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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12-孔穎達-春秋正義-12-04.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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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之礼畢不薨于寢死不得其所也不殯于廟葬之不以礼也死

葬非礼則先神恥之故不具四事皆不合致反哭者直為書葬

以否假使不書其葬夫人之礼亦成自是生者之可譏非為死者

之有失虽不反哭亦得致之故扵此不言反哭也 注寢小至致

也 正義曰䘮大記云男子不死扵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扵男子

之手君夫人卒扵路寢旣言婦人不死扵男子之手必不得死扵

君之路寢言夫人卒扵路寢謂卒扵夫人之大寢對君路寢為小

故云小寢也同者同盟之国也檀弓曰䘮之朝也順死者之孝心

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扵祖考之廟而後行殷朝而殯扵祖周朝

而遂葬士䘮礼朝而遂葬与記正同知周法不殯扵廟而此傳及

襄四年皆云不殯于廟以為失礼知其将葬之时不以殯過廟耳

殯過廟者将葬之时從殯宫出告廟乃葬非是殯尸扵廟中也拠

經哀姜薨葬之文知其赴同祔姑可矣亦知其殯扵廟者以元年

十二月䘮至二年五月始葬明至則殯扵寢也旣殯扵寢自然葬

當朝廟故拠葬文亦知殯廟唯當以不薨扵寢不得致耳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