以曾论灵光郡守沈玖,而玖之原情,多有侵斥之语引避,持平郑樍、执义李翊相以南二星疏中,有含默之斥引避,正言具崟以试官李端夏有四寸之嫌,且因正言吴斗宪处置见非物议,不敢处置多官,亦引避。玉堂处置,出宇鼎、樍、翊相。且曰:“正言具崟,曾任台宪,举措颠倒,及授本职,已有物议。日者吴斗宪之引避也,以推缄之外,又有含默之讥为辞,则斗宪所嫌,崟亦有之,而不自引避,晏然处置,及其宪府处置之归也,始引四寸之嫌,前后所为,俱极无据。请罢职。”上从之。

○以李庆亿为大司宪,李夏为司谏。

○庆尚监司闵蓍重请:“本道田结,一依湖南例,降其等数。”备局回启以为:“本道与湖南有异,今若并置下中,实为太过,请下上以上,递降一等,下中以下,仍用本等。”上从之。

○全罗道罗州大雷电,以雨川渠涨溢,道路不通。道臣启闻。

○文武科放榜时,赐花不足,以致放榜差迟。谏院请汰去当该进排官,上从之。

11月17日[编辑]

○庚午,领议政郑太和呈辞,至三十七度,上乃许之。

11月18日[编辑]

○辛未,以郑太和为行判中枢府事,宋时烈为行知中枢府事,赵根为正言。

11月19日[编辑]

○壬申,上御养心阁召对,讲《纲目》毕,上曰:“以秦令之严暴,宜无事情之宣泄,而张仪与武王有隙,列国皆知之,何也。”洪重普曰:“战国之时,游士往来,何患敌情之难知乎。”金万基曰:“不知敌情者,莫甚于我国。若欲有为,敌情不可不知也。”徐必远曰:“我国之不知敌情,无足怪也。士夫皆惜名节,译辈皆惜财货。若是而能知敌情乎?假令密探而来,一言不相符,则重罪随之,我国之事,可谓难矣。”上颔之。

○执义李翊相引避曰:“刑曹参判李元祯,身为试官,子为举子,而不慎语默,不思嫌逼。其子立落,虽未必由于此,而难免率尔妄作之失。及其人言蹲沓,略无顾忌,其所进退,亦涉纵恣。郑期泰用情场屋,涂改试券,誊录官李台瑞,符同作奸,专为举子地,则为举子者,似无不知之理。揆以狱情,不容但己,故臣于今日,以李元祯罢职,李台瑞及当该举子与郑期泰,一体囚禁,严核处置之意,发言于席上,则持平李宇鼎,初若听从,末乃立异。无非臣见轻之致,请命递差。”持平郑樍亦以此引避。持平李宇鼎以为:“元祯于大臣之问,虽有率口妄对之失,既无干预于考试之事,特以语言薄过,论劾宰臣,实未妥当。郑期泰涂改试券,莫不痛惋,而金吾奏谳,实状必露,径先论启,未知其可。且其士子,元无相通之迹,而以期泰妄作之罪,勒加于士子,亦何意也。所见参差,终未归一。至于李台瑞,只言誊录官符同用奸之说,别无论确之举矣。同僚避辞,有若以此起闹者然,无非臣见轻之致。请命递斥。”郑樍避辞,亦与李翊相同。玉堂处置,出翊相、樍,递宇鼎。上从之。

11月20日[编辑]

○癸酉,上御养心阁召对,讲《纲目》。

○因江原监司金益炅所启,春川、横城、狼川、原州等四邑,太一百七十三石零及杨口、麟蹄、洪川、旌善、平海、蔚珍、高城等七邑,太作木三同三十匹零,划给本道,俾补赈资。

11月21日[编辑]

○甲戌,执义李翊相于榻前论启,请罢刑曹参判李元祯,上曰:“以一时言语妄作之失,宰臣罢职,似涉过重。”不从。又论李台瑞举子权珪事,请与郑期泰,一体拿囚严核,依律科罪,上从之。台瑞及珪,遂下狱。珪,户曹判书权大运之子也。台瑞自陈:‘与期泰、珪及珪之父兄,素不相识’。仍举出吊时,因大运言其失仪于大臣,致有诘责之事以证之。珪以为:‘与期泰素昧平生’,且陈期泰因呈状,见斥于其父之由,以明其冤。禁府以为,都是期泰愚妄无状之致,请释两人,台瑞、珪遂得释。

