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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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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 十堰明确疫情期间市直后勤保障各相关部门职责
第9号
2020年1月25日
发布机关: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原文地址: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疫情期间市直后勤保障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1、市卫健委:所有医用物资摸底、需求测算物资;统筹调配。

2、市经信局:供货联系;市内相关企业生产协调,确保通讯畅通。

3、市公安局:道路交通管制;社会秩序维护。

4、市交通局:道路管控;出租车、网约车管理、消毒;物流快递业管理。

5、市商务局:市场供应保障;商场、超市管控;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物价稳定。

6、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做好质量监管价格管控工作。

7、市综合执法委:全力做好水、油、气、热力等要素保障。

8、市财政局:资金保障。

9、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确保医护人员交通保障。

10、市人社局:落实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做好医护人员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等工作;

11、市医保局:研究医疗保障政府支持措施。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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