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荐举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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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荐举诏
作者:李豫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46

推荐之道,必务于至公;赏罚之间,亦资于不滥。其诸色举人等,须有处分,令荐所知。实伫才能,用施政理,自宜慎择,以副虚怀。古者效官,三岁考绩,善恶既著,褒贬斯存。举之得人,必受旌能之赏;举之失选,亦加惩过之罚。赏罚之典,期于必行。凡百具僚,宜知朕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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