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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谱/纪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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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先兆一曰微过,独知主之。

妄独而离其天者是。

以上一过,实函后来种种诸过,而藏在未起念以前,仿佛不可名状,故曰微。原从无过中看出过来者。

妄字最难解,直是无病痛可指。如人元气偶虚耳,然百邪从此易入。人犯此者,便一生受亏,无药可疗,最可畏也。程子曰:“无妄之谓诚。”诚尚在无妄之后,诚与伪对,妄乃生伪也。妄无面目,只一点浮气所中,如履霜之象,微乎微乎!妄根所中曰惑,为利为名,为生死,其粗者,为酒色财气。

动而有动二曰隐过,七情主之。

溢喜损者三乐之类。

迁怒尤忌藏怒。

伤哀长戚戚。

多惧忧谗畏讥,或遇事变而失其所守。

溺爱多坐妻子。

作恶多坐疏贱。

纵欲耳目口体之属。

以上诸过,过在心,藏而未露,故曰隐。仍坐前微过来,一过积二过。

微过不可见,但感之以喜,则侈然而溢。感之以怒,则怫然而迁。七情皆如是,而微过之真面目,于此斯见。今须将微者先行消煞一下,然后可议及此耳。

静而有静三曰显过,九容主之。

箕踞、交股、大交、小交。趋、蹶。以上足容。

擎拳、攘臂、高卑任意。以上手容。

偷视、邪视、视非礼。以上目容。

貌言、易言、烦言。以上口容。

高声、谑、笑、詈骂。以上声容。

岸冠、脱帻、摇首、侧耳。以上头容。

好刚使气、怠懈。以上气容。

跛倚、当门、履阈。以上立容。

令色、遽色、作色。以上色容。

以上诸过,授于身,故曰显。仍坐前微隐二过来,一过积三过。

九容之地,即七情穿插其中。每容都有七种情状伏在里许。今姑言其略。如箕踞,喜也会箕踞,怒也会箕踞。其它可以类推。

五行不叙四曰大过,五伦主之。

非道事亲、亲过不谏、责善、轻违教令、先意失欢、定省失节、唯诺不谨、奔走不恪、私财、私出入、私交游、浪游、不守成业、不谨疾、侍疾不致谨、读礼不慎、衣服饮食居处。停丧、祭祀不敬、失斋失戒不备物。继述无闻、忌日不哀、饮酒茹荤。事伯叔父母不视父母以降。以上父子类,皆坐为人子者。其为父而过,可以类推。

非道事君、长君、逢君、始进欺君、考校筮仕钻刺之类。迁转欺君夤缘速化。宦成欺君、贪位固宠。不谨、疲软、贪、酷、傲上官、陵下位、居乡把持官府、嘱托私事、迟完国课、脱漏差徭、擅议诏令、私议公祖父母官政美恶、纵子弟出入衙门、诬告。以上君臣类。

交警不时、听妇言、反目、帷薄不谨、如纵妇女入庙烧香之类。私宠婢妾、无故娶妾、妇言逾阈。以上夫妇类,皆坐为人夫者。其妇而过,可以类推。

非道事兄、疾行先长、衣食凌竞、语次先举、出入不禀命、忧患不恤、侍疾不谨、私蓄、蚤年分爨、侵公产、异母相嫌、阋墙、外诉、听妻子离间、贫富相形、久疏动定、疏视犹子、遇族兄弟于途不让行、遇族尊长于途不起居。以上长幼类,皆坐为人幼者。其为长而过,可以类推。