○以李敏迪为副提学、兪櫶为正言、尹趾善为持平、尹敬教为文学。

11月22日[编辑]

○乙亥,吏曹判书赵复阳免。复阳自赵元阳事后,连章乞递,上温谕不许。洪重普言于上曰:“复阳所遭,大有关于廉隅。不如许递本职,而专管赈政也。”上始许之。

○配统制使金镜于南海县。镜在统营,监造进上鸟铳,上怒其不精,特命拿鞫,论以充军之律。

11月23日[编辑]

○丙子,司谏李夏、正言赵根启曰:“科场事体,至严且重,如有一毫滥杂之事,则取人以公之意,果安在哉?新及第李聃命,即试官元祯之子也。聃命对策,不书臣伏读三字,违格大矣,有表明矣。诸试官持疑未决之际,元祯敢以自己登第之文,为其证明,使其子终得参榜。及其拆号之后,乃曰:‘试券初读之时,已知吾儿之作,故退避不参’。如使元祯不知而证之,则容或可恕,既知而避出,则又何敢不避嫌逼,以身质言于立落之关乎?违格发觉之后,则不可论制述之好否,而取决于其父之言,尤涉嫌私。请试官李元祯罢职不叙,及第李聃命拔去榜中。试券安宝,乃所以防奸故,虽一字半画,如有涂改之处,必须一一安宝,实是不易之定规也。今番殿试试券中一二字涂改之处,则皆不安宝,使差备官辈,得售其奸细之术,请当该承旨从重推考。咸昌县监韩公佖,以杂岐出身,本不合于临民之任。且于顷日乡试,本县儒生权愰,素称能文,而遭其兄丧,未及卒哭,又在儒罚之中。公佖使之改名,潜为带入于场屋,为多士所发觉,而公佖恬不知愧。如此无耻之人,不可齿在衣冠之列,请削去仕版。”上答曰:“朝家已知之事,诿以科场事体,到今必欲起闹,意向不佳,立论无据,已甚骇焉。推考事依启,韩公佖事,更加详察处之。”批下,正言赵根以承严批引避,翼日司谏李夏亦以严旨,引避退待。

11月24日[编辑]

○丁丑,禁推副校理崔后尚,以承牌不进也。

○正言兪櫶以带职下乡之失引避,而政院不捧,櫶改构避草,侵斥政院,且曰:“朝议三分,已患其痼疾难医。三分之外,四溃五裂,各立门户,互相睢盱,置国事于相忘之域,而莫之恤。赞元经体之地,只为簿书期会之所,两诠抡选之公,半为亲旧请托之私,戚里有用事之渐,宦寺有骄横之习。”上答曰:“观此避辞,诚可笑也。如有所怀,以疏陈情,自有常事,强引不当引之嫌,费辞荒杂,攻斥喉司,其为举措,殊甚怪妄矣。”櫶所怀荒乱,猝发于引避之辞,而怒其不捧,专攻政院,语无归宿,人多笑之。许积对人大笑曰:“此人避辞,必是梦寐中所发也。”

11月25日[编辑]

○戊寅,以金寿恒为吏曹判书,赵复阳为礼曹判书,闵熙为工曹判书、姜柏年为大司成。

○持平郑樍、执义李翊相以其意见异于谏院,不敢处置,且以兪櫶避辞,多有攻斥之语,并引避退待。

11月26日[编辑]

○己卯,校理金锡胄辞职上疏。其略曰:

