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的通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的通知
建办城函〔2021〕472号
2021年11月17日
发布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的通知

建办城函〔2021〕47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期,我部聚焦国务院大督查、审计发现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部分地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不科学不合理、统筹协调不够、发动居民共建不到位、施工组织粗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难、多渠道筹措资金难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总结各地解决问题的可复制政策机制和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1、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