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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二等〈凡言祀者祭享同餘條中小祀凖此〉
䟽議曰依令大祀散齋四日致齋三日中祀
散齋三日致齋二日小祀散齋二日致齋一
日散齋之日齋官晝理事如故夜𪧐於家正
寢不𪧐正寢者一𪧐笞五十一𪧐加一等其
無正寢者於當家之内餘齋房内𪧐者亦無
罪皆不得習穢惡之事故禮云三日齋一日
用之猶恐不敬致齋者兩宿宿本司一宿宿
祀所無本司及本司在皇城外者皆於郊社
減二等〈凡言祀者祭享同餘條中小祀凖此〉
䟽議曰依令大祀散齋四日致齋三日中祀
散齋三日致齋二日小祀散齋二日致齋一
日散齋之日齋官晝理事如故夜𪧐於家正
寢不𪧐正寢者一𪧐笞五十一𪧐加一等其
無正寢者於當家之内餘齋房内𪧐者亦無
罪皆不得習穢惡之事故禮云三日齋一日
用之猶恐不敬致齋者兩宿宿本司一宿宿
祀所無本司及本司在皇城外者皆於郊社