臣猥忝对读之末列,始昧于程例,且失于语默,终致人言喧沓,谏臣陈章。况今李聃命拔榜之启,一则曰违格,一则曰有表,一则曰取决于其父之一言,尤涉嫌私。只此三关节,已不胜悚栗之至,而正言赵根之避辞,又复单举臣身,以为证援,大抵皆由于臣之与承旨李翊酬酢之语。臣之语翊则曰:“当聃命试券之初读也,李元祯即起出而已”,今之得于传闻,而为拔榜之论者,则必曰:“元祯乍避。”其所谓乍避者,盖必欲谓元祯旋入,而参考者也。臣之语翊则曰:“聃命之策,既置别处,将书优等,而及乎元祯入来答话之时,则其文已不在眼前久矣”,而今之得于传闻,而为拔榜之论者,则必曰:“横难之际”,又必曰:“立落之关”,又必曰:“违格之未定。”其所谓际也、关也、未定也,盖必欲谓聃命因私,而获第者也。且其众所急持,以为大欛柄者,在于元祯吾知吾子之文。一语此,则殿试拆号之日,臣与诸人,贺元祯,仍问元祯曰:“令公岂果能猜出令子之作乎?”元祯曰:“子之文,父之所常教也。夫岂不知。当初君辈读过数行,吾果起出矣。”元祯既自恃其无所干预于其子之立落,故为此言,而不以为难,臣等亦未尝有待于其父之言,而取其子,故闻此言,而不见可疑,实不料今人之疑元祯,有若亡铁者之疑邻人也。今之言者,徒守执迹之见,而不为原情之论,臣窃以为太激矣。其所谓拘于事势等语意,盖疑臣以庇遮元祯,此实可耻之甚者也。伏乞递臣职名,明议臣罪,以谢人言。

上答曰:“人心之不淑,予已知之。尔其勿辞,从速察职。”

○右议政洪重普上箚曰:

臣顷因谏臣之疏,略陈试事颠末,而论议愈激,台启竟发,至以违格有表等语,为执言之地。既谓之违格有表,则其时试官,皆可论罪。何独请罢李元祯一人而止乎?所谓读字,或书于圣策之上,或书于圣策之下,其规不一,故近来科儒,寻常互用。若使聃命,创用此规,则虽谓之违格有表,容或可也,而伊日试策中,类此者亦多,既不致疑,则至于有表,何尝念及。人心渐偸,习俗不美,道路传闻之言,则信之,而试所目击之言,则不信,今之世道,其亦难矣。台谏既以拔榜论启,则试官不职之罪,理难独免。伏乞亟罢臣职名,以定浮议。

上答曰:“今日人心,可谓何如也。入参诸考官之言,则谓之泛然自明而不信,闻言误传之人言,则信之无疑,举人以证,而其言不实。二星之疏,谓非风闻者,予所未晓也。元祯父子,苟有循私之实状,则其所论罪,何可以罢职、拔榜、塞责而止哉。噫!党同伐异,已成痼弊,今日谏院之启,出于循私,于卿有何所歉。毌用过嫌,以存体例。”

11月27日[编辑]

○庚辰,大司谏南二星引避,其略曰:“臣于向日诸试官之启,不能无惑焉。近舍场屋间遵守之令甲,远引百年前之金弘度、壬辰前之南瑾,强欲为例,其可得乎?”又曰:“金锡胄之疏,极力分疏。盖想锡胄之意,既以当事之臣,又参待罪之启,则今之为说,自应如此,臣不欲深较也。至于玉堂处置宪官之语,有未释然者。臣疏才入,未及蒙批,玉堂诸臣,无路得见,则何能预知其传闻之误,而勒加以失实之斥耶?不料公论之地,有此钳制人言之习也。今玆台启,只请拔榜,则盖亦末减之论,而批旨极严,至有不佳无据之教。臣疏与台启,虽有详略,大意自同,何敢独自晏然而已。且见正言兪櫶之避,深斥言官含默之失,不言之诮,臣实当之。请命递斥臣职。”上答曰:“观此避辞,诚可惜也。台谏之风闻陈疏,未为不可,而如知其不然之实状,则其间是非,自有公议,何可务胜若是哉?今日之事,有一言可破者。聃命所制之规,实是我朝数百年所无之事,则勿论元祯循私与否,可谓之有表而深罪之,以杜场屋日后之弊,诚是矣。如其不然,则百年壬辰之说,与夫不欲深较等语,是何言也。宾厅待罪之启,既举尔疏,详尽说破,则反以何能预知传闻之误,攻斥玉堂者,予实未晓也。台阁之上,循私务胜,巧言饰非,乃至于此,予甚骇然。勿辞。”政院封还批答,请改巧言饰非等文字,上不从。二星仍退待。玉堂应教洪桂三独为处置。处置。两司箚曰:“圣批严峻,殊欠优容,而只煽动之浮言,疑其嫌私,未谙程式之有无,断以违格,至请拔榜,未免颠倒。指赵根、李夏也。前事勿避,明有定式,则强为引避,已涉苟且,方居言地,随事可论,而反责他人,又失台体,指兪櫶也。拔榜之论,实无所据,人各有见,不必苟同。谏臣之避,全无归宿,含默之斥,在我何嫌。指李翊相、郑樍。始闻传说,认为实状,则因以陈疏,未为不可,违格之论,已归虚套,而强费辞说,殊未稳当。僚席之斥,非所暇论。指南二星也。请赵根、李夏、兪櫶、南二星递差,郑樍、李翊相出仕,上从之。

