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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开办小工厂小商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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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开办小工厂小商店吗?
作者:恽代英
1926年2月20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国青年
 载《中国青年》第114期,署名:代英

  我在从上海到广州的路上,清理旧信,发现吉安宋宁人同志有一封信(听说他已经死了,可惜!),中间有这样的话:他说,他们要联络城市中的劳动者,施以教育和组织,联络农、商、工界,鼓吹他们革命,一方面加以各种新组织发展经济,以谋改善生活。他们组织团体,设商业组,打算招股开一个商店,贩卖各种书籍、文具和日用品,做消费合作社的组织(非社员亦可交易,但无分红利之权利),议定以二分之一以上之红利归团体,这样一来,团体中可以有一笔很大的收入。他问他们除联络商界外,货系打算来沪邮购,不知便利否,又与上海的合作社(如复旦的)可相联络否。他们又要设工业组,俟会中经济充裕,当专员来沪学纺织术,聘技师,买机器,开一小纺织工厂,那时就可畅所欲为了。他又说:“这里就要注意我们赚来的钱,是要拿做国民革命的事业的。我想我们在此穷乡僻壤做革命的工作,实宜建设与破坏并重,虽然革命未完成以前,不能有任何彻底的建设,但努力做去,至少可以改善一部分的物质生活,不能空口说白话,然否?”

  我看宋宁人同志这一封信,一面回想他与一般吉安青年同志这一年来工作的努力,城市运动的发展,特别促五卅运动中学生、工人、农民运动的进步,不能不钦佩他们的热心勇敢,一面又回想到从前自己在武昌开小工厂、小商店等行为,与我将离四川之时,四川同学亦正在讲甚么开小工厂、小商店的话,我相信宋宁人同志的这种计划,一定还会发生于许多热心青年的脑中。但是这种计划,明明是空想,一定要归于失败的,我应当在此地将我自己的经验与对于这些事情现在的见解写出来供大家讨论;——虽然可惜宋宁人同志已不及看见了!

  一般热心的青年,每不愿居只知破坏不知建设之名,他们总想在革命以前自己创造出一点小小事业(一般凡俗人所承认的事业);同时,因为经济的压迫,谋生的不易,亦容易使他们渴望造成一种工厂、商店,好使自己的生活有一个退步的保障。因为青年自己不大懂得社会经济情形,对于工商业生活没有甚么经验,每每过于容易相信工商业容易赚钱,以为只要开了工厂、商店,便自然会财源贸盛,只有赚钱没有折本的。我记得我从前痴想以为我开办了一个小商店,便可以由怎样怎样的发展以至于完全改革社会,于是做了一篇《未来之梦》,大发其狂热,居然那时亦有与我一样无识的张东荪,恭维我有甚么独到之见。但是事实上证明我这只是一个荒谬的空想,改革社会决不是象这样做下去所能有功效的。

  我们要知道小工厂小商店是不容易组织成功的。要办这些事,第一需要资本,至少需要几百元资本,甚至于数千元资本。而凡是资本事业,资本愈多,则规模可以愈大,流通周转可以愈自由,便愈容易于维持。若是资本太小了,买了一批商品或原料便将钱用完了,一定要等候著这商品或制成之品卖完以后,才可以买进第二批货,这样下去,不要一两个月便会支持不住而倒塌了下来。我们有甚么把握可以筹集这多资本呢?

  有些人只计算了商品原料买进时有如何的折扣,与商品制造品卖出时可以得如何的利润,他们因此便肯定做一元钱的生意,可以赚三四角钱,若是一个月做三百元的生意,可以赚得一百元左右。但是他们不知道若是开一个工厂、商店,每日火食、人工等用费是少不了的;买进来的货十万火急的催付价资,若是所付价资不能满批发所的希望,下次要想通融付货,便难上加难;然而要卖出去的货,总有许多还囤积著不能销售出去,或者为要便于推销,免不了让客人有些赊欠,这种赊欠的款,一时亦收不进来。因为这样,自己既时时有各种必要付出之款,而自己的本金又每被压在存货或欠账中间,所以小工厂、商店每每被逼得只有折本关门。至于若是买进了一批上当的货品,不能销售出去;或是遇著大商店、大工厂有意倾轧,他们将同样的货品贱价出售,以抵制我们,使我们的货品无人过问,这些都是常常可以有的事情。小工厂、商店遇著这种事情,失败起来自然更快了。

