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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祭侯判得甲祭侯辞曰:“强饮食。”御史纠非息宴之礼,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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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祭侯判得甲祭侯辞曰:“强饮食。”御史纠非息宴之礼,不伏。
作者:袁歆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21

惟祀与戎,礼之大者,观射见德,侯其是欤。俾邀福于尔灵,将示威于我众。所以司马张皇于五射,梓人盛饰于三侯。系而有仪,下纲不及于地武;祭以盛礼,上射更揖于堂楣。是则俎豆克陈,熊武相间。多算少算,射人或觥于尔爵;强饮强食,祝史无愧于我辞。冀必惩于不庭,是有祈于介福。虽非宴礼,实曰武经。既庶几于戢兵,复何疑乎致祭?乘骢之纠,斯心奚至于加诸;而中鹄之诚,彼甲未越其典则。礼不渎也,神其吐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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