○兵曹判书金佐明以兪櫶避辞中,有两铨请托之私、戚里用事之渐等语,乞赐斥退。上答曰:“荒杂妄言,何必为嫌。”吏曹参判李时术、参议金万基亦皆陈疏辞职,上不许。

11月30日[编辑]

○癸未,引见还下去差使员等,问以本邑弊瘼。

十二月[编辑]

12月1日[编辑]

○甲申朔,以沈梓为左副承旨,金徽为大司谏,李柙为司谏,朴贽、尹理为正言。

○忠清监司李弘渊驰启:“请以本道田结,一倂置诸最下之等,悉入于四斗收米之中。”备局回启:“请依岭南例,下上以上,递降一等,下中以下,仍用本等。”上从之。

12月2日[编辑]

○乙酉,司谏李柙以不参拜表,方被推勘,引避递。

12月3日[编辑]

○丙戌,上引见大臣、备局诸臣。金佐明曰:“用钱之法,甚便于民,且军门施赏,无过于此。请于精抄厅铺子,先试用之。”上许之。

○命限一年,权减三南监、兵、水营、统营、济州等处,诞日所进方物及京畿、原襄等道虎豹皮,工曹端午节扇等物,且减尚衣院内用水䌷及雪绵子价米二千六百七十馀石,阙内及诸上司进排杂物,亦多裁损。

○副提学李敏迪上疏辞职,因陈所怀,劝上节用,世子嘉礼,亦务从省约,且言李聃命拔榜之启,宜速允从。疏入数十日,踏启字而下,以其乞递也。

12月4日[编辑]

○丁亥,以金世行为持平,李秞为司谏,徐必远为刑曹判书。必远偏执己见,不拘法例,积年疑讼,或决于片言之间,时取不胜者文券烧之,欲防其非理好讼之弊。举措异常,率多如此,然请托不行,词讼无滞,此其所长也。

12月5日[编辑]

○戊子,持平金世行连启李元祯罢职、李聃命拔榜事。上答曰:“掇拾无据之论,欲扶二星之言,予甚骇异也。”不从。

○正言朴贽连启李元祯罢职、李聃命拔榜事,而稍改前启,措语颇轻。上不从曰:“既知其无据之言,而删改措语,则何取于无据之论,而胶守连启耶?予实未晓也。”

12月6日[编辑]

○己丑,上御熙政堂,初覆京外死囚,大臣以下入侍者二十八员,上亲阅推案,遍问诸臣,各陈所见。是日以日暮姑罢。

○以李庆亿为工曹判书,李夏为副校理,宋浚吉为左参赞,宋奎濂为献纳。

○命减庆尚道未收贡物价,尤甚邑减三之二,其次减半,稍实邑减三之一。凡一百九十馀同。

○大司谏金徽以不参拜表,应被推勘,且以李元祯乃其妹子,引避。正言朴贽、持平金世行以承严批引避,执义李翊相、持平郑樍以处置请递,而自上特出,势难仍冒引避。玉堂处置,出世行、贽,递徽、樍、翊相,上从之。

12月7日[编辑]

○庚寅,上御熙政堂,毕初覆。以初六日未尽阅也。

12月10日[编辑]

○癸巳,以郑知和为大司宪,李浣为判尹,申命圭为执义,赵世焕为掌令,李宪为持平,李翊为大司谏。

12月11日[编辑]

