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教务处成立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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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教务处成立纪事
北京大学
1919年4月8日

理科学长秦汾君因已被任为教育部司长,故辞去代理学长之职。适文科学长陈独秀君亦因事请假南归。校长特于本月八日召集文理两科各教授会主任及政治经济门主任会议。是日到会者为秦汾、俞同奎、沈尹默、陈启修、陈大齐、贺之才、何育杰、胡适八人。当由与会诸君议决将三月四日所发表之文理科教务处组织法提前实行,并议决施行细则如下:

(一)各教授会主任,每日有规定时间,到本教授会事务室办公。(办公时间表见广告栏)

(二)各教授会主任,每周星期六日下午二时,在文科学长室集会一次。

(三)由各主任投票公推教务长一人,投票之结果,马寅初君得四票,俞同奎君得三票。马君当选为教务长。惟马君现奔丧南归,未到校以前,由俞君代行职务。

(四)未设教授会之各门(如史学、日文、俄文及地质学等)一切事务暂由教务长接洽办理。

附录

▲文理科教务处组织法

三月一日评议会议决文理科教务处组织法如下,于暑假后实行。

(一)教务处由各教授会主任组织之。

(二)本处办理左列各项事务:

    (甲)襄助校长计划全校及各学系之进行。

    (乙)教员之延聘及解约等一切接洽事宜。

    (丙)分配教授科目及规定时间表。

    (丁)计划关于学术上之设备。

    (戊)办理入学、毕业、奖励、惩戒各事。

    (己)编制各学系预算。

(三)第二条所列各项事务仅关于一学系者,由本系教授会主任处理之。各教授会主任每日须有规定时间到处办公。

(四)各教授会主任每周集会一次,讨论及议决本处应行事务。如有特别事故,得开临时会议。

(五)本处设教务长一人,执行议决事务及召集会议等事,由各教授会主任公推之,任期一年,但得连任。

(六)教务长每日须有规定时间到处办公。

(七)本处设事务员若干人,承教务长或教授会主任之指导,办理例行事务。

(《北京大学日刊)第348号19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