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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泽宫置福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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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泽宫置福判
作者:程休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35

〈甲司泽宫,将祭,而习礼所由置福不设中。御史劾之。诉云:自邦国已下,则有名制王者这式,未之前闻。〉

刑措化成,教尊义立。将崇大射,爰隶旧章。先习礼于泽宫,且观德于方国。相惟彼甲,天子有司,展四体而能勤,事一人而匪懈。固合在仪必备,岂可立事无规?今则乾道昭回,天光临下。舍矢如破,虽则射不主皮;置福无中,如何发彼有的。法官之劾,以告阙于今供;司存之辞,诉未闻于古制。虽五等有数,四侯既张,而兹礼不存,斯人何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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