○甲午,全罗道顺天民家,有牛生犊,一身两头。

○忠清道鸿山等邑疠疫炽发,死者甚众。时饥馑之馀,因之以疠疫死亡之报,殆无虚日。

12月12日[编辑]

○乙未,忠清道庇仁等邑地震。

○持平李宪以朔射推勘,引避递。

12月13日[编辑]

○丙申,掌令赵世焕上疏,极言李元祯父子事,仍斥诸试官分疏之失,且曰:

曾于燕中,窃得风闻,则李一善归自我国,言于馆中衙译曰:‘今番之东也,恐喝右相,多得银货而来’。云。噫噫!其亦痛矣。出地部之银,而防一善之口,朝家之待大臣,可谓厚矣,而其在大臣之心,安乎否乎?彼来则公物以赂之,彼去则恬然而无辞,一国之街谈巷议,虽不足恤,彼奴之夸务慢侮,岂不痛心哉?

疏入,上怒,下教政院曰:

近日国纲解弛,人心不淑,党私之议横流,务胜之弊日甚。近以李元祯事,侵攻大臣,已不胜其支离矣。今者赵世焕之疏,抑扬侵凌之外,又以风闻之言,大加讥斥,噫!此诚何言?不过积愤于右相故也。右相洪重普。当初右相之待罪陈情,是不获已也,不正之辈,以此愠怒,深思攻斥,罔有纪极,徒知彼言之为尊,而自不觉其轻蔑大臣之为罪也。其情殊极可恶,其心有不可测。掌令赵世焕削夺官爵门外黜送,以杜日后假借彼中之说、箝制公卿之弊。

政院再启,请还收下教,上不从。翌日引对时,正言朴贽,以世焕削黜,非礼遇台臣之道,请还收。上曰:“世焕敢借一善之言,入于疏中,其为情态,殊甚可恶,故罪之。”又曰:“一善之来,有何为右相给银之事,而世焕假借彼中之说,凌辱大臣。用心不正。若论其罪,不当止于削黜,而政院三度覆逆,尤极可骇也。”许积曰:“设令国家真有赂银之事,一善亦必牢讳之,岂有夸矜之理乎?此必译舌辈,做出虚言,以欺世焕也。”副校理崔后尚以为:“世焕之言,虽涉狂率,职在台阁,直施削黜之律,实乖优容之量。”上厉声曰:“名以台谏,虽大奸慝,亦可优容乎?且国家置台谏之意,岂欲其做出如此无据之说也。”史臣曰:“时上深恶朝臣朋党,以李元祯事,专由于伐异,严辞峻斥,屡发于答批之间。而世焕之疏,适当此际,天怒遽震,辗转层加,以至拿鞫而止。”

12月14日[编辑]

○丁酉,上御熙政堂,三覆京外死囚。大臣以下入侍者,并三十员。遂安囚李枝恤,曾于丙申春间,为推物件于其妻兄金爱格家,归路逃走,其父承立以为:‘爱格因财利相争,潜杀其子’,告官成狱。枝恤之叔豪林,又以路傍尸,指为枝恤,枝恤妻先合,从而证之。爱格不能自明,竟死杖下。爱格之妻奉生,痛夫非命,欲为报仇,遍迹远近,积十四年,而始得枝恤。枝恤及其妻先合,俱以谋杀人之律,将为照断。许积曰:“枝恤之无端逃走,已极可疑,而以渠一人之故,枉死者多至五人。先合之于爱格,既是同气之亲,而至以他人之尸,证为夫尸,百般鍜炼,终使杖毙。先合之计,出于争财,而谋害之事,无所不为。论以情法,断无可恕之端矣。”徐必远、郑致和皆言:“奉生以遐方村妇,其节操无愧古人云。”上命枝恤、先合,并依律处断。是日断死刑二十人,减等者六人。

12月15日[编辑]

○戊戌,夜月晕回木星。

12月16日[编辑]

