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私觌官员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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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私觌官员诏
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文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2

仕杂工商,实因鬻爵,尚须命使,改以赐财。其入蕃使旧例与私觌官十员宜停。别与钱五十贯文,令度支分付,永为定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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