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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同意将绥远划归内蒙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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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同意将绥远划归内蒙古的决定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总理周恩来
1954年1月28日
第204次会议

  同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绥远省第一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将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的四项决议的报告》,除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正式批准外,已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遵照执行。

政务院总理 周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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