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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1-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6.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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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徭役者笞五十

 䟽議曰依令人居狹鄉樂遷就寛鄉去本居

 千里外復三年五百里外復二年三百里外

 復一年之類應給復除而所司不給不應受

 而所司妄給者徒二年其小徭役謂充夫及

 雜使凖令應免不免應役不役者合笞五十

 其妄給復除及應給不給凖贓重於徒二年

 者依上條妄脱漏増减以出入課役一口徒

 一年二口加一等贓重入已者以枉法論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