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关于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德国之间的战争状态的命令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关于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德国之间的战争状态的命令
作者:毛泽东
1955年4月7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五五年/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关于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德国之间的战争状态的命令

由于希特勒德国发动破坏世界和平的法西斯侵略战争和支持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战 争,中国于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宣布同德国处于战争状态。希特勒侵略者被消灭以 后,一九四五年的波茨坦会议决定了德国应当发展成为和平、民主、统一的国家和缔结 对德和约的途径。

但是由于类、英、法三国一贯奉行分裂德、使西德复活军国主义和加入使略性的 军事集团的政策,德国仍然处于分裂状态,对德和约仍然未能缔结。现在美、英、法三 国积极关谋通过实施巴黎协定进一步阻拥德国和不统一和缔结对德和约,使欧洲的和平 和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决支持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全德人民以及苏联和所有爱好和平的 国家和人民为争取德国和平统一、促进对德和约的缔结、保障欧洲集体安全和维护业界 和平的斗争,同时为了中国人民和全德人民的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九五五年四月七日第九次会议的决议,宣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德国之间的战争状态从此结束。两国之间的和平关系应当建 立起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德国之间的战争状态的结束并不改变德国的国际义务,同时 并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有关德国的国际协定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五年四月七日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