势交、利交、滥交、狎比匪人、延誉、耻下问、嫉视诤友、善不相长、过不相规、群居游谈、流连酒食、缓急不相视、初终渝盟、匿怨、强聒、好为人师。以上朋友类。

以上诸过,过在家国天下,故曰大。仍坐前微隐显三过来,一过积四过。

诸大过,总在容貌辞气上见。如高声一语,以之事父则不孝,以之事兄则不友。其它可以类推。为是心上生出来者。

物物不极五曰丛过,百行主之。

游梦、戏动、谩语、嫌疑、造次、乘危、繇径、好闲、博、奕、流连花石、好古玩、好书画、床笫私言、蚤眠晏起、昼处内室、狎使婢女、挟妓、俊仆、畜优人、观戏场、行不必妇女、暑月袒、科跣、衣冠异制、怀居、居处器什。舆马、饕飡、憎食、纵饮、深夜饮、市饮、轻赴人席、宴会侈靡、轻诺、轻假、我假人。轻施、与人期爽约、多取、滥受、居闲为利、献媚当途、躁进、交易不公、亏小经纪一文二文以上,及买田产短价。拾遗不还、持筹、田宅方圆、嫁娶侈靡、诛求亲故、穷追远年债负、违例取息、谋风水、有恩不报、拒人乞贷、遇事不行方便、如排难解纷、劝善阻恶之类。横逆相报、宿怨、武断乡曲、设誓、骂詈、习市语、称绰号、造歌谣、传流言、称人恶、暴人阴事、面讦、讥议前贤、【好】讼、主讼、失盗穷治、捐弃故旧、疏九族、薄三党、欺乡里、侮邻(佑)【右】、慢流寓、虐使仆童、欺凌寒贱、挤无告、遇死丧不恤、见骼不掩、特杀、食耕牛野禽、杀起蛰、无故拔一草折一木、暴殄天物、亵渎神社、呵风怨雨、弃毁文字、雌黄经传、读书无序、作字潦草、轻刻诗文、近方士、祷赛、主创庵院、拜僧尼、假道学。

以上诸过,自微而著,分大而小,各以其类相从。略以百为则,故曰丛。仍坐前微隐显大四过来,一过积五过。

百过所举,先之以谨独一关,而纲纪之以色食财气,终之以学。而畔道者,大抵皆从五伦不叙生来。

迷复六曰成过,为众恶门,以克念终焉。

祟门微过成过曰微恶。用小讼法解之,闭阁一时。

妖门隐过成过曰隐恶。用小讼法解之,闭阁二时。

戾门显过成过曰显恶。用小讼法解之,闭阁三时。

兽门大过成过曰大恶。用大讼法解之,闭阁终日。

贼门丛过成过曰丛恶。轻者用小讼,重者用大讼解之。闭阁如前。

圣域诸过成过,还以成过得改地,一一进以讼法,立登圣域。

以上一过准一恶,恶不可纵,故终之以圣域。

人虽犯极恶大罪,其良心仍是不泯,依然与圣人一样。只为习染所引坏了事。若才提起此心,耿耿小明,火然泉达,满盘已是圣人。或曰:“其如积恶蒙头何!”曰:“说在孟子训恶人斋沐矣。且既已如此,又恁地去,可奈何?正恐直是不繇人,不如此不得。”

讼过法即静坐法。

一炷香,一盂水,置之净几,布一蒲团座子于下。方会,平旦以后,一躬,就坐。交趺齐手,屏息正容,正俨威间,鉴临有赫,呈我宿疚,炳如也。乃进而敕之,曰:“尔固俨然人耳,一朝跌足,乃兽乃禽,种种堕落,嗟何及矣。”应曰:“唯唯。”于是方寸兀兀,痛汗微星,赤光发颊,若身亲三木者。已乃跃然而奋曰:“是予之罪也夫。”则又敕之曰:“莫得姑且供认。”又应曰:“否否。”顷之一线清明之气徐徐来,若向太虚然,此心便与太虚同体。乃知从前都是妄缘,妄则非真。一真自若,湛湛澄澄,迎之无来,随之无去,却是本来真面目也。此时正好与之葆任,忽有一尘起,辄吹落;又葆任一回,忽有一尘起,辄吹落。如此数番,勿忘勿助,勿问效验如何。一霍间整身而起,闭阁终日。

或咎予此说近禅者,予已废之矣。既而思之曰:此静坐法也。静坐非学乎?程子每见人静坐,便叹其善学。后人又曰:不是教人坐禅入定,盖借以补小学一段求放心工夫。旨哉言乎!然则静坐岂一无事事?近高忠宪有《静坐说》二通,其一是撒手悬崖伎俩,其一是小心著地伎俩,而公终以后说为正。今儒者谈学,每言存养省察,又曰“静而存养,动而省察”,却教何处分动静?无思无为,静乎?应事接物,动乎?虽无思无为,而此心常止者自然常运;虽应事接物,而此心常运者自然尝止。其常运者即省察之实地,而其常止者即存养之真机,总是一时小心著地工夫。故存养省察二者,不可截然分为两事,而并不可以动静分也。陆子曰:“涵养是主人翁,省察是奴婢。”今为钝根设法,请先其奴者,得讼过法。然此外亦别无所谓涵养一门矣。故仍存其说而不废,因补注曰静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