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0-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5.djvu/9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諸監臨之官受所監臨財物者一尺笞四十一

疋加一等八疋徒一年八疋加一等五十疋流

二千里與者減五等罪止杖一百

 䟽議曰監臨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監臨内財

 物者計𧷢一尺以上笞四十一疋加一等八

 疋徒一年八疋加一等五十疋流二千里與

 財之人減監臨罪五等罪止杖一百

乞取者加一等强乞取者凖枉法論

 䟽議曰乞取者加一等謂非財主自與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