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3-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8.djvu/11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䟽議曰殿内忿爭逓加一等者謂太極等門

 爲殿内忿争杖六十聲徹御所及相毆者徒

 一年半以刃相向徒二年半若上閣内忿争

 杖七十聲徹御所及相毆者徒二年以刃相

 向者徒三年傷重者各加闘傷二等假有凡

 闘以他物毆傷人内損吐血合杖一百宫内

 加二等徒一年半即重於宫内相毆徒一年

 凡闘毆人折齒合徒一年若於殿内是傷重

 加二等合徒二年是重於殿内相毆徒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