○己亥,副校理尹敬教、副修撰申命圭上箚,极言李元祯父子事。又力救赵世焕,请收削黜之命,上震怒曰:“世焕身居言路,如有所怀,言之可也。而今乃不然,乃因攻斥大臣,既举彼言,继以街谈巷议等语,有若真有是事,而纷纷传说者然。其心所在,诚不可测。此不过鍜炼瑕累,使大臣不得安其位也,其计可谓巧且密矣。今观玉堂箚辞,专没罪世焕之本意,独举元祯之事,反复抑扬,专以世焕之被罪者,实由于斯,予实未晓也。虽急于党私,何敢蔑君上,而箝制至此哉?”遂命敬教、命圭等,先罢后推。上复下教曰:“赵世焕因攻斥大臣,假借彼言,心术阴谲,故施以削黜之罚矣。今观玉堂箚辞,诚可痛骇。若不明白痛惩,将无以杜如此之弊。拿问究得彼言实状,以为惩励之地。”遂下世焕于狱。

○政院以罪三臣之教,非圣世之事,覆逆请还收,上不听。

○上以政院不即捧传旨,有若等待者然,推考当该承旨。

12月17日[编辑]

○庚子,掌令李夏上疏曰:

两司所论李元祯父子事,除却许多说话,原其归趣,不过欲严公议也,重科体也。

又极言赵世焕事。疏入久不报,诸臣累白上,始答曰:“疏中所言,殊甚无据矣。”

12月18日[编辑]

○辛丑,京畿疠疫炽发,死者一百二十馀人,牛疫致毙之数,亦一百二十馀首。

○右议政洪重普因玉堂箚,退出城外,上遣承旨谕之,令速入来。

12月19日[编辑]

○壬寅,日晕两珥,白气出自两珥,长各尺馀,良久乃灭。

○庆尚道蛇梁地闾家失火,延烧二百馀户,人物亦有伤死者。

12月20日[编辑]

○癸卯,正言朴贽以被斥于李夏引避。执义沈攸处置,以全没紧语,坠落台风,递之。

○以金徽为都承旨,郑𬬭为右承旨,洪处亮为大司宪,李尚真为大司谏,李夏为司谏,李暹为掌令,尹理为持平,李正英为开城留守,李选为副修撰,洪柱国为副应教,金德远为文学,张善澂为兵曹参判,李廷夔为礼曹参判,李休征为掌令,李煦为正言,尹嘉绩为司书。

12月21日[编辑]

○甲辰,执义沈攸启:“请还收赵世焕削黜拿问之命及尹敬教、申命圭等罢推之命。”上皆不从。且教曰:“观此启辞,欲以无可罪可问等语,挺身救解,诚极痛骇矣。”

○右议政洪重普上箚辞职,上优批答之,仍命史官传谕。

○下尹敬教、申命圭推考传旨于义禁府。

12月22日[编辑]

○乙巳,副应教洪柱国上箚:

请还收副校理尹敬教、副修撰申命圭罢职下吏、前掌令赵世焕削黜拿问之命。

上皆不听。

○执义沈攸,以承严批引避,持平金世行处置出之。

12月24日[编辑]

○丁未,月犯心大星。

○上御养心阁,药房入诊。郑致和曰:“顷日略陈一箚,而未得回天,故不得不又此陈达。赵世焕妄陈彼中虚妄之语,至有拿问之命。曾在仁祖朝,赵䌹斥洪瑞凤以墨相,有拿推之教,其时朝议,以拿问台谏为不可,终不至拿。今圣上之欲究言根,意亦有在,而至于拿问,则未安矣。”上曰:“此事欲斥右相,而不得其端,先之以一善之言,继之以我国街谈巷议,甚不美也。彼中之言,世焕必不亲闻于一善,而一行诸臣,皆未有闻。假借胡虏之言,以为侵攻之计,其心何异禽兽哉?此后如有白地做出,陷人不测者,则其流之弊,当复如何?”金佐明曰:“自上既已洞烛,有此处置,岂复有效世焕者哉?”致和又陈参酌施罚之意,上曰:“卿箚如此,故以量处为批矣。”

○右议政洪重普复上箚辞职,且请还收玉堂两臣罢职禁推、赵世焕拿问之命,上答曰:“今日世焕等被罪,皆由于自作之事,于卿有何所嫌。朝家处置,岂但为卿地哉?实虑日后无穷之弊也。卿其安心,从速入来。”仍命史官传谕。

12月25日[编辑]

