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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1-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6.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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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官非監臨者謂在所部任官而職非統攝

 案驗而娶所部之女及與親屬娶之各减監

 官一等女家並不合坐其職非統攝臨時監

 主而娶者亦同仍各離之

即枉法娶人妻妾及女者以姦論加二等為親属娶

者亦行求者各减二等各離之

 䟽議曰有事之人若妻若妾而求監臨官司

 曲法判事娶其妻妾及女者以姦論加二等

 其娶者有親屬應加罪者各依本法仍加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