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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12-孔穎達-春秋正義-12-04.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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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慶父至書䘚 正義曰叔牙云慶父材者始有黨慶父之心本

其𢙣未顕見故季子隐之而書其卒若自死然慶父弒二君其罪

已章著計當書其誅殺季子推親親之恩𣣔同之叔牙存孟氏之

族故略其罪不書殺也又不可全同权牙故又不書卒慶父子孫

終为孟氏是季子推親親之恩枉正法耳 注兩社至所在

正義曰王者取五色之土封以爲社若封諸侯隨方割其土包之

以白茅賜之使立国社魯是周之諸侯故国社謂之周社哀四年

亳社災是魯国有亳社榖梁傳曰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囯也亡

囯之社以爲廟屏戒也則亳社在宗廟之前也周礼小宗伯掌建

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則諸侯亦當然定二年雉门及两𮗚災

則两𮗚在雉门外也礼運云昔者仲尼与扵蜡賔事畢出逰於𮗚

之上蜡𥙊在廟故出廟而逰於𮗚也由此言之宗廟社稷在雉门

之外分左右廂也郑玄考校礼文以为魯制三门庫雉路天子諸

侯皆三朝圖宗人之嘉事則有路寢庭朝日出視朝則在路門之

外其詢国危詢国迁詢立君周礼朝士所掌外朝之位者乃在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