○戊申,平安道今月初四日初六日,雷动。

○全罗道珍山郡北方地震,似雷非雷,声甚凶。

○黄海监司孟胄瑞以道内田税米太,万无收捧之路,请自该曹,取用其代于江都,使本道,待秋备纳于江都。且请得某谷,以为赈救之资。赈恤厅回启,请依其言。赈资则以管饷还上各谷四千石划给。上许之。

12月26日[编辑]

○己酉,世子嫔三拣择后,上下教宾厅曰:“今欲定嫔于参议金万基家何如?”左议政许积、行判中枢府事郑致和、礼曹判书赵复阳、参判李廷夔、参议洪万容启曰:“伏承圣教,允协臣民之望,实是宗社无疆之福。臣等不胜欣抃之至。”嫔已定,即日自阙中,出诣于义洞别宫。

12月27日[编辑]

○庚戌,以闵鼎重为左参赞,李殷相为户曹参判,李柙为校理,尹嘉绩为正言,金万重为修撰,郑维岳为说书。史臣曰:“殷相曾以贪鄙,重被台弹,未久收叙,复齿朝端,识者寒心。维岳之父雷卿,从昭显世子,入沈阳遭祸变,为胡人所害,维岳尝于胡差之来,纳马而受其价,人皆唾骂,至有纳马忘父之讥。” ○济州三邑,告被风灾,饥馑之惨,比他尤甚。朝廷令全罗道移转米租并五千石以救之,且与种子各谷一千五百石。

○平安道江界土兵崔连因事出往,还到其家,前江渡涉,冰薄而陷,其妻界生,投入手援,同溺以死。事闻,特命旌闾。

12月28日[编辑]

○辛亥,上御养心阁,引见大臣、备局诸臣。左相许积曰:“赈恤厅堂上,今皆入侍,请令各陈所怀。”上许之。礼曹判书赵复阳、左参赞闵鼎重以为:“三南田税,今难收捧,诚宜蠲减。请以关西米,移用于赈救。”许积曰:“六道田税蠲减之后,移用关西米,厥后又何以充其数。田税则不可全减也。”户曹判书权大运曰:“鼎重所达,为民赈救,而经费将何以为之乎?”兵曹判书金佐明曰:“今年收米上纳,比常年乃十之一也。又从而减之,国用无处可赖。田税决不可减,而西谷取来宜当矣。”上曰:“明年丰凶,虽不可知,赈厅则以他谷推移用之。田税则有难全减,予意以为,可捧者捧,不可捧者不捧,参酌捧留本道,以为明春取用之地,似为实惠也。”大运曰:“圣教诚然。固当收捧留置,以待后用,若先有减除之议,外方之人,不无观望不纳之弊。”赵复阳进曰:“饥馑何代无之,而岂有如今年之甚者乎?外方冻馁致毙之状,陆续不绝,且寒冻莫甚于狱中。苟非重囚,何可一向淹滞乎。即今岁律将改,特下文字,以谕诸道,则必有惕念之事。京狱罪囚不紧者,亦可从速处决矣。”上曰:“其令政院措辞,谕于诸道。”

○谕八道监司、开城府、江华府留守曰:“国家不幸,值此大侵,哀我赤子,举将塡壑,予心恻然,临餐忘食,拯救之方,无所不用其极。即今岁律已穷,严凝未解,冻狱滞囚,尤为可虑。体予至意,着实赈饥之外,罪囚中,重者启闻禀裁,轻者直为疏决,斯速举行,俾无滞狱之患。”

○遣史官,谕于行判中枢府事宋时烈、世子赞善宋浚吉、李惟泰,使之上来,共济时艰。从赵复阳言也。

○复设黄海道殷栗县。县之革废,未准其限,而凶岁设赈,事多妨碍,因民愿有是命。

○令朝臣之受由下乡者,大臣外,勿为供馈。从金佐明之言也。

12月29日[编辑]

○壬子,忠清道林川等邑疠疫死者二百二十馀人。

○庆尚道牛疫炽发,前后致毙,几至三百馀首。

○清州牧使南九万上疏略曰:

田税及大同馀米,愿捧留以充赈资,束伍复户,愿仍给毌失其心,训局别队保人处,征捧米布之令,愿还停毌失其信。

上下其疏于备局议启,束伍给复一事外,皆从其言。

显宗纯文肃武敬仁彰孝大王实录卷之十八

注释[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