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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2-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7.djvu/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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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十人經半日即為五人之罪故云經𪧐乃

 坐還與百刻義同臨軍征討而放者斬謂臨

 陣對宼輒放征人不待終日即合處斬被放

 者流三千里𬒳放征人防人各减主司罪一

 等故云各减一等

諸臨軍征討而巧詐以避征役巧詐百端謂若誣告人故犯輕

罪之

 䟽議曰臨對寇賊即欲追討乃巧詐方便推

 避征役注云巧詐百端或有誣告人罪以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