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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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孚 周易
小过
既济 

周易 第六十二卦

小过

䷽ 艮下震上

  • 易经:
    •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1. 初六:飞鸟以凶。
    2.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3.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4.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5.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6.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 彖曰:
    • 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 象曰:
    • 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1. 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2. 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3. 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4. 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5. 密云不雨,已上也。
    6. 弗遇过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