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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开发协会开发信贷协定(环境技术援助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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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开发协会开发信贷协定(环境技术援助项目)》的批复
国函〔1993〕141号
1993年10月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

国际开发协会开发信贷协定

(

环境技术援助项目

)

》的批复
国函〔1993〕141号

 

财政部、外交部:

  国务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开发协会开发信贷协定(环境技术援助项目)》。具体通知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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