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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钱货兼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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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钱货兼用制
作者:元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5

绫罗绢布杂货等,交易皆合通用。如闻市肆必须见钱,深非道理。自今已后,与钱货兼用,违法者准法罪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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