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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越王贞从孙琳嗣爵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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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越王贞从孙琳嗣爵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7

九族以亲,克敦其教,百代必祀,允章厥德。故蔡州刺史越王贞,执心不回,临事能断。粤自藩国,勤于王家,光宅之后,宝图将缺。怀刘章之辅汉,追郑武之翊周,遂能奋不顾身,率先倡义,虽英谋未克,而忠节居多。嗣绝国除,年逾一纪,奠享沦废,朕甚悯焉。夫存或高功,殁有明祀,数屯则安众罹祸,时泰则城阳绍封,永言兴继,式备典册。其封贞从孙故许王男左监门卫将军员外置同正员夔国公琳为嗣越王,以奉其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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