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刑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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恤刑诏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7

朕临御寰区,当明赏罚,刑既加于有罪,道贵洽于无私。将据亲疏,宜分皂白,特行宽宥,俾释忧疑。罪人元行钦孔谦及应犯法人田宅,已从籍没,其门人使下,任从稳便,不诘罪尤,灼然有才能者,仍许所司录任。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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