  他们以为只要他们艰难困苦的做起来,一般比较同志的营业机关,一定是要尽力帮助他们的,例如宋君希望复旦合作社帮助他们,还有许多别的人来信希望上海书店能够与以特别的通融。其实这都是痴想而已!凡是资本事业,无论你开办的目的如何高尚,在事业进行中总少不了受资本主义的支配,那便是说,他们都会要尽力催逼账款,决不敢放手帮助别人,不然则他们一定要归于失败的。无论复旦合作社(现已消灭)亦好,上海书店亦好,他们的资本都很有限,他们自顾不暇,如何说得上怎样方便人家?

  而且我还有一个理由不赞成我们开小工厂、小商店。我们要办这些事,不但要用许多钱,而且糟蹋许多人的精神才力,在这种锱铢计利的事情中间。工厂、商店是不容易办的,要熟悉市面商情,要随时精细考核计算营业状况,自己去办则有关于记帐、催帐、批发货品、招待门市等种种麻烦,请人去做则又须防被雇的人中间有甚么舞弊中饱的事。我们现在要同志努力于革命工作,若把几个有才干的人牺牲在这些麻烦的事情中间,这是如何的不经济呢?

  不过有些青年要发生下列两个疑问:

  一、譬如有些地方买不著《向导》、《中国青年》以及其他关于鼓吹革命的书报,我们同志想筹点款项办一个书店或书报贩卖部,以推广革命的宣传,这种事亦是不应当做的么?对于这,我可以说,非绝无他法可想,或确有资力,我终不赞成做。我以为最好是能介绍当地一家书店,使他向上海书店接洽,一切营业的事由书店自去办理,我们的同志只是帮助他们介绍买书的人便够了。若书店没有一家卖这些书,亦可以介绍非同志的同学所办贩卖部让他们做这一笔生意,我们只是要在外面为他们兜揽生意。若这样亦做不到,我以为能鼓吹十个二三十个同学或其他友人一同订购这种书报,亦比零碎卖书收款的好(至于这样办了,每因书报扣留不能寄到,遭订购人责问,这是可以函请补寄的)。若必须自己稍负贩卖之责,则我赞成只贩卖必要的书报,而且必须要找一位深沈精细的同志去负责。切不可要那些很富于活动力的同志做贩卖书报的事,这不但牺牲了他的活动力于无益的地方,而且他每因事多而不精细,结果必至将事务弄得一塌糊涂。

  二、照这样说来,是不是我们革命家在革命未完成以前,本来只应做破坏的事,不应做建设的事呢?我可以答应说,象这样将破坏建设两件事分开,是幼稚可笑的。为甚么说办小工厂、商店,便是建设的事,宣传民众使觉悟为自身利益奋斗,与组织工会、农会与各种群众运动,便是破坏的事呢?没有一件事比这种宣传组织工作更有破坏的功用,因为他使民众知道而且有能力打倒一切恶势力的统治。亦没有一件事比这种宣传组织工作更有建设的功用,因为他使民众知道而且有能建设于他们有利益的新政府新国家。我们所做的是破坏事业,亦便是建设事业,没有一件事比我们现在所做的更能建筑起新政府新国家的基础。辛亥革命是只有破坏没有建设,这并不是说同盟会诸烈士不曾办几个小工厂、商店,只是说他们不曾宣传人民组织人民,所以在革命以后,人民不知而且亦不能为自己建设起新政府新国家,革命的结果被袁世凯收获了去。现在我们应当注意民众的觉悟与组织能力,这是破坏,亦便是建设,我们是反对只知破坏不知建设的人的。但是除了这种破坏与建设的事业,想怎样改善一部分的物质生活,或想怎样为自己的生活谋一个保障,这都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1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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