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胡汉民在省港罢工委员会招待各界时演讲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政治委员会主席胡汉民先生在罢工委员会招待各界时演讲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主席胡汉民
中华民国14年(1925年)8月16日
1925年8月16日于广州市
发布于《工人之路•特号》第五十三期

  今天省港罢工委员会招待各界,兄弟代表政治委员会说几句话。自从政府□[改]组以来,一切重要的问题,都要先经政治委员会的决定。近来最重要的,□[莫]过于对外问题,而对外问题之中最重要的,就是罢工这件事。中国民族能够生存与否,悉视罢工一举之能否胜利。故这次的罢工,犹如寒暑表一样,可以预测将来的一切。这次罢工的意义,不独全中国人皆知道,全世界的人及一切政党亦无不知道其意义的重要。所以政治委员会决议罢工这件事,其重要皆比任何问题之前,应竭力使全体人民与政府协力以援助之,务期继续努力,以达到最后的胜利。这是政治委员会最重要的决议。政治委员会的决议,可以代表本党对于政治最高的主张。近来外交的情形,与罢工的经过,我已经在别处说过,现在不妨再略为报告。广东交涉的情形,尚未有如何的发展,在领事团方面,一味用推诿的手段,用延赖的手段,他们仍然硬赖我们先开枪,以图抵岩下去。在北京方面的交外团则说中国人此次无非是要取消领事裁判权,与收回海关,但是要收回领事裁判权,一定要经过华府会议;要收回关税权,一定要经过关税会议。他们见了中国民气这样的磅礴,所以提出这种转圜的说话,这是从好的方面观察;若是从坏的方面观察,则他们无非是借此以老中国的民气,希图颓唐了事罢了!他们又看见中国的外交事权不统一,在北京已有外交部与外交委员会及特派员三个,所以他们愈胆大妄为。北京外交的方法,很是错误,有人说北京政府有意延长外交的时间,因为张作霖到了天津,想另组内阁,段特借此以延长执政的命运。以我看来,延长时期,亦不为不是,因为此次惨杀的真情,被帝国主义者蒙蔽了,世界的舆论,都得不到正确的批评,若稍延长了时间,我们又做到充分的宣传,不过是大家的辛苦,要忍耐些罢了!到了现在,外国人仍然不认识中国人的进步,和中国民气的坚强。即如香港总督仍以数十年前的头脑,来观察中国现在的人。他以为中国人,无论如何,终要去香港的;他以为中国人,终不能翻身的,就是英日各国的人,亦以二三十年前的书,来证中国人的思想,这实在可笑得很!前天有一个日本大阪新闻记者来访我,有几句很怪诞的说话。他说“中国人的国家观念很薄,而文化倒有很速的进步,这二点实在矛盾,我不解其故?”我对他说:“你们所持的,不知根据什么理由?中国现在有数十万为政治而罢工的工人,他们为争取民族的自由独立而奋斗,这是何等的精神!你那批评,究从何处看去?”他当时被我驳得无话可说,只顺口问中国的民气,为什么能够这样的强?我对他中国是文明强大的国家,从来是以天下自视的。我有一小证据,想贵国人亦无不知之,中国人最恶汉奸,他们视汉奸此[比]杀父之仇更大,这是民族的精神,也就是国家观念强厚的证据。这种精神是中国民族固有的,不是从欧美那处学得来的。如岳飞之被秦桧所害,千载之下,国人无不痛心者,这就因为岳飞是一个捍卫民族的伟人,我们广东之痛恶恶秦桧,以油炸桧比之,其深恶可知!你看此次的中国人反抗帝国主义的运动,其精神是何等的热烈,中国人民对国家民族观念之强,如此可见,自惨杀案发生以后,许多离交通口岸非常辽远的人民,都同情一致的,协同对外,邮电纷来,叠如山积,其目的只在要求取消不平等条约,以达到世界上平等的地位。可见说到国民革命这一项无论男女老少,都一致的赞同。如果中国四万万人能尽行激发其良知,启觉其本性,这就是以得的最后的胜利。座上诸君,我们中国已有如此伟大的民众运动,我们知道,世界上的人,自然会被这这伟大的与正义的中国民众所觉悟。但是我们在此运动当中步骤,要极完密,要无一些的瑕疵,才不致被帝国主义者所借口,我们知道,我们的敌人,不是寻常的敌人,帝国主义的手段,是很毒辣的,他一定会用中国人来害中国人,用中国人来杀中国人,他一定是勾结张作霖一般的大军阀,陈炯明邓本殷一般的小军阀来陷害我们,因为这般军阀,只是顾自己的利益,什么国家的安危,民族的生死,简直不问;如张作霖遣兵到上海,起初是借名保护上海治安,但一转眼就替帝国主义者来破坏人民爱国运动了,封禁海员工会,解散工商学联合会了!我们知道中国十馀年来的大小军阀,一勾上帝国主义,便是崩倒的时期,因为一要帝国主义的帮助,便不惜卖国贼民以承欢,已然如此,那就无有不崩倒的。试看历次战争的胜败,无不以民意为依归如俗话说的“通番卖国,无人不怒”。此次广东各界之援助罢工工人,大家要明白不是为援助工人的本身,实是为争国家民族的独立与自由,是应尽的义务,我们要更加的团结与奋斗,使全世界的人类,能被这种伟大的精神所觉悟,政治委员会的政见,大概是如此。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国本地版权期限更长,但对外国外地作品应用较短期限规则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