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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其財物者以強盜論至死者加役流又云
加者不得加至於死是明本以他故毆人因
而奪物縱至百疋罪止加役流况於竊取人
財豈得加入於死臨雖有加罪加法不至
死刑况下條畧奴婢及和誘各依強竊等法
罪止流三千里注云雖臨主守亦同即此
條雖無臨之文亦不加入於死
故唐律䟽議卷第十九
奪其財物者以強盜論至死者加役流又云
加者不得加至於死是明本以他故毆人因
而奪物縱至百疋罪止加役流况於竊取人
財豈得加入於死臨雖有加罪加法不至
死刑况下條畧奴婢及和誘各依強竊等法
罪止流三千里注云雖臨主守亦同即此
條雖無臨之文亦不加入於死
故唐律䟽議卷第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