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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09-孔穎達-春秋正義-12-01.djvu/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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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遂行彼則不書又不加貶責此公子翬之行公亦不許而書於

經又加貶責者公子豫公不許私𥨸而行翬則強梁固請公事不

獲巳令其岀會故以君命而書又加貶責 王覲為可 正義曰

扵王処行覲礼此事是為可也 宣公即位 正義曰賊討乃立

自継前君故不待踰年也 五年注書陳至魚䑓 正義曰陳魚

者獸獵之𩔖謂使捕魚之人陳設取魚之備𮗚其取魚以為𭟼樂

非謂旣取得魚而陳列之也其实𮗚魚而書陳魚者国君爵位尊

重非蒐狩大事則不當親行公故遣陳魚而𮗚其捕獲主譏其陳

故書陳魚以示非礼也傳曰非礼也且言逺地故知書棠譏逺地

也九月至六羽 正義曰三年之内木主特祀於寢宫廟𥘉成

木主迁入其中設祭以安神也祭則有樂故𥘉献六羽𥘉始也往

前用八今乃用六也献者奏也奏進聲樂以娱神也六羽謂六行

之人秉羽舞也 注成仲至名宫 正義曰考成釈詁文也言𥘉

献六羽者謂𥘉始而献非在後𢘆用知者案宣十五年𥘉稅畆杜

云遂以為常故云𥘉杜於此不解𥘉義明不与彼同故春秋之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