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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练不宿井判〈丁为水练,不宿井七日夜,所司科罪,诉云“昼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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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练不宿井判〈丁为水练,不宿井七日夜,所司科罪,诉云“昼暴”。〉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4

惟彼组练,济斯军国,或《易·象》贲其戋戋,或诗人歌其皎皎。理宜夜悬诸井,昼暴于阳,何得不务吴门之光,坐乖魏阙之礼。所司诘罪,雅叶彝章。丁则薄言,何其厚貌?请依司败,以肃爰书。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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