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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有司议沙门等致拜君亲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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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有司议沙门等致拜君亲敕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4

敕旨:君亲之义,在三之训为重;爱敬之道,凡百之行攸先。然释老二门,虽理绝常境,恭孝之躅,事叶儒津。遂于尊极之地,不行拜跪之礼,因循日久,迄乎兹辰,宋朝暂革此风,少选还遵旧贯。朕禀天经以扬孝,资地义而宣礼。奖以名教,被兹真俗,而濑乡之基,克成天构,连河之化,付以国王,裁制之由,谅归斯矣。今欲令道士女冠僧尼,于君皇后及皇太子其父母所致拜,或恐爽其恒情,宜付有司,详议奏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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