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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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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2022年2月6日于北京市

一、应中国领导人邀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伊姆兰·汗于2022年2月3日至6日访问北京并出席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其间,习近平主席会见伊姆兰·汗总理,李克强总理同伊姆兰·汗总理举行会晤。

二、伊姆兰·汗总理赞赏中方细致周到的安排,祝贺中国成功举办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冬奥会。中巴双方一致认为,奥运会是一项促进理解包容、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国际盛事。中国领导人感谢伊姆兰·汗总理出席2022年北京冬奥会,这彰显了中巴两国的团结和“铁杆”兄弟情谊。双方同意保持高层交往势头,加强各领域机制性交流。

三、两国领导人就双边关系、地区形势和国际政治局势等各领域问题广泛深入交换意见。会谈延续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优良传统,氛围融洽,体现牢固战略互信,达成广泛共识。

四、伊姆兰·汗总理再次祝贺中国共产党百年成就,高度评价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为促进中国繁荣发展发挥的领导作用,赞赏习近平主席本人为中巴关系持续发展作出的指引和贡献。

五、双方领导人坚信,中巴两国紧密的战略联系和深厚情谊久经考验,历久弥坚。中巴友好符合两国利益,是两国人民的历史选择。巴方强调,中巴关系是巴基斯坦外交政策的基石,巴基斯坦人民始终支持中巴最亲密友谊。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相互支持。巴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在台湾、南海、涉港、涉疆和涉藏等问题上支持中国。中方重申支持巴方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安全,支持巴方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六、伊姆兰·汗总理代表巴方再次邀请习近平主席对巴基斯坦进行国事访问,表示巴基斯坦人民期待习近平主席早日访巴。双方重申愿在双方方便时成行。

七、双方领导人高兴地注意到,2021年中巴建交70周年成为两国外交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双方一致认为,两国举办的140多场庆祝活动为两国人民友谊注入新的活力,给年轻一代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

八、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三次外长战略对话的成果,同意尽快举行第四次会议。

九、伊姆兰·汗总理称赞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富有远见卓识,强调中巴经济走廊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先试先行项目,为巴基斯坦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同巴方关于实现向地缘经济转型,以及促进贸易、投资和互联互通的经济安全议程充分契合。

十、双方认为,中巴经济走廊项目特别是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为增强巴区域互联互通关键地位、促进巴经济基础现代化发挥了关键作用。两国领导人重申支持中巴经济走廊高质量发展,确保已建成项目顺畅运营,在建项目及时完工。两国领导人注意到双方签署《中巴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中方将全方位支持巴工业化发展。中方赞赏伊姆兰·汗出席中巴商业投资论坛启动仪式,将推动加强两国企业间合作。

十一、两国领导人同意发挥中巴经济走廊联合合作委员会功能,强化经贸、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业现代化、科技以及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领域合作。双方注意到两国在卫生、环保、信息技术领域开展了紧密合作,同意构建中巴健康走廊、产业走廊、贸易走廊、绿色走廊和数字走廊。

十二、双方强调瓜达尔港在中巴经济走廊中的支柱地位,以及在地区互联互通中的重要节点作用,将按照“1+4”布局,加快推进瓜达尔港建设运营,建设瓜达尔低碳循环区。打造优质民生工程,促进瓜达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

十三、双方表达了保护中巴经济走廊免受一切威胁和负面宣传的坚定决心。巴方再次承诺全力保障所有在巴中方人员、项目和机构安全,中方对巴基斯坦采取的相关措施表示赞赏。

十四、双方注意到,中巴经济走廊是互利共赢合作项目,为本地区繁荣和互联互通发挥了关键作用。作为一项开放包容的倡议,欢迎第三方从中巴经济走廊产业园区投资机会中受益。

十五、双方满意地回顾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巴相互支持和开展合作。伊姆兰·汗总理感谢中国领导人向巴基斯坦提供新冠疫苗,为巴全国大规模疫苗接种提供主要支撑。双方领导人一致认为,两国在疫情期间相互支持、合作和团结,体现了中巴友谊的悠久传统,双方将继续彼此支持,直至战胜疫情。

十六、双方重申将加强两国在应急管理系统、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以及在巴制药产业成立联合企业的既有合作,应对未来相似挑战。

十七、双方对2021年双边贸易额创记录增长感到满意。同意充分利用《中巴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双边贸易。中方欢迎巴方更多高质量的食品和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十八、双方欢迎在中国电子商务平台上设立巴基斯坦馆,同意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合作,建立在线支付系统,在物流、仓储和海关便利化方面开展合作。

十九、双方对2021年12月成功召开中巴经贸科技联合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示满意。双方同意用好这一重要机制,进一步加强两国全面经济合作。

二十、巴方认为,中国让7.7亿人口摆脱绝对贫困的成就无可比拟,祝愿中国政府和人民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目标上取得更大成就。中方赞赏巴方开展的伊萨斯扶贫项目,重申将支持巴方在农业、教育、卫生、安全饮用水和职业培训等领域建设基础设施。

二十一、双方对中巴在教育领域的强劲合作表示满意,致力于进一步加强两国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巴方强调,中国已成为受欢迎的留学目的地。中方将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稳妥解决巴基斯坦留学生返华复课需求。

二十二、双方重申人文交流、旅游合作和文化交流对加强双边关系的重要性。双方同意在去年11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省际协调部关于促进旅游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基础上,于2023年庆祝“中巴旅游交流年”,加强两国旅游推广机构和民营企业间联系。

二十三、双方同意尽力支持中巴加强文明交流,进一步扩大两国文物保护和展示合作。两国领导人对2022年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举办犍陀罗艺术展表示欢迎。

二十四、双方同意保持两军各层级防务合作势头,强调中巴加强防务和安全合作是本地区保持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十五、中方认可巴方在反恐斗争中付出的牺牲和努力。双方重申将致力于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二十六、双方重申,一个和平繁荣的南亚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双方强调,通过对话解决所有未决争议,对推动地区合作以及持久和平、稳定和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十七、巴方向中方介绍了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形势最新发展,包括巴方关切、立场和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中方重申,克什米尔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应当根据《联合国宪章》、相关安理会决议以及双边协议,以和平方式加以妥善解决。中方反对任何使局势复杂化的单边行动。

二十八、关于阿富汗问题,双方一致认为,一个和平、稳定、团结、安全的阿富汗对地区繁荣进步至关重要。双方对两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期待中方举办下次会议。中巴双方愿同阿方探讨举行中阿巴三方外长对话。

二十九、双方强调,需要加快向阿富汗及其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以避免迫在眉睫的危机,并呼吁国际社会继续向阿富汗提供更多援助和支持,包括解冻阿富汗金融资产。双方愿同阿方就中巴经济走廊向阿富汗延伸进行讨论。中方赞赏巴方于2021年12月19日举办伊斯兰合作组织阿富汗问题特别外长会。双方同意今后继续就阿富汗问题密切合作。

三十、双方对在多边场合的密切合作表示满意,决心进一步深化战略沟通、协调与磋商。双方重申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支持多边主义合作共赢。

三十一、伊姆兰·汗总理欢迎并重申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旨在推动国际合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全球发展倡议。双方重申,致力于在全球发展倡议下加强发展伙伴关系。

三十二、伊姆兰·汗总理感谢中国领导人和中国人民给予的热情接待,祝愿中国持续发展繁荣。

三十三、此访期间,双方签署或达成了多份协议/谅解备忘录,涵盖经济技术、产业、投资、基础设施、航天、疫苗、数字化、标准化、减防灾、文化体育、职业教育等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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