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諸主守受囚財物導令翻異及與通傳言語有
所増减者以枉法論十五疋加役流三十疋絞
䟽議曰主守謂専當掌囚典獄之属受囚財
物導引其囚令翻異文辯及得官司若文證
外人言語為報告通傳有所増减其罪者以
枉法論依無祿枉法受財一尺杖九十一疋
加一等十五疋加役流三十疋絞
贓輕及不受財者减故出入人罪一等無所増
减者笞五十受財以受所監臨財物論其非主
諸主守受囚財物導令翻異及與通傳言語有
所増减者以枉法論十五疋加役流三十疋絞
䟽議曰主守謂専當掌囚典獄之属受囚財
物導引其囚令翻異文辯及得官司若文證
外人言語為報告通傳有所増减其罪者以
枉法論依無祿枉法受財一尺杖九十一疋
加一等十五疋加役流三十疋絞
贓輕及不受財者减故出入人罪一等無所増
减者笞五十受財以受所監臨財物論其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