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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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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93号
2013年3月13日

第93号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已经2012年9月2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09年8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9号同时废止。

部 长  陈 竺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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