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太平天囯翼王石达开告涪州城内四民训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太平天囯翼王石达开告涪州城内四民训谕
作者:石达开 太平天囯
1862年四月

真天命太平天囯[1]圣神电通军主将翼王石为训谕涪州城内四民人等知悉:

照得爱民者宁捐身以救民,必不忍伤民而为己;知己者每先事而见己,必不到昧己以徇人。

兹本主将统兵莅此,查尔涪城妖兵无几,团练为多。究其故总是该胡官等自料兵微,逃者畏罪,守则惧死,是以生设诡计,惑以众志成城,抗我王师。徒为螳臂当车,安得不败?劳穷民苦磨筋骨,名为各保身家;耗富户捐纳金钱,实则共危性命。

今者大军渡江,城亡旦危。际此时候,伊为胡官,即当出城,决一死战,胜则不独前程可保,即尔百姓身家,亦得保护。如已败绩,伊为胡官者,死之应当;必先饬尔民等,纳款投降,免遭惨戮;或令预为迁居,保全众命。似此方为尔等父母之官,妖朝爱民之将。目下大兵压境,退守城中,徒作楚囚对泣,竟束手无策;而乃化民屋为灰烬,恶焰熏天;委巷市于祝融,炎光触地。致苍生无托足之区,赤子有破家之叹。无心失火,为官者尚奔救恐迟;有意延烧,抚民者何凶残至此?伤心惨目,我见犹怜;饮泣吞声,人孰无恨?嗟夫!尔民受胡妖笼络,身为伊死,家破他焚。如此之仇,直觉不共戴天;虽生啖其肉,不足雪其恨。尔等不自省悟,反在城效死勿去,何愚之甚也!

本主将立心复夏,致意安民,欲即破厥城池,为民雪恨,窃恐玉石俱焚,致众含冤。尔四民等痛无家之可归,愧有仇而不报。诚能效沛子弟,杀酷令以归降,自当妥为安抚,不致一枝无栖,井严约束士兵,秋毫无犯。即伊爪牙其众,下手殊难。尚自家室同谋,抽身独早。或迁徙郭以图全,妖民自别;或渡河以待抚,良莠攸分。网开叁面,用命者大可逃生,仁止一心,体德者自能造福。倘其执迷不悟,如野兔之守孤坟,终必后悔已迟,思猎犬而逐狡兔。特此训谕,切切凛遵。

太平天囯壬戌十二年二月十四日


注释[编辑]

  1. 太平天囯时期的“天”字,上面一横比下面一横长。下